明清溺毙子女现象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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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父母溺毙子女,俨然成为风俗。究其原因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抚养孩子,以及日后子女需要婚嫁费用。面对此种恶俗,不但朝廷有法律规制,也曾经颁行过榜文、事例,更有地方官颁布告示,以期在移风易俗的前提下化除此种恶俗。除此之外,养济院及育婴堂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法规的实施,使社会救助得以发挥作用。虽然这些措施并未从根本消除溺毙子女的现象,但也显示出社会发展与制度的交互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