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皮革协会再次请示不要将含铬皮革碎料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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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将"皮革切削工艺产生的含铬皮革碎料"(以下简称"含铬皮革碎料")列为危险废物,鉴于此举对皮革行业健康发展所带来的重大不利影响,中国皮革协会于2014年9月向环保部提交了"关于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复函"(中皮协[2014]105号),明确提出不要将"含铬皮革碎料"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并对相关理由做了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