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发布《粮食自给工程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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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粮食生产的发展,落实今年以来中央提出的关于粮食地区平衡的政策,实现2000年增加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目标,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九五”期间各级财政每年继续安排10亿元资金,其中中央财政安排4亿元,地方各级财政配套6亿元,建立“粮食自给工程资金”。建立“自给资金”的目的是“提高自给,巩固平衡,改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