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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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24名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按照《大荔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拟任命人员在常委会审议任命前需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涉及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主要侧重对拟任命人员法律素养的检验,考察其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人大意识,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成绩将作为提请任命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