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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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为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