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任命童建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任命陈国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免去张德利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四、免去鲜铁可、谢鸣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18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