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了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发展,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在2000年对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加强登记管理的基础上,再停止受理一批高毒、剧毒农药登记申请,撤销一批高毒农药在一些作物上的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农药登记公告
2002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