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设立登记撤销制度——以《公司法》第199条的适用展开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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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引论2005年修改的公司法第199条延续了1994年6月发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撤销公司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并列的登记违法处罚措施。对如何适用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这一规定,学者和业界尚存在比较大的分歧。其问题可以归纳为:业经设立登记的公司能否撤销?如依照现行《公司法》第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