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同案犯,发现新的犯罪线索,查破积案,扩大战果,这是预审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当前在预审工作中扩大线索深挖犯罪,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这里所说的扩大线索深挖犯罪,并不是仅仅指罪犯已经交待或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的那部分罪行,而是罪犯尚未交待,公安机关也尚未掌握的罪行。那么,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条件,努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1997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