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沙滩排球裁判员行为的五种因素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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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滩排球裁判员是我国沙滩排球队伍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裁判员是我国沙排运动发展的润滑剂。裁判员的业务水平、知识水平、能力、经验和对事业的热爱对运动员作风的培养,技、战术水平的提高和发展都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对运动员在运动生涯中健康成长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所谓的影响力,就是在裁判员和运动员的交往中,影响和改变运动员心理与行为的能力。在实践过程中,裁判员良好的行为影响力对形成一个健康的、高水平的、高素质的竞赛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影响力的性质,裁判员的行为影响力分为强制性影响力和自然性影响力两个部分。强制性影响力也称权利性影响力。它是由社会赋予个人的职务、地位、权利等构成的。非权利性影响力亦称为自然性影响力,是由裁判员自身的素质与行为决定的。构成非权利性影响力的因素有品格因素、力能因素、知识因素、情感因素、情绪因素等。要想进一步提高沙滩排球裁判员的业务能力,必须从这五个方面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