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取证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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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抢道,两辆小车的司机发生了争执。其中宝马车里坐着的是理平头的白领;旁边的夏利则是出租车。5分钟过后,宝马司机下车,二话不说,就将夏利司机揪住。夏利司机一边挣扎一边骂,结果换来一顿拳脚。几分钟后,夏利司机变成熊猫眼,鼻子和嘴巴都出了血。而宝马却鸣散围观人群,扬长而去。夏利司机趴在地上,记下了宝马的车牌号,尾数是888。夏利司机无法消除心中的恶气,爬起来,把车开到了某律师事务所。
  一名姓林的律师听完陈述后,决定帮夏利司机打这场官司。“现在,当务之急是取证。”林律师提醒当事人。“我这一身伤,不就是强有力的证据吗?”夏利司机觉得有点奇怪。“必须找到目击证人,才能证明你的伤势来源。”林律师解释道。“当时围观的人很多,有一个阿婆还叫着‘不许打人’。”司机胸有成竹。“但这些人,你还能找到吗?”“能,旁边有一家电子游戏厅和两家快餐店,老板们不会走。”司机很乐观。
  第二天,司机带着林律师,林律师携着微型录音机,两人来到事发地点附近进行取证。先到一家快餐店,老板认出了夏利司机,但一见到林律师手中的录音机,似乎知道怎么回事了,没等律师开口,老板就说:“我们什么也没看见。”到另一家快餐店,老板和服务员也都说当时忙生意,没有时间看热闹,也都不愿作证。最可气的是,游戏厅的老板一听说是来取证,反过来问夏利司机:“你这脸真是宝马车主打的?别是老婆打的哟!”若不是林律师劝说,司机的拳头极有可能打向老板的脸。
  取证没有收获,律师和当事人的心里都不是滋味。两人在事发地点站着说着,似乎在等待着证人的出现。一会儿,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走了过来,他呆呆地看着夏利司机,并没有乞讨,只龇牙咧嘴道:“嘿嘿嘿,我认识你,你昨天被宝马打了,嘿嘿,我也被开靓车的打过,嘿嘿……”林律师说:“这个人若不是乞丐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