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拟再次修改《公司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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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地区“行政院”于2004年6月2日审查通过了《公司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台湾地区的《公司法》自1929年12月26日制定公布以来,已历经11次修正,最近的一次修正是在2001年11月12日,几乎修正了约三分之二的条文。此次欲再修改《公司法》的目的是为了因应资讯科技时代,顺应企业国际化,协助企业提升全球竞争力.追求企业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