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法学院体育法教学状况及启示1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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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体育法律制度的发展是与一国经济以及体育运动的发展密切相关的,表现在大学教学上就是大学法学院系对体育法教学的普及程度。美国大多数大学的法学院在其教学中开有体育法的有关课程,并向学生提供有关体育法的活动,涉及到体育或娱乐法的杂志、学生组织、在体育产业组织工作的机会以及参与体育法模拟法庭的机会等。为了促进我国体育运动的发展以及与国际体育运动接轨,我们应加大对体育法的研究与投入,除了在体育院系之外还应在在法学院系开设体育法课程。

  「关键词」美国,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院系,体育法教学

  1.问题的提出

  任何一个部门法的发展都是与其所调整的相关活动的发展密切相连的,体育法也不例外。作为世界上体育运动最为发达的美国来讲,其体育法的发展与研究也一直是处在世界的前列,因此研究美国的体育法问题对于我国有关体育法制的建设无疑也具有借鉴的作用。具体在体育法的教学与研究方面,中美两国由于国情以及具体的社会体制的不同也有一些差别,而且这种差别程度是很大的。目前中国的体育运动正处在不断发展以及逐渐进行职业体育运动改革的时期,因此研究美国的体育法教学对于我国的体育法制建设人才的培养、法学院教学的改革以及体育运动的发展都会具有一定程度的借鉴作用。

  美国国会在1950年正式颁布了《奥林匹克协会组织法》,此后又进行了一些包括体育内容的公共立法和专门的体育立法,并相应地出现了系统化的体育法研究。1972年波士顿大学法学院就设立了专门的体育法课程,并在1978年出版了《体育法》专著,并且从事体育法研究的律师和组织以及刊物也不断出现。[1]其中马凯特大学法学院国家体育法研究所分别在1998和1999年之间以及2002年至2003年逐渐进行了两次有关体育法教学的调查,该调查的目的是了解作为一门学习课程的体育法在美国法学院内部的普及程度。该研究所在1998和1999年之间就作为一门专业学习课程的体育法在全美法学院中的普及程度进行了一次全国范围的调查,其范围涉及体育法课程、讲授体育法的教授组成、学生组织、体育法学出版物、学生参与有关活动的机会以及其他活动等几个方面。由于组织者意识到了体育法和娱乐法之间是相互重叠的,2003年的调查涉及到这两个方面的课程,调查的结果也以这两个领域为依据,并和1999年的调查结果进行了比较。2002年至2003年之间的调查函件发到了192所美国法学院,共有80 (42%)所法学院就该调查回复了函件,比上次调查复函的116所法学院少了36所。

  而之所以要对美国大学法学院体育法教学的情况进行研究,是因为体育法在我国法学界还是一个比较生疏的话题,大多数的法学院系学者并不认同体育法这个学科,而更多的人认为体育法无非是涉及体育的各种法学的一个综合体,不能称之为一个学科,故也不能在大学法学院系里面公开授课。体育法在我国大学法学院所得到的这种不公正待遇的结果是大多数人认为体育法是从事体育研究的体育院系学者所关注的话题,体育法的研究在法学界也受到了忽略。而实际情况是对体育法的研究应当结合法律和体育这两方面的知识,体育院系学者的研究可能侧重于体育的角度,作者认为比较恰当的方法应当是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体育问题,也即需要对体育法进行研究。本文对美国大学法学院的体育法教学状况的介绍就是为了引起国内法学院系对体育法教学和研究的重视,吸引更多的法学者研究、关注体育法问题,这也是与体育运动的日益全球化和商业化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也有利于解决我国体育运动发展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

  2.美国大学法学院体育法教学调查的具体内容及其前后比较

  由美国马凯特大学法学院美国体育法研究所在2002年9月至2003年5月所进行的一次关于美国大学法学院体育法教学状况的调查结果已在网上公布。该调查结果表明美国大学法学院的体育法教学又有了很大的发展。

  在法学院是否开设体育法(含体育法、娱乐法或混合的体育和娱乐法)课程方面,接受调查的80所法学院中有67所开设了该课程,占总数的84%.而在1999的调查中,116所法学院中有94(81%)所开设了体育法课程。在这四年期间开设体育法课程的学校由81% 上升到了84%,但是其上升的趋势是很小的。而且该调查还显示美国法学院协会(AALS)的绝大多数成员都开设了该课程。

  在开设的有关体育法课程的具体名称以及简要内容方面,在这 67所开设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中,63(94%)所法学院开设了体育法课程,8(12%)所开设了娱乐法课程,只有6(9%)所法学院开设的是混合的体育和娱乐法。相较而言,1999的调查显示只有31(29%)所法学院开设了体育法课程,12(11%)所法学院开设了娱乐法课程,9(9%)所法学院开设了混合的体育和娱乐法课程,而有54(51%)所法学院开设的是两种以上课程的体育法。该数字表明在这四年期间教授体育法而不是娱乐法的法学院在迅速增长。

  至于开设的具体体育法课程,这67所开设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总共开了102门体育和娱乐法课,包括88门体育法课程,8门娱乐法课程,6门体育和娱乐法的混合课。其中14(21%)所法学院开设了2门课程,4(4%)所法学院开设了3门以上的课程;德帕尔大学法学院开设了2门体育法和1门混合课程;而马凯特大学法学院则开了12门体育法课程。也即开设了2门以上的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18个,占开设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的25%.与此相对的是 1999的调查显示94所开设体育法的法学院中,77(82%)所开设了1门课程,11(12%)所法学院开了2门,只有2个法学院(马凯特和图兰)开了 3门以上的课程。该对比表明在这四年中许多法学院开始开设更多的有关体育法的课程,也许最大的变化就是开设2门以上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的数量在大量增加,更多的属于美国法学院协会成员的法学院现在开设的是复合多样的体育法课程。

  在娱乐法方面,2003年接受调查的法学院中只有14所法学院开设了娱乐法或包括娱乐法在内的混合法课程,没有单独开设娱乐法的法学院,其中 21%的法学院开设了1门娱乐法课。而在1999开设体育法的106所法学院中,75(71%)所法学院专门开设了娱乐法课程,其中12 (11%)所法学院仅仅只开了一门娱乐法,63(60%)所法学院在体育法之外还开了娱乐法,9 (8%)所法学院开设的是体育法和娱乐法的混合课,2(2%)所法学院在体育法之外还开设了1门混合课。另外,2003年的调查显示讲授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增长了4%,讲授超过1门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增长了15%,而纯粹讲授娱乐法的法学院则下降了50%.

  至于体育法的讲授者是全职教授还是助理教授,在67所开设了体育法课程的法学院中有全职教授讲授体育和娱乐法课程的是32(48%)所,助理教授讲授的是24 (36%),其余的11(16%)则是两者都有。而在1999的调查中,29(27%)所法学院的体育法课程是由全职教授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