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民主观念的演变(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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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12月,《新青年》7卷1号刊发陈独秀代表编辑部撰写的《本志宣言》。宣言主张,抛弃罪恶的军国主义和资本主义,建设理想的新时代和新社会。这一新社会,是诚实的、进步的、积极的、自由的、平等的、创造的、美的、善的、和平的、互助的、劳动而愉快的、全社会幸福的。宣言强调,真正的民主政治,必将政权分配到全体人民,即有限制,也以有无职业而非有无财产为标准。这种民主政治,确是造成新时代的一种必经过程,发展新社会的一种有用工具。宣言承认政党是一种必要的政治方法,但拒绝加入一切拥护少数人私利或一阶级利益、而目无全社会幸福的政党。[26]《新青年》的这篇宣言,表征着五四以后新文化运动深刻而急剧的思想流变。与年初陈为《新青年》撰写的《本志罪案之答辩书》相比,宣言的理想社会诉求已不再限于"民主"和"科学",它几乎寄寓了人类一切美好的价值理念。宣言追求的民主政治,也已不仅是反对君主制度的"德先生",而是公共权力社会化的大众民主。

从民治主义到劳农专政

1919年为新文化运动的转折点,新思潮在五四运动中经历了从自由主义到马克思主义的递嬗。陈独秀和《新青年》政治思想的激进化,则为启蒙运动之演变的重要表征。陈思想中久有社会主义倾向,早在新文化运动之初,他就将人权说、进化论和社会主义归为欧洲近代文明的三大要素,并视社会主义为反对近代文明的欧洲最新文明。[27]陈思想中潜伏的社会主义倾向,在欧战终结后逐渐强化,终由法国启蒙思想而转向马克思主义。陈1919年的思想转向,以其对俄国十月革命之看法的转变为标志。4月20日,陈在《新青年》发表《二十世纪俄罗斯的革命》,文中一改其本年初对十月革命"用平民压制中等社会,残杀贵族及反对者"的批评,[28]而将20世纪俄罗斯社会革命,视为继18世纪法兰西政治革命之后又一"人类社会变动和进化的大关键"。[29]

陈独秀转向马克思主义以后,很快疏离了卢梭式的法国启蒙思想。此时,启蒙运动的自由民主理想已沦为过时的负面价值观念,而陈则由启蒙领袖转变为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的批判者。在1920年发表的《谈政治》一文中,陈已经以马克思主义观点来阐释自由民主问题。他强调,资本主义的发达,是由于资产阶级利用自由主义,自由贸易,自由兴办实业,自由虐待工人,自由集中资本,渐渐自由地造成了自由的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自由国家。自由主义给劳动阶级带来的,则是枷锁和镣铐。因而切不可迷信自由主义万能。强权主义有时可用以为善,自由主义有时亦可用以为恶。陈还批评了德国修正派社会主义反对马克思阶级斗争学说和俄国劳动专政的论调,在他看来,若不经过阶级斗争和劳动阶级统治的时代,德谟克拉西必然永远为资产阶级的专有物,也即资产阶级永远把持政权以压制劳动阶级的利器。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治和法律不可能消除社会罪恶,因而用革命手段建设劳动阶级的国家,创造禁止一切对内对外掠夺的政治法律,为现代社会的第一需要。[30]马克思的阶级斗争观点,使陈独秀不再相信民主的全民性。他认为,民主主义从前是资产阶级打倒封建制度的武器,现在是其欺骗人民而把持政权的诡计。在资本和劳动两阶级对立的现代社会,不可能有全民意志,只有阶级意志和党派意志。民主主义只能代表资产阶级的意志,而不能代表劳动阶级的意志。[31]

陈独秀相信,社会主义取代民主共和,是人类社会进化史上新陈代谢之必然。共和政治在人类进化史上自有相当的价值,法国大革命和俄国大革命对于消灭欧洲亚洲的封建主义功不可没。但是共和革命后资本主义代封建主义而兴,并没有实现大多数人的幸福。封建主义时代只有最少数人享有幸福,资本主义时代也不过次少数人享有幸福,其表面上为共和政治,实际上为金力政治,多数人无缘获得自由和幸福。因而,社会主义必然代替共和政治,一如当年共和政治之代替封建制度。由封建而共和,由共和而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进化的定轨,中国也难以独异。由共和而社会主义并无一定的时序。西欧共和政治历时长久,原因在于其源远流长的代议制传统。而东方和西方不同,俄罗斯共和推翻封建仅半年即被社会主义所代替,可见封建和社会主义之间不必经过长久的岁月。[32]

关于劳动阶级专政,陈独秀针对时人以"德谟克拉西"和"自由"反对劳动阶级专政的言论,而以经济平等的民主观念为劳动专政辩护。他强调,资本主义社会大多数劳动者困苦而不自由,不可能有真正的"德谟克拉西"。只有经济制度革命以后,一切劳动者都获得了自由,这才合乎"德谟克拉西"。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不劳动的资产阶级,全社会都成了劳动者,专政也就随之消亡了。[33]

陈独秀改宗马克思主义以后,告别了自由主义的启蒙立场,而转向组建共产党的革命运动。随着陈的思想由启蒙而革命的转变,他亦从倡言无政党的"国民政治"转而主张革命政党的"开明专制",从批判孔教的专制主义转而抨击老庄的放任主义。陈主张,"中国改造非经过开明专制的程序不可。"[34]非从政治和教育上实行严格的干涉主义,中华民族的腐败堕落将永无救治之日。中国唯一的希望,在于实行"开明专制"。而实行干涉主义的最大障碍,是国民性中源于老庄之虚无思想和放任主义的自由思想。[35]此时,陈不再抱持新文化运动之初呼唤"国民政治"的启蒙主张,他对国民的觉悟已丧失信心,而不再期待以启蒙为复兴中国之道。在他看来,中国人民是一盘散沙,一堆蠢物,人人怀着狭隘的个人主义,完全没有公共心。在产业和教育幼稚的时代,改革国家的责任若放在这种毫无知识、毫无能力、毫无义务心的人们肩上,等于民族的自杀。中国此时不但"全民政治"是空谈,就是"多数政治"也是痴想。因而他赞同罗素离华演讲《中国人到自由之路》中的观点:中国改革之初,需有一万彻底的人先行奋斗,改造政府。[36]

关于政党,陈独秀也一改其反政党政治的大众民主观点,转而倡言苏俄共产党式的"政党改造"。他强调,政治离不开政党,"政党是政治的母亲,政治是政党的产儿"。一般人民虽然都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参与政治的权利,但实际上被选举的、直接处理政务的毕竟还是政党。因而政党不改造,政治决无改造的希望。罗素关于走苏俄之路的主张,被陈引为中国政党改造的方向:"中国政治改革,决非几年之后就能形成西方的德谟克拉西……要到这个程度,最好经过俄国共产党专政的阶级。因为求国民智识快点普及,发达实业不染资本主义的色彩,俄国式的方法是唯一的道路了。"[37]陈上述政党改造的言论,发表于1921年7月1日,此时正是他创建的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

陈独秀政治思想由"共和民主"而"劳动专政"、"开明专制"的转变,表征着新文化运动的分化和流变。自此,陈和李大钊作为马克思主义者,与胡适等北大自由主义盟友分道扬镳。陈的"干涉主义"和"开明专制"的主张,损害了其启蒙领袖的形象,并遭致无政府主义者朱谦之的批评。朱在一封致陈的信中,指责其"人格破产",并称其为"新式的段祺瑞"、"未来的专制魔王"。[38]陈独秀民主观念的转变,预示着五四启蒙时代的终结。

在宪政与民主之间

从1915年创办《青年》到1921年创建共产党,陈独秀发起的孕育中国文化巨变的新文化运动,成为其革命-启蒙-革命生涯中一个辉煌而短暂的插曲。这短短六年,陈以及中国启蒙运动经历了欧洲现代思想二三百年的巨变。如果说中国启蒙运动经历了从自由主义到共和主义、复至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演变,那么陈独秀五四时期民主观念的转变,正是中国启蒙史的思想缩影。从新文化运动初期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杂揉的"人权"和"民主"观念,到五四以后共产主义的"劳动专政",陈的民主观念的演变,浓缩了由洛克而卢梭而马克思的思想变迁。

五四启蒙运动适值西方自由主义的危机时期。依据史壮伯格(Roland N.Stromberg)的西方思想史分期,1590-1789年为科学与启蒙时代,1789年以后为当代世界。而1880-1914年为自由主义危机时期。[39]1917年俄国的十月革命,则表征着世界思潮从自由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换。新文化运动正当西方文明史的转折时期,中西启蒙运动的这一时代落差,无疑构成了陈独秀民主观念演变的历史与思想背景。中国现代思想史上自由主义、共和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更替,表征着中国现代化之立宪运动、革命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的递演。这一思想和历史的激进化,意味着立基于市民社会自由传统的英美宪政模式在东亚中国的深刻限度,以及中国现代化范式的转换和现代化政治动员向下层社会的迁移。陈独秀由"立宪共和"而"劳动专政"的思想演变,即反映了这一趋势。同时,民国初年宪政实验的失败,也是陈怀疑和疏离自由主义的重要现实原因。

陈独秀民主观念的演变,既凸显了现代民主观念的理论矛盾,也反映了中国启蒙运动的现实困境。在新文化运动中,陈的政治思想经历了由民主而开明专制、由立宪共和而劳动专政、由个人主义而干涉主义、由非政党政治而共产党政治的演变。这一复杂的思想变迁历程,显示了陈民主观念中宪政与民主、自由与平等、代表与参与、大众与精英、人民主权与官僚政治、民主与集权的复杂的矛盾取向。而陈之民主观念的矛盾,还反映了其启蒙思想中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人民"观念的深刻紧张。一方面,陈理想中的大众参与和人民自治的绝对民主制,建基于对公民政治能力的无限信任;另一方面,他对中国大众的实际心理素质和政治能力又极度悲观。这种对国民性的深刻悲观,既是其发动启蒙运动的诱因,也是其最终疏离启蒙运动的原由。早在新文化运动之初,陈就认定中国亡国灭种的病根,在于民众"卑劣无耻退葸苟安诡易圆滑之国民性"。[40]陈这一悲观主义的国民性观念,植根于其启蒙思想的深处,并贯穿于整个新文化运动时期。这也是他最终转向"开明专制"的深层思想动因。五四以后,陈倡导"开明专制"的理由,即中国国民性的低劣。在他看来,愚昧自私的中国人民,完全不具备担当政治责任所必需的现代公民的知识、能力和义务心。[41]陈对"人民"的这种乐观主义期待和悲观主义怀疑,构成了其民主观念的深刻矛盾。这一思想矛盾并没有随其改宗马克思主义而得以化解,这反映在其社会主义政治模式之大众式"劳动专政"和精英式"开明专制"的深刻紧张之中。尽管陈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设想为由"开明专制"而"劳动专政"的发展过程,一如孙中山的由"训政"而"宪政"的民主化程序;但他并没有虑及二者之精英政治和大众民主的矛盾取向,以及由集权而民主的现实可行性。

陈独秀的"民治主义"崇尚人民自治的直接民主模式,蔑弃政党、官僚制和议会的宪政体制,而具有卢梭式共和主义的民主乌托邦色彩。按照韦伯(Max Weber)的分析,工业社会的现代代议制民主是一种建基于官僚制度的"竞争性精英的民主",它与其说是人民的统治,毋宁说是人民选举统治者的方式,因而其实质上是一种"公民投票的领袖民主"。与卢梭相反,韦伯认为,任何统治都表现为行政管理,而官僚制则是理性化的现代社会最具技术优势的行政管理体制。随着社会的分化,直接民主的行政管理必然转化为精英统治。官僚体制化的发展是民主的平行现象。"民主化"一词的误导之处在于:在较大的团体中,无组织的群众意义上的"人民"永远没有自己进行过管理,而只是被管理;民主只不过意谓变换选择进行统治的行政领导者的方式,以及通过公众舆论对行政管理工作施加影响的程度。民主化并不必然会增加人民积极参与式的统治。[42]陈独秀反官僚政治之直接民主的"民治主义",显然不符合工业社会的现代民主趋势。而他对政党的卢梭式道德主义的敌视,使其最终疏离了宪政自由主义。华特金斯(Frederick Watkins)指出,在近代宪政民主体制中,政党和议会是表达和协调民意的基本机构,极权主义攻击自由主义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毁灭这些机构。卢梭比近代独裁者更反对多元社会结构,他以"公意"为社会整合的基础,而敌视私人意志,对政党则尤为恐惧。[43]陈独秀对政党的厌弃,尽管受到民初宪政失败的刺激,但也反映了其思想中卢梭道德理想主义的一元论式"公意"观的深刻影响。

陈独秀民主观念的矛盾,凸显了西方近代政治思想中自由主义、共和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深刻歧争。自由主义以限制政府权力的自由宪政和公民自由为宗旨,共和主义承袭了古希腊罗马之政治参与的积极公民理想,马克思主义则以公共权力社会化的人民自治为 目标。这三种政治哲学传统中,马克思主义与卢梭的共和主义更具亲缘性。诚如赫尔德(David Held)所言,尽管马克思的直接民主模式与古代雅典城邦民主及卢梭的自治制度不尽相同,但其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力图恢复它们的合理遗产,以对抗自由主义传统的潮流。[44]德拉-沃尔佩(Galvano della volpe)指出,现代自由民主具有矛盾的两面性或两个灵魂:一是由洛克、孟德斯鸠、洪堡、康德和贡斯当所表述的,由议会民主制所确立的"公民自由";一是由卢梭、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所阐述的,由社会主义民主制所确立的"平等主义自由"。[45] 两种传统的基本分歧,在于自由与平等的关系。贡斯当曾将卢梭式的公民自治理想,归为以公民分享公共权力为目标的"古代自由"(政治自由),以区别于旨在保障个人权利 的"现代自由"(个人自由)。[46]此即伯林所谓"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自由主义、共和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歧异,构成了相互对立又多元互补的近代西方政治哲学传统。正如赫尔德所指出的,共和主义对君主和贵族权力的怀疑,自由主义对所有形式的政治集权的怀疑,以及马克思主义对经济权力的考虑三者之间具有互补性。[47]其中自由主义更是西方现代立宪民主制度的主流思想范式。陈独秀从自由主义、共和主义到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转变,显然忽略了三者之间辩证的互补性。他在"资产阶级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之间非此即彼的意识形态化选择,其过分简单化的思想跳跃,是以割裂马克思主义和西方现代文明的联系为代价的。而对自由民主遗产的拒斥,无疑是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大理论缺陷。

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指出,在"自由民主"理论中,"民主"包涵两个要素:一是"对民众的保护",即保护人民免于独裁暴政;二是"民众的权力",即实行民众的统治。人们通常认为,积极的自由比消极的自由更重要,民众的权力比民众的保护更重要。但从程序上说,宪政体制下消极的自由和民众的保护则为民主的先决条件。[48]易言之,宪政是民主的基础,民主离不开宪政的法律性保护。立宪政体的"公民自由"虽起源于市民社会有产者的自由,但其诸项权利中也含有普适性的人权和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原则。陈独秀显然未能认识民主的价值诉求和宪政的制度保护之间的内在联系。其重民主(人民主权)轻宪政(代议制)的卢梭式共和主义取向,使他的民主观念难免道德化和乌托邦色彩,并在改宗马克思主义时完全摈弃了宪政自由主义遗产。陈独秀真正肯认宪政和自由之于民主的价值,是在其晚年经历了苏联"大清洗年代"的苏维埃民主幻灭之后。

注释:
[1]陈独秀:《敬告青年》,《独秀文存》,安徽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9页。
[2][27]陈独秀:《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独秀文存》第10页;第12页。
[3][7]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独秀文存》第28页;第29页。
[4]陈独秀:《宪法与孔教》,《独秀文存》第75页。
[5]陈独秀:《袁世凯复活》,《独秀文存》第90页。
[6][14]陈独秀:《再质问<东方杂志>记者》,《独秀文存》第213页;第221页。
[8][英]《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353页。
[9]陈独秀:《今日之教育方针》,《独秀文存》第18页。
[10]陈独秀:《一九一六年》,《独秀文存》第35页。
[11]汪叔潜:《致陈独秀书》,《独秀文存》第632页。
[12]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独秀文存》第40-41页。
[13]陈独秀:《驳康有为<共和平议>》,《独秀文存》第146页。
[15]陈独秀:《本志罪案之答辩书》,《独秀文存》第243页。
[16][29]陈独秀:《二十世纪俄罗斯的革命》,《独秀文存》第499页。
[17]陈独秀:《山东问题与国民觉悟》,《独秀文存》第429页。
[18]陈独秀:《立宪政治与政党》,《独秀文存》第534页。
[19][美]杜威:《美国之民治的基础》,《每周评论》第26号。
[20]《杜威五大讲演》,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34页。
[21][22]陈独秀:《实行民治之基础》,《独秀文存》第251-252页;第254-255页。
[23]金观涛、刘青峰:《<新青年>民主观念的演变》,《二十一世纪》1999年6月号。
[24][46][法]邦雅曼.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33页。
[25]参阅[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
[26]陈独秀:《本志宣言》,《独秀文存》第244-245页。


[28]《每周评论》第4号《国外大事述评》。
[30]陈独秀:《谈政治》,《独秀文存》第366-371页。
[31]陈独秀:《民主党与共产党》,《独秀文存》第603页。
[32]陈独秀:《国庆纪念》,《独秀文存》第372-375页。
[33]陈独秀:《答柯庆施》,《独秀文存》第818页。
[34]陈独秀:《答张崧年》,《独秀文存》第820页。
[35]陈独秀:《中国式的无政府主义》,《独秀文存》第611页。
[36]陈独秀:《卑之无甚高论》,《独秀文存》第618页。
[37]陈独秀:《政治改造与政党改造》,《独秀文存》第621-622页。
[38]《朱谦之书》,《独秀文存》第830页。
[39]参阅金观涛、刘青峰:《中国现代思想的起源》,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76页。
[40]陈独秀:《抵抗力》,《独秀文存》第24页。
[42][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下),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71-273页,306-307页。
[43][美]菲特烈.华特金斯:《西方政治传统》,台湾联经出版公司 1999年,第75页。
[44][47][英]戴维.赫尔德:《民主的模式》,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82页;第385页。
[45][意]德拉-沃尔佩:《卢梭与马克思》,重庆出版社1993年,第60-61页。
[48][美]乔万尼.萨托利:《自由民主可以移植吗》,载刘军宁编《民主与民主化》,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43-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