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师多点执业的相关问题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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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师多点执业的相关问题探讨

邓芷晴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430000

摘要: 结合国内外经验,就我国医师多点执业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加强监管等建议,为逐步实现符合我国国情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模式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医师;多点执业

近年来,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发布,医师可以在两个以上的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由于目前缺乏相关配套的法律机制,医师多点执业在试点推行中如履薄冰、举步维艰,而由此涉及到的法律层面的问题更是值得关注[1]。本文试通过分析国外医师多点执业现状,进而对我国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法律层面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国外医师多点执业现状

1.1 英国

英国医师执业政策包容性较强,医生和医院之间不存在严格的行政隶属关系,医院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医生,而医生只要具有执业资格,就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选择更适合其实现自身价值的医疗机构。英国对于不同技术职称及不同科室的临床医师,明确规定必须保证每周至少4天在公立医院,政府不加以限制,这样可以有效促进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的医疗资源分配[2]

1.2 美国

美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充分体现了公平和自由的原则。医生为自由职业者,可以独立开业,也可以与医疗机构签订合同,但每个医师必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以减少多点执业的风险[3]

1.3日本

对于医师多点执业,日本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制度,并明确规定执业医师可以自由支配1个工作日的院外行医时间,同时要求所有多点执业医师必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我国现价段医师多点执业现状及相关法律问题

国外经验给我国医师多点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提供了参考,比如人事制度,职称考评制度等。在我国,医师多点执业目前仍处于改革试验阶段,相关配套制度还没有跟上,立法上暂时处于空白。而如果没有法律层面上的规范和支撑,必将存在很多隐患和风险,最终阻止新政策本身的推广。因此,对于医师多点执业面临的诸多体制改革难题和机制障碍等法律层面的问题更不容忽视。

2.1 法律法规尚不成熟,缺乏可操作性

医师多点执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改革,不仅涉及到政策问题,更涉及到法律问题以及医院人事改革方面的难题。部分医生走出原有的体制成为自由执业者,但同时与多个医院形成松散型的合同关系,在多点执业过程中的监管及风险防范等一些列法律问题尚未解决,导致实际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缺乏可操作性,医师和医院都心存疑虑,不敢申请医师多点执业[4]

2.2 医师“单位人”身份界定及合法性问题

在我国,公立医院体制历来是一种以医院人事制度为核心的制度结构,该制度结构增加了目前医师多点执业障碍。但由于受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的制约,医师难于从体制中跳出,成为“自由人”。在多点执业政策中,医生是游走于“单位人”和“自由人”之间的矛盾体[5]

2.3 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法律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

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高压力的行业,多点执业的方式和类别多样,加之医师与多点执业地点签订的合同又没有统一的规范要求,医师多点执业时发生医疗事故不仅关系到医师本人的技术或操作规范,而且与医院提供的医疗设施等条件息息相关,以至于多点执业发生医疗事故时,对于直接责任承担主体无法依据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2.4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法律监管不足

在医师多点执业没有合法化之前,由于法律规章的缺乏,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处罚措施依据缺失,相关部门很难对未经注册而进行多点执业的医师进行监管。

对策与建议

3.1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法律法规

实施医师多点执业要从法律上解决其合法性问题,一方面,我们需要加快推进《执业医师法》的修订工作;另一方面,应该继续出台一些医师多点执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使法律规定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确保医师多点执业有条不紊的推行。

3.2 推进医疗机构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

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必须纳入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医师协会职能,建立医师资料库,管理医师执业情况、医疗行为、培训情况等信息,进一步加强考核与监管;另外,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其执业道德和技术水平进行定性和定量测评,并按考核结果支付薪酬,使医生在达到或超过质量与效率目的时能够获得奖励。

3.3 明确医师多点执业考核制度,建立准入和监管机制。

实施医师多点执业准入制度,是确保多点执业合理合法开展的前提。建立严格统一的医师执业监管和考核评价制度。医师协会负责定期对医师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加强对多点执业活动的行业监管,避免医疗人才的无序流动,以免影响正常的医疗和科研工作。

小结

执业医师是医疗卫生体系中最核心的人力资源,医师多点执业是通过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促进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进而实现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促进公立医院改革等目标

[6],是中国医疗卫生行业转变观念的新举措。医师多点执业存在的法律问题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制度的配套等方法解决和完善后,医师多点执业将会为患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参考文献

[1] 封雯.医师多点执业的可行性和相关法律问题探究[D].南京师范大学, 2014.

[2] 潘莹,陆媛,于德华.国内外全科医生多点执业现状及其对应用互联网促进分级诊疗的启示[J]. 中国全科医学, 2017, 20(15):1793-1797.

[3] 侯建林,柯杨.国际视角下对我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思考[J].中国卫生经济, 2016, 35(2):51-54.

[4]戴志鑫, 张鹭鹭.医师多点执业中的法律问题探讨[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 2015(2):108-109.

[5] 刘翰洋,冯泽永.从医生视角剖析多点执业业内遇冷的原因[J].医学与哲学,2014,35(5):55.

[6] 潘多拉.多点执业“松绑”,责任需“捆绑”[J].中国卫生人才,20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