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职工作,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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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本职工作,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范永成

凌海市农业机械监理所辽宁省凌海市121200

一、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是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业机械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承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力度的不断加大,农业机械化迅猛的走入农村的千家万户,极大的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推动了经济的稳步增长,农业监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依照国家和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和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监督、管理、纠正违章、减少事故,为农村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问题

1、宣传工作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宣传到位,致使农机户法律意识浅簿,缺乏对农机安全法律、法规,购买机具后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农机监理部门系统性的学习得不到广泛的推广和普及。受农机户教育文化程度和思想观念的制约,影响上户办证和年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依赖现代化的网络手机APP等简单操作的辅助功能节省大量的人力去完成有效的,辐射面广的地域宣传工作。

2、资金投入不足

长期以来各级主管单位上级,虽然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都有所重视,但投入资金还是捉襟见肘,受资金不足的因素,极大影响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3、农机安全监理的执法与依据不足,授权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赋予农机主管部门的只是道路上行驶的拖拉机部分的管理职权,这些远远不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农机安全监理是系统的监督管理,首先安全教育第一,现代安全管理,事故处理,违章处罚等管理职能,只有具备这样的完善管理体系流程,才能有效实际的搞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为道路安全组织不健全,交警管理和农机管理要明确划分,明确授权,才是农机执法人员的有力安全保障。为道路安全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寻。加大和明确授权也会为农机户以有力的辩证宣传提供有理有据的法律准绳。

三、加强路查路检,完善农机报废制度。

1、为有效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确保人民财产安全,要加大路查路检的力度,农机主管部门应加快制度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农机报废制度。为确保报废制度的顺利实施,对报废的农机国家应给予适当的补贴,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在农机安全监理机关的监督下强制报废,宣传好《农机报废制度》的内容,遏制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2、尽快制定完善农机安全法规,使农机安全监理有法可依。

《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确农机监理部门的执法地位,但随着农机化水平的提高,农机、数量、种类作业范围的增加而出现的无牌证、非驾、违章行驶、违章操作等带来的隐患也非常频繁,应以法律形式确定农机安全监理机关的职能实施措施,违章处罚额度和范围,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确保安全监理工作的进行。

总之,农机监理工作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事业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农机安全的高效运转,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互国计民生。因此,我们应增加装备建设投入,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的同时,开拓创新、文明监理,优质服务为农业增收,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