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农村文化站工作的几点建议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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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村文化站工作的几点建议

赵冬梅

加强农村文化站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必须以加快农村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从各地方的具体情况出发,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农村文化站健康发展,为新农村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一、完善用人机制,抓好队伍建设

不断完善用人机制,抓好农村文化站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是做好农村站工作的关键。首先,各部门、各地方要严把文化站工作人员的任用关,杜绝在文化站工作人员任用上存在随意性、盲目性和照顾性,把那些真正懂文化、爱文化、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充实到文化队伍中来;其次,要提高农村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待遇,从源头上杜绝“跳槽”现象的发生,吸引那些有真才实学的人做农村文化工作;再次,农村文化站工作人员要专职专用,绝不允许身兼数职;最后,有关部门要设立专项资金,组织各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农村文化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尽快培养出一批年轻化、专业化、政治化的农村群文化干部。

二、加大资金投入,搞好设施建设

政府要在农村文化站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保证农村文化站事业经费逐年增长,不断加强农村文化站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标准化进程。

要想完善农村文化站基础设施,单靠政府投入短期内不可能完成。我们要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招商引资、吸纳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广泛进行筹资、融资,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兴建农村文化站,使农村文化站在基础设施上能尽快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新文化建设的需要。

三、加快文化立法,优化发展环境

在民主法制日臻完善的今天,文化事业的发展也应有法可依。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为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国家应尽早出台一部文化法,保护农村文化站的正当权益与行为不受侵犯和干扰,克服条块状态下各种功利主义的短期行为,从总体上优化农村文化站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理顺农村文化站的管理体制,将农村文化站的建设目标纳入乡镇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规定农村文化站的建设、办公、开展活动等的经费标准;细化农村文化站的责、权范围;规范农村文化站的管理措施与行为。

四、注重特色、创新,打造文化品牌

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需求告诉我们:只有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历史创造活动,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和革命文化传统中,积极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我们的文化事业才能健康发展,日益繁荣。农村文化站作为农村最前沿的文化阵地,其发展态势如何,直接反映了整个农村文化工作的兴衰。农村文化站一定要继承和发扬当地的传统文化,并深入挖掘其内涵,形成自己的特色,不断提高农村文化站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使广大农民群众变被动地接受为主动地参与,有效地发挥农村文化站对农村文化的规范、引导、辐射等功能。

农村文化站的工作在突出特色的同时,也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胡锦涛总书记曾说:“做有理想、有抱负的文艺工作者,需要大力发扬创新精神,积极开拓文化发展的新天地。”党的十七大也指出:要“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动力”。时代不同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审美取向和价值观念等较以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文化站工作的服务理念及方式应随着更新、发展,更加贴近农民日益丰富多彩的生活,更好地满足农民渐呈多元化的精神需求。

总之,农村文化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中迎来了更好的发展契机,但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也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农村文化站摆脱困境,真正成为弘扬先进文化的前哨阵地。责任编辑李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