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者主观幸福感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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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志愿者主观幸福感研究

刘佳

刘佳(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25)

摘要:本文采用测量法,以379名曾参加过不同类型志愿服务的大学生为被试,研究大学生志愿者群体的主观幸福感水平,进而为我国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提供新的视角,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提供有利依据。

关键词:主观幸福感;大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1概述

中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大规模开展始于1993年底共青团中央发起实施的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大学生志愿者是我国志愿组织中最大、最稳定的一个群体,正在成为当前中国志愿服务事业的主体力量。目前,我国几乎每所高校都建有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绝大多数大学生都可称为广义的志愿者。随着“和平、发展”两大世界主题的不断深入,大学生志愿服务事业也日益向纵深方向拓展。因此,关注大学生志愿组织、志愿者心理需求,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及心理氛围就显得尤为重要。

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Well-being,SWB)指人们对自己生活的评价和感受,包括认知判断(即生活满意度)和情感体验(包括正面情绪和负面情绪)。它是衡量人们生活质量及心理健康的重要综合性心理指标。主观幸福感研究的一个焦点是对主观幸福感的预测,即究竟是什么因素影响了人们的主观幸福感。已有的研究表明,主观幸福感与人格特征、自尊、自我概念等因素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2被试及研究方法

2.1被试。本研究发放问卷410份,其中回收有效问卷379份,有效率达92.44%。接受调查的志愿者中,男生166人,女生213人;独生子女222人,非独生子女157人。

2.2研究工具。采用Campbell幸福感指数量表(IndexofWell-being,IndexofGeneralAffect,Campbelletal,1976),用于测查受试者目前所体验到的幸福程度。包括总体情感指数量表和生活满意度问卷。该量表施测后可以得到三个分数:生活满意度、总体情感指数和幸福感指数。

2.3研究方法。测量法;用Excel2003和SPSS16.0对数据进行描述统计、T检验等处理。

3研究结果

3.1大学生志愿者主观幸福感总体状况及生活满意程度。测量结果显示,大学生志愿者总体情感指数的平均数为5.33±1.05,生活满意度的平均数为5.34±1.16,幸福感指数的平均数为11.20±2.13。大学生志愿者对生活总体的满意或不满意程度调查显示:非常满意占12.40%;满意占38.52%;有些满意占29.82%;无所谓满意或不满意,一般11.87%;有些不满意占5.28%;不满意占1.32%;非常不满意占0.79%。总的来看,明确持满意态度的(4分以上者)占80.74%,明确持不满意态度的(4分以下者)占7.39%。由此可见,大学生志愿者对生活感到满意者占大多数,其中对生活感到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者就达50.92%,已达半数。说明大学生志愿者对生活满意程度较为理想。

3.2大学生志愿者幸福感指数情况。大学生志愿者幸福感指数上的得分情况显示:9分以下者占15.04%;9分到11.5之间占35.62%;11.5分到13分(含11.5)占30.87%;13分以上占18.47%;11.5分以上者占49.34%。总的来看,大学生感到很幸福的人(13分以上者)只有18.47%;感到比较幸福的人(11.5分以上-13分者)占30.87%;两者的总和占49.34%。而感到不幸福的人(9分以下者)占15.04%,说明大学生志愿者主观幸福感总体上处于比较满意状态,但是不排除有幸福程度较低的大学生志愿者。张雯、郑日昌(2004)使用Campbell幸福感量表研究表明,大学生幸福感指数的平均数为10.46±1.79,其中9分以下的占20%,有30%的人得分在11.5分或以上,在13分以上的占4.6%[1]。丁园园(2005)对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研究显示,大学生幸福感指数的平均数为10.12±2.02[2]。其他多数研究者对大学生幸福感的测量结果一般都是表明其生活满意感和总体幸福感处于中等水平左右。也就是说,从整体上看,大学生被试还是倾向于体验到幸福感,但是不很强烈也不很明显,这一结论得到许多研究的支持。本研究与其他同类研究对比发现,大学生志愿者的主观幸福感水平普遍高于普通大学生,也就是说大学生志愿者更容易体验到幸福感。

3.3大学生志愿者主观幸福感的性别差异。如表1所示,女大学生志愿者的总体幸福感指数、生活满意度水平及幸福感水平均高于男大学生志愿者,但并未呈现出显著差异。

现在国内外对主观幸福感是否有性别差异的研究结论尚不一致。国内外有些研究[3][4][5]认为主观幸福感在性别上的差异性是肯定的,认为女性比男性具有更多的主观幸福感。但同时,国内外也有另外一些研究[1][6][7]发现性别对主观幸福感没有明显影响。

对于本研究结果,笔者认为:一方面源于不同性别的社会角色期望不同。我国文化传统倾向于“男儿有泪不轻弹”、“好男儿当自强”,认为男性的形象就应该是有担当和独立自强的,所以导致男性角色很少强调情绪表达,而女性则不同。心理学研究指出,适当的情绪发泄有利于减轻压力,疏导内心的困扰,对身心健康及幸福、满足的体验有积极的意义。因此,社会角色的女性期望也提供给女性更多地感受幸福的机会。另一方面,从社会支持的角度来看,女生较容易感受到社会支持,也更愿意利用并享受社会支持的帮助,因此女生在得到社会支持的过程中又会有一定的幸福感产生。除此之外,男女性面对的个人发展机会是存在潜在的不平等的,换句话说,在某种程度上,男生比女生更有社会优越性,拥有更大的选择权,所以对于女生来说,得到机会本身就会有一定的幸福感产生。

由以上论述可知,女大学生志愿者的幸福感水平高于男大学生志愿者是有着客观原因支持的,但是我们不能一味地强调这些原因就是造成男女性别差异的主要根源。我们还必须认识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进步,原有的一些性别歧视及差异正在显著缩小,社会重男轻女的思想也逐渐淡化。故而导致男、女大学生志愿者幸福感的性别差异存在但不显著。大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有助于大学生更多更快地了解社会,洞悉国情,认识自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因此在大学生中如何开展志愿者活动、如何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工作的思想政治教育的载体作用,已经成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高校不仅要把大学生志愿精神的培养列为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要积极为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创造条件,还要从志愿者内在的心理需求出发,有效评价和激励大学生志愿者的志愿精神。

参考文献

[1]张雯,郑日昌.大学生主观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4,18(1).

[2]丁园园.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研究[D].芜湖:安徽师范大学,2005.

[3]朱来珍,沈芳,蒋春明.主观幸福感的研究进展[J].国际精神病学杂志,2006,33(4).

[4]田芸,李增庆.青春期大学生主观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研究[J].医学与社会,2009,19(2).

[5]PernegerTV,HudelsonPM,BovierPA.HealthandhappinessinyoungSwissadults[J].Qualityofliferesearch,2004,13(1).

[6]张东枚,方小衡,邹宗峰.某高校大学生主观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08,18.

[7]MahonNE,YarcheskiA,YarcheskiTJ.HappinessasrelatedtogenderandhealthInearlyadolescents[J].Clinicalnursingresearch,200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