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金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问题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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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金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问题研究

于春蕾

于春蕾

(益海(周口)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河南周口466000)

中图分类号:F27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1)08-0000-02

摘要:税收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经济环境要素和现代企业财务决策的变量,对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致关重要。因此,从税收对企业经济的出发,企业税收筹划对完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有着广泛而深刻的意义。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资金管理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系统中的一个价值管理系统是运用一系列严谨的,进行资产的购置、融资和管理,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的合法行为。由于税收筹划在客观上可以降低税收负担,因此,税收筹划又称为“节税”。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税收筹划的外在表现就是“缴税最晚、缴税最少”。

一、税收筹划的特征

1.合法性。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功能,政府为了某种些经济或社会目的,依据经营者、消费者希望减轻税负,获取最大利益的心态,有意识地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规定差异引导投资者、经营者实施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导向的经营行为,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税收筹划在考虑税收利益时,还必须顾及其他法规、经营条件、投资环境等问题,使其选择的纳税方案与国家法规相符合,起到有效筹划的作用。可见,税收筹划不仅合法,而且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这是最本质的特征。

2.目的性。税收筹划具有明确的目的性,那就是尽可能地获取得税收利益。税收利益有两层意思:一是减少纳税的绝对额,即直接以减税免税形式减少应纳税数额;二是延迟纳税时间或获得税务的时间价值,以减少利息支出,或减轻税收负担,改变纳税时间有可能降低纳税人边际税率等。投资者进行税收筹划的目标非常明确,即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做出纳税优化选择,使税收负担的最小化来达到所得的最大化,以增强市场法人主体的活力。

3.方式多样性。各税种在规定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目、税率及纳税期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尤其是各国税法、会计核算制度、投资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差异,这就给纳税人提供了寻求低税负的众多机会,也就决定了税收筹划在全球范围的普遍存在和形式的多样性。就税收筹划实施的方式归纳起来就有两大类:一是单个税种的筹划,如个人所得税筹划、商品与劳务税筹划等等;二是围绕经营活动的不同进行的筹划,如跨国经营税收筹划、公司融资管理税收筹划、企业功能管理税收筹划等等。税收筹划的内容也具有多样化,既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运用,也有财务、会计、税收等方向选择性条款的比较运用。

二、税收筹划问题产生的原因

1.企业税收负担较重

(1)税率偏高。影响税负的因素有两个:税率和税基。税率是影响税负的第一因素。在其他条件不变时,税率的高低决定税收负担的轻重;税基是影响税负的第二因素。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税基大小决定了税负的轻重。当纳税人新增加的收入的大部分被政府拿走,常导致纳税人的抗拒心理,因而想方设法减轻税负。中国社科院专家王松奇也认为,目前,企业33%的所得税偏高,应该有减少5到6个点的空间。

(2)双重征税。双重征税,使纳税人承受更大的负担。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应计入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计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通过折旧的途径成为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当该产品以含税价格进入到以后生产经营环节时,则造成以后各生产经营环节的重复征税。货物再加工和流通次数越多,重复征税也就越多。由于企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减少,导致企业税收负担的增加。特别对那些原材料消耗比重小,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的企业更为不利。故使纳税人设法利用各种手段减轻甚至逃避税负。

2.激烈的市场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

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必须采取的一条重要措施就是想方设法降低产品成本,在竞争中以廉价取胜。税是一种费用,它深刻影响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许多方面,直接关系到企业产品成本的高低,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有竞争力的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因此税收最终影响着企业的发展。

三、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开加快税法建设,建立完备的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是在原有税制的基础上,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逐渐完善形成的,共24个税种,按其性质和作用分为七类:流转税类,资源税类,所得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财产和行为税类,农业税类,关税。首先,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缺少一部税收基本法,税收基本法是税法体系的主体和核心,用以统领、约束、指导、协调各单行税法、法规,具有仅次于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通常称为税收领域的母法。其次,我国现行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尚未开征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与赠与税、证券交易资本利得税等直接税种,这使得我国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收收入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偏低,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因此,我国需要借鉴西方国家建立税收“母法”的经验,根据我国社会经济的特点,从健全税收法制和实现税法的统一出发,研究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基本法,以强化税法的系统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同时还要结合我国国情开征一些直接税种在内的单项税,最终建立一个以税收基本法为统率、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并驾齐驱的税法体系。

(二)强化监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部对伍

税收征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利,其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税收环境。目前,我国少数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越权执法、滥用权力和管理松散的情况比较突出,特别是不严格履行执法程序的现象比较普遍,还有少数税务人员与企业进行钱权交易,使有些企业不必进行税收筹划也可减轻税负,这些都加大了企业税收筹划在实践中推广的难度。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着重加强税务教育培训工作和强化监督工作。对于税务教育培训工作,我国制定了一个较为长远的规划并已付诸实施。

(三)提高人员素质,积极开展税务代理业务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税法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国税制将逐渐与国际惯例接轨,全社会纳税意识会不断提高,对税收筹划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同时,更多的跨国公司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事务所将涌入中国,他们不仅直接扩大税收筹划的需求,而且会带来全新的税收筹划的观念和技术,促进我国税收筹划的研究和从业水平的提高。为了能够抓住这次发展机遇,提高从业能力,抢占国内市场,在将来外资从业机构进入中国市场以后能够与之展开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要服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只有纯经济利益大于零时,税收筹划才有意义,否则只能降低企业的整体经济利益,对企业对国家都有害无益。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我们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对其加以引导和规范,使之能够成为我国加快与国际接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利因素,而不应排斥或予以取缔。只有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才能不断提高我国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加快我国经济国际化的进程,使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稳步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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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彤,张继友,孙梅,如何做税收筹划.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年.

[4]王国华,张美中,纳税筹划理论与实物.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