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住房公积金“放管服”耿美荣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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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住房公积金“放管服”耿美荣

耿美荣

耿美荣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放管服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住房改革的贡献

上海市1991年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率先建立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施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以职工个人工资扣缴、单位资助、长期储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方式,增强了职工解决自身住房的能力,调整了职工消费结构,扩大了住房消费,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了住房建设进度,促进了城镇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现状

(一)管理机构编制五花八门

《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但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编制五花八门,有行政单位编制,有事业单位编制,还有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机构编制不规范、不统一。从业人员编制未与管理的资金规模相适应,多样性的行业性质制约了住房公积金行业的发展壮大。

(二)决策机构形同虚设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成员分别由政府、住建、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负责人、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大多数管委会成员主要精力用于单位本职工作,无暇顾及管委会工作,阵容庞大的管委会组织形式松散,极易导致委员的权利虚设,工作脱离实际,不利于做出正确的管理决策。

(三)权责不对等

《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由中心承担。这种决策模式容易产生由于管委会关于贷款政策不当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由中心承担,且现有的管理模式决定了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具备应付风险的能力。

(四)执法力度不够

部分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随意性大,不缴、少缴、欠缴的现象严重。面对严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动执法少,被动执法多。《条例》未规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规范,在执法过程中调取涉及用工关系、单位财务管理等证据时困难重重。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放管服”的思考

为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现代化,顶层设计应尽快理顺管理体制,以“放管服”为契机,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破解顽疾,推动住房公积金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核心在于“放”的安全

1.加强信息化建设,打牢管理基础

顶层设计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建立多维度的信息监管体系,同时搭建跨地区的房产、税务、工商、公安、信用查询等平台,通过各种数据的共享,多层次的信息监管体系,有效的防范上级监管不到位和监管乱作为,为放权于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效保障。

2.准确定位行业性质,激发创新

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基本参照、借鉴商业银行管理模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但住房公积金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防范风险的能力太弱,应参照商业银行科学定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业性质,确保住房公积金法人地位的完整。

3.科学设置决策权,提高管理水平

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应突出管的宏观性,根据管理事项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做到抓大放小,决定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

4.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水平

优化管理权限的设置,赋予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微观层面的决策权,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常规业务。

(二)关键确保“管”的有序

1.完善制度体系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科学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并将其上升为“法”,同步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用人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法律责任。

2.完善监督体系

制定规范的监管模式,明确财政、审计、人大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减少监管中的重复和自由裁量,防止多头监管而无一处落实,理顺管理缺位、错位、越位情况,通过法律法规形成规范的监督体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罚。

3.规范内部风险防控机制

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环节,建立涵盖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估等内容的风险防控体系,按照不相容原则合理设置岗位,人控和机控系统有机结合,把风险防控的责任落实在行动上,加强内部稽核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4.培养稳定从业队伍

定期组织专题学习,把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团队文化等方面的学习作为打造优秀管理团队的重要手段,通过不断学习、锻炼、再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强化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树立坚定信念,为建立良好管理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5.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全国共享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黑名单”管理库,定期将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法人代表、违法制造虚假证件的责任人、用虚假资料骗提骗贷的职工纳入管理库,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三)目的实现“服”的便捷

1.扩大政策的普惠性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发展作用,将缴交对象扩大到灵活就业者,将大量有购房需求的新市民纳入保障范围,继续保持低利率政策,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的实惠。

2.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加快建设智慧公积金,打造“互联网+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强化微信、公积金门户网站、12329服务热线、12329短信平台、官方微博、网上营业厅、查询机、手机APP等设备的服务功能。

3.推广网上办理

实现审批(服务)“不见面”,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的平台,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减少跨部门重复查询信息,打破公积金服务多渠道、多应用、多数据之间“横向不连接、纵向不贯通”的“竖井式”关系。及时利用信息共享共联努力实现各渠道协同、服务共享、数据共享、智能统一的管理模式。实现不提供或少提供佐证资料,零材料,不跑路或少跑路而办成事。

4.公开业务流程

线上线下及时公开统一的管理规定、操作细则、业务流程及业务指南。内部稽查加强对服务窗口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杜绝随意增加办理材料的行为,确保业务办理统一化、标准化,服务同质化、规范化。严格落实“一个电话号码查询,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扇门办结”。

四、结语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提供了可靠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必须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落实党中央加快建立新时代住房制度的要求,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美好愿望。

参考文献:

《住房公积金研究》(2018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