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中交换行为的特点与功能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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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中交换行为的特点与功能分析

宁会芳

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摘要:人们因为所处场域的不同,其互动的主体、客体与环境都不同,因此形成了不同的人际关系网络,产生了不同的交换行为,这些交换行为的特点与功能反过来又会影响人际关系的发展。因此,本文主要对血缘、地缘、业缘和趣缘人际关系中的交换行为的特点与功能进行分析,以加深人们对人际关系中交换行为的认识与了解,进而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的人际关系网络。

关键词:人际关系;交换行为;特点;功能

人们生活在不同的场域中,由于自身所掌握资源的有限性,必然要与他人进行互动和交换,因为交换环境的不同,其交换的原则、动机等都会有所差异,进而形成不同的人际关系,如血缘、地缘、业缘和趣缘人际关系,这些人际关系中的交换行为都具有什么特点,不同的交换行为又产生了怎样的功能,我们如何去发挥它的正功能,避免其负功能,从而形成一个健康的人际关系网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本文主要对在血缘、地缘、趣缘和业缘人际关系中形成的经济交换行为和社会交换行为进行分析,总结它们各自的特点与功能,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不同人际关系中的交换现象。

一、不同人际关系中交换行为的特点

在不同的人际关系中,交换行为因遵循的原则、交换环境、交换主体与交换动机都不同,因而形成了不同的交换行为,包括经济交换行为和社会交换行为。“经济交换是经济生活中的交换行为,是在极为明确的规则前提下自愿让渡彼此的资源(主要是商品和劳务)的活动及其过程。”[1]而对于社会交换的界定,霍曼斯和布劳都曾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其中,在布劳看来,“社会交换是当别人作出报答性反应就发生、当别人不再作出报答性反应就停止的行动。”[2]根据布劳的说法,社会交换也是一种义务与期望。下面主要针对业缘人际关系中经济场域里的经济交换行为和其他人际关系中的社会交换行为进行分析,总结出经济交换和社会交换各自的特点。

(一)经济交换行为的特点

1.经济交换属于明文规定的契约交换。经济交换行为的主体是按照明文规定的契约合同而开展交换活动,交换行为的主体追求的是利益的最大化,交换双方在拟定契约合同之后,就必须根据合同来展开交换活动,任何一方都不得违背契约,否则其正在进行的交换活动将会终止。如现在市场经济中,无论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换,还是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交换,都是依据契约合同而进行交换。甚至是商场中卖家和买家的交换行为也在遵循着契约中等价、公平等原则来展开交换活动。

2.经济交换遵循公平原则。只有在公平原则之下,交换双方才有可能展开交换活动,因此经济交换特别重视公平,市场经济中交换主体往往表现出对价格等值的追求,卖家希望得到商品应有的价值,买家希望得到商品应有的使用价值,然而如果两者之间缺少公平原则的指引,那么交换一方希望获得更高的价值,另一方希望获得更大的使用价值,两者之间缺少一个等价的媒介,交换活动将不会获得成功;企业里员工在付出自己的劳动力之后,也希望获得公平的物质报酬,老板付出工资后也希望获得员工应有的劳动力,双方均是在这样一个公平的媒介之下才进行交换,可见,公平原则是经济交换行为中必不可少的条件。

3.经济交换具有精确属性。经济交换中,交换双方都要针对自己所付出的成本和能得到的收益进行精确的计算和比较,从而选择效益最大化的交换行为,因为经济交换中的成本与收益都是可以量化计算的,因此才说经济交换具有精确属性。市场经济中卖家与买家通过计算货币这种媒介,从而衡量自己所获得的效益。

4.经济交换具有普遍性。主要体现为对交换的主体没有限制,交换主体双方只要能够达到交换目的,不会去考虑与选择与其交换的主体,与谁交换都一样,现在的网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另外,契约对交换双方都一样,没有特殊,一旦交换的一方违法契约,契约对他的惩罚都一视同仁。

5.经济交换依靠法律法规的约束。在市场经济场域的交换中,并非全部的交换主体都会按照契约与合同来进行交换,或者是按照公平等价的原则来进行交换,也有可能出现不按合同规定和市场经济原则规定来的要求进行交换的情况,甚至还有可能出现毁约的情况,这时就要靠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对于违反合同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与惩罚,经济交换中,便是依照法律法规来规范交换主体的行为,以保证交换行为的正常开展,交换秩序的正常运行。

6.经济交换具有协商一致的特点。正常的经济交换是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像市场经济中的强买强卖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在市场经济场域中,双方都按照契约进行交换,而订立契约的过程必须是自愿、平等协商,相互妥协,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再根据合同的内容来进行交换。

(二)社会交换行为的特点

社会交换行为更多地发生在血缘、地缘和趣缘人际关系中,因为不同于经济交换中主体之间的关系、交换的环境、目的等,从而表现出其独特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交换属于非契约交换。社会交换不同于经济交换,交换主体双方一般不会拟定明文规定的契约,而更多的是交换主体双方之间的信任以及基于信任而产生的回报期待。这也是因为社会交换的主体之间一般都是彼此熟悉和了解的,因此明文规定的契约和合同在社会交换主体看来,是一种多余的,是对双方的不信任。

2.社会交换遵循互惠原则。社会交换是在非契约的环境下进行交换,是一种间接交换,交换主体追求的不是直接的物质利益,而是基于情感的需要来进行交换,但是社会交换也绝不是无偿交换,或者说无偿交换一般不会发生,因为只要发生交换,必然有所期待回报,如果自己所期待的回报没有实现,那么将会停止交换,所以只要发生交换,必然都有交换动机存在,在布劳看来,社会交换需要遵循互惠规范,即受惠的一方必须承担和履行回报义务。

3.社会交换具有模糊属性。主要体现为一是交换成本和收益的模糊性;二是报酬回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都具有模糊性。因为在社会交换中,对于交换主体什么时候进行回报,回报什么等等都没有明确规定;三是回报资源数量和质量上的模糊性,交换双方在交换中也没有约定其回报的数量到底是多少,而是回报者根据交换范围内的道德和习俗决定回报数量。

4.社会交换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一是社会交换主要在熟人社会中进行,在熟人社会中,交换主体的动机更多的是为了获得情感的需求与满足;二是社会交换主体也体现出了一种差序格局的交换,人们根据亲疏远近的不同,其交换的内容、数量等都会有所差异。

5.社会交换依靠道德和习俗的约束。经济交换中因为有明文规定的契约和合同,交换双方是根据契约来进行交换,所以经济交换依靠的是法律法规的约束。而社会交换属于非契约交换,是熟人之间的交换,因此在交换活动进行时,给予的一方并没有要求对方一定要回报或者是回报什么以及回报多少等。但是在现实社会中,一般情况下对方都会回报,依据的便是熟人社会中道德和习俗的约束,这是一种内化了的道德,如果一方不履行回报的义务,将会受到道德和习俗的惩罚,被其他人指责和孤立,从而失了“面子”,使其在熟人社会中很难生存下去。也正是因为这种道德的内在约束,才使得熟人社会中的社会交换得以正常运行下去。

6.社会交换遵循自愿原则。同经济交换一样,社会交换行为也要遵循主体之间自愿交换的原则,并在自愿的基础上产生了回报的期待,在这种自愿交换的过程中,交换主体之间是以信任为纽带连接起来的,即交换的一方自愿与别人发生交换行为,是因为他相信能从对方那里得到回报。

二、不同人际关系中交换行为的功能

在血缘、地缘、业缘和趣缘人际关系中,无论是经济场域中的经济交换行为还是其他人际关系中的社会交换行为,在交换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竞争、冲突与整合等都会对个人以及社会都会有所影响,正当的、积极的交换行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消极的交换行为会阻碍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下面就从交换行为的正功能和负功能方面讨论不同的交换行为对个人以及社会的影响。

(一)交换行为的正功能

交换行为的正功能指的是正当的、积极的交换行为对个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所谓积极的交换行为具体指符合道德和法律法规要求的交换行为,如严格按照契约进行的经济交换、符合道德习俗要求的社会交换等。积极交换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正功能:

1.可以有效地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交换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正因为有了交换行为的不断发生,才推动了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在市场经济中,正是因为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均有交换动机,根据契约展开交换活动,消费者才有可能不断地满足自身的社会需求,生产者才有可能不断地进行商品的生产与改造,从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而在社会交换中,正是因为社会交换活动的不断进行,才能维持并扩大密集的人际关系网络,特别是随着社会分工的专业化发展,社会交换行为加强了人们之间的联系,凝集了对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归属感和集体主义原则,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2.正当的经济交换行为可以有效地调节资源的配置。在市场经济中,正当的经济交换行为使得有限的社会资源在交换范围内得以有效的调节和配置,使社会资源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地流动,为社会扩大商品生产提供资金支持。如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就有利于资金在交换双方之间进行流动,为生产者生产新的商品提供资金和支持。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交换使得有限的资源为共同的生产目的实现有效的配置,从而带动经济效益的提高,保障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促进经济的发展。

3.可以加强人们之间的联系。随着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契约社会逐渐居于主导地位,人们之间的心里距离日益疏远,换句话说就是社会变得越来越没有人情味,而交换行为正好可以弥补这一漏洞,缩短人们之间的心里距离,从而有效地维持交换双方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增强了交换双方之间的信任感,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增强集体主义感。

4.有利于个人社会资本的积累。人们之间通过交换,获得自己所需要的资源,再利用这些资源进行再交换,从而扩大自己的交换范围,构建起基于血缘、地缘、业缘和趣缘基础上的人际关系网络,从而获取更多的资源,扩大自己的社会资本。

(二)交换行为的负功能

并非所有的交换行为都对个人和社会有积极的作用和影响,如果是不正当的交换行为将会阻碍个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消极的交换行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负功能。

1.阻碍了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在经济交换和社会交换中,如果违

反了契约规定和道德要求,将会对经济和社会的正常发展起到阻碍作用,如在市场经济里,生产者违反法律规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将会损害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影响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和发展;还有诸如毒品交换等,不仅对个人的健康有害,还会危害到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这些交换行为必须加以严惩和抵制,从而维护好交换环境的安全。

2.导致腐败的滋生。这主要是针对政治场域中的权力交换而言,在政治场

域中,有些交换主体运用手中的职权来满足自己的私利,从而损害他人甚至是国家的利益,现如今贪污腐败现象的滋生正是这种公共权力异化的结果,这种不正当的权力交换不仅扰乱了其交换秩序,还损害了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依法严惩。

3.弱化了人们之间的凝聚力。这方面的负功能主要是针对熟人社会中的社会交换的变迁而言,随着契约社会在乡村的不断渗透,乡村社会的人情属性逐步向经济属性转变,之前人们之间那种互帮互助的认同感降低,而转向追求物质利益为主,交换主体之间的感情色彩变淡,对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的归属感也在降低,交换主体之间的凝聚力也不断下降。

结语

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我们必然要与周围的其他人进行互动,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产生了交换,形成了不同的人际关系,如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血缘人际关系网络;基于共同生活地域而形成的地缘人际关系网络;基于职业而形成的业缘人际关系网络;基于共同兴趣爱好而形成的趣缘人际关系网络。这些人际关系网络中交换的具体规则、动机、主体等都有所差异,进行形成了不同的交换行为,包括经济交换和社会交换。本文主要对这些交换行为的特点与功能进行了分析与总结,希望能够增进人们对不同人际关系中交换行为的认识与了解,以便在今后的交换行为中,积极发挥交换行为的正功能,规避其负功能,从而搭建一个健康的交换环境,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的人际关系网络,促进社会的整体运行与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毛勒堂,论经济生活世界中的交换正义[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5)

[2]侯钧生,西方社会学理论(第三版)[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31页。

作者简介:宁会芳(1991.10-),女,云南宣威人,云南师范大学哲学与政法学院2014级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发展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