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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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

林立春

黑龙江省时代国土资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150000

摘要:近些年,我国地质环境不断恶化,地质灾害频发,不仅给人们的财产造成极大损害,还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与生产。因此,我们必须科学利用地质环境,努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此同时,地质环境同时也会产生有利影响,因而,对地质环境的利用也十分有必要,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前社会的发展建设。本文将具体探讨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问题的实践,希望能为相关人士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利用;环境

引言:随着我国地质灾害形势的日益严峻,提高防治力度不容缓。地质工作人员必须从实际地质环境出发,通过全面了解灾害发生的规律,进行科学预测,然后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止措施,构建区域性可持续发展环境,并突破工程地质评价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的常规思维,将地质环境保护同防治紧密配合,进而实现对地质灾害有效防止的目的。对地质灾害以及地质环境的含义及关系进行阐述,充分认识地质环境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作用,对于防止地质灾害极为重要。

1.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利用情况

目前,我国在地质灾害的防治上取得了一些成果,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我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模式,包括应急措施、搬迁措施、灾害治理措施、预警措施等等,地质灾害防治模式的确立使我国的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第二,我国对区域地质环境的评价工作十分重视,并结合我国地理环境的实际,对地质环境进行科学评价。在地质工作中,工作人员充分注重地质勘探的公益性和服务性,发挥灾害防治风险控制的职能,提高了地质灾害的防治能力。

2.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概述

2.1地质灾害

所谓地质灾害指的是由于自然或者是人为,或者是两则协同作用引起的地质环境恶化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会对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震、水土污染、地热害、土地退化等。地质灾害具有3个特点,即:隐蔽性、破坏性以及突发性。在一般情况下,地质灾害无法提前预知,事发具有突然性,难以躲避,因此,对人类的伤害很大。地震之类的地质灾害也会对公共设施、建筑物等造成极为严重的损害。地质灾害很难防治,因此,需要对此进行分析,并找出最佳的防治措施,尽量降低损失和伤害。

2.2地质环境

地质环境指的是地表下的坚硬壳层,是由地球不断演化形成的。地质环境的组成包括岩石圈、大气圈以及水圈,其属于三者的性对平衡形成的不完全封闭的结构。所以,对于地质环境来讲,经常会发生变迁,但变迁速度有时缓慢,有时突变,甚至有时剧烈。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地质环境的变迁密切相关,换句话说,当某个区域产生突然变迁之后,特别是突然或者是剧烈变迁,便会对该处的地形产生强烈的损害,引起地质灾害。因此,对于地质灾害来讲,既具有隐蔽性、突发性以及破坏性,还表现出地域以及周期的变化特点。

2.3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关系

地质环境是地质灾害发生的前提。地质环境是人类以及各种生物生存以及活动空间,地质环境中的地质构造、地形以及地貌等都与地质灾害的发生的密切相关,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地质灾害影响着地质环境质量。地质环境的质量主要依据环境中所包含的要素组合形成的适宜度决定。当地质环境的变化已经不满足自身的承受力,那么由于变化所形成的地质灾害便会对地质环境的质量造成直接影响。

3.地质环境利用分析

3.1工程地质环境安全建设

在地质环境利用方面,工程地质环境安全建设是十分重要的方面,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为入手点:

第一,应当详细分析工程所处环境相关地质信息,同时应当详细分析周边地区地质影响因素,在对工程建设地质环境中相关风险及风险类型充分了解基础上,能够有效实现工程地质环境安全建设,因此,在工程地质环境安全建设过程中,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可有效防止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地质灾害出现。

第二,在工程地质环境安全建设过程中,建设人员应当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这一点在地质灾害发生率降低方面也属于重要内容。就当前实际情况来看,在地质灾害发生方面,人为因素影响己经成为一个主要原因,由于这种情况的存在,在利用工程地质环境方面,应当对人与自然资源之间有效融合加强重视,在实现该目标的基础上,在人们实行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使得与利用生态环境之间所出现冲突有效降低。

第三,在工程地质环境利用体系构建过程中,不能只评估工程方面及地质方面安全性,应当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使地质环境利用效果得以有效提高,相关工程建设人员应当综合分析各个方面相关研究成果,同时还应当分析工程地质安全建设过程中相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有关注意事项,从而使工程地质环境安全建设得到保证,使地质环境利用能够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3.2区域地质环境利用分析

在评价区域地质环境利用方面,应当注意对工程建设自身特点进行充分考虑,具体而言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对工程建设区域地质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及判断,并且应当根据区域地质环境利用评价体系,对所监测区域地质环境进行充分了解,在此基础上工程建设可依据区域特点,并且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建设。

其次,在对地质资源进行充分了解基础上,便能够实现科学利用其他地质环境。根据实际情况可知,对地质环境利用进行细化,可在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建设过程中,使自然资源得以更好利用,更好服务于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建设。在该过程中,对于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高区域而言,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可区别对待,可使地质灾害波及范围以及危害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有效降低。所以,对于区域性地质环境开发利用而言,其所具备特点就是实用性以及可操作性。

最后,在调查地质环境利用过程中地质灾害危险性工作之后,其下一步工作就是对该地区地质环境实施可持续性建设。在该过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传统研究视野以及价值思维范围内,应当对相关先进科学技术进行积极探索,从而对发展思路进行积极创新。在分区域建设地质环境过程中,可分析探讨工程地质环境质量问题、地质环境工程建设范围以及工程地质区域功能性划分等方面相关内容,从而使分区域地质环境建设能够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在防治地质灾害基础上使地质环境的利用能够得到更好效果,促进当前社会进一步发展。

结语: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对地理环境进行有效利用,确定建设发展的目标,制定长远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提到我国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实际中,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利用两者的内在联系,最终全面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双向目标。

参考文献:

[1]孙晓民.浅析水文地质勘察中地下水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江西建材.2016年第24期.

[2]张培刚.水文地质勘察中地下水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研究[J],西部资源.201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