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和谐社会道德与社会主义荣辱观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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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和谐社会道德与社会主义荣辱观

寇卫平

寇卫平(西宁市粮食储备库机械设备部青海西宁810000)

1.明确道德底线,遵守道德底线

要构建和适应谐社会的道德体系必须首先从反对不道德的现象做起,从最低的最基本的道德建设开始才能一步步地构筑起符合社会发展的道德。因此,道德底线纳人了我们的视野,成为构建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的一个基点,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切入点。

道德底线,就是善的最低、最基本的层次。是人们有益于他人与社会的最起码的社会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履行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一个底线,并且我们不能超越这个底线。这个底线是让我们的行为保持着对社会是有利的而不会对社会及其他人产生影响和损失。道德底线对人的行为约束具有最低限度性。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迅速推进,外来思想文化和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都对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这样的大碰撞的时代,不同的价值选择都获得了被尊重的空间。这样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价值折中和多元妥协中模糊了一些基本的道德判断。许多主流价值被遮蔽和消解,绝对价值被相对主义所颠斑,墓本的是非、善恶、美丑界限被杂乱无章的多元价值所混淆。任何一个民族、一个社会,都需要一定的道德标准来维系。凡事皆有度,如果道德下滑超出了底线,就意味着整个社会将因此有可能失去行为标准。

所以构建新的道德体系首要的任务是确立道德底线,确立基本的善恶是非标准,在社会公德领域,职业道德领域,和家庭领域都应该建立起最基本的善恶标准。不能让我们的道德底线一再的下滑。社会舆论不应当对超出道德底线的行为予以姑息纵容,要坚决的予以谴责。这样才能树立社会正气,才能有可能改变目前道德行为大量失范的可能。如果我们整个社会都对一个基本的善恶都不明确,一再的姑息原谅,甚至理解与同情不道德的行为,那对于我们民族来说是危险的。

2.建立公平的回报机制

道德的核心是公平,即公正和平等。我们的道德价值取向和道德教育应该承认利己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应该承认道德的核心是公平,一味强调利他和一味强调利己一样,不仅其本身是不公平的,而且也会造成社会的不公平,以这两种价值取向所建立起来的两种道德规范都不可能对人与人的关系形成公平而有效的调节。

社会道德乏力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道德建设缺乏相应的社会约束、激励机制的支撑。这种约束、激励机制,既包括精神上的褒与贬,也包括物质利益上的奖与罚。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人们活动的动机是以物质利益为其根源的,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原动力。我们的道德建设主要是借助于对道德行为的褒与对不道德行为的贬来进行,褒与贬是一种精神形式的奖与罚,而精神形式的奖罚在社会舆论缺乏一致性的情况下其作用是有限的。如果道德的行为不仅不会带来物质利益,相反会牺牲自己的物质利益甚至最可宝贵的生命;而不道德的行为不仅不会丧失物质利益,相反可以保住既得的物质利益,甚至可以得到新的物质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精神形式的褒贬就很难起大的作用。只有当道德建设具有相应的社会约束、激励机制的支撑,道德的行为成为合乎利益的选择,而不义之举将导致利益的极大损害时,道德才能对通人的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道德赏罚是进行道德控制的基本手段,通过对道德行为的赞扬和对不道德行为的谴责,使人们分辨是非善恶。

社会公德建设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形成社会公德奉献与社会公德回报机制。要真正发挥社会公德的治国作用,就必须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良胜循环的社会公德奉献与回报机制,这种机制能够保障营造出一种扬善抑恶的社会公德环境,改变社会公德义务和社会公德权利相脱离的现象。要使那些认真履行社会公德义务的人得到公正的评价和回报,使不尽社会公德义务的人受到谴责和惩处。只有真正建立起扬善抑恶的有力的社会机制,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以德治国,才能真正发挥出其特有的作用。应该奖励公德,惩罚缺德者。在尊重个人个人的基础上建立权利义务制度,建立恰当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贡献奖励制度。

3.提倡高尚的道德

追求道德理想,崇尚高尚的道德人格,是我国优秀的思想道德传统的一个重要方面。先贤们强调要修养自己的思想品德,培养自己的人格.努力争取达到或接近“至善”的思想境界。另外革命道德传统也具有丰富的内涵,献身祖国和人民的解放事业,将祖国和人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崇高理想的实现奋斗终生坚持真理、无私无畏的道德情操。

这些高尚的道德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被好多人看来是可笑的,甚至是虚伪的。但是刚刚发生的汉川大地震有力的证明了奉献和牺牲的高尚道德有着无比巨大的力量。在地震碎然来临的一刹那,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都在最危急的时刻被灼烤出最真实的一面:很多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放射出炫目的光芒。不需要罗列具体的事例,他们感天动地的壮举深深的刻在了人们的心中。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们的奉献和牺牲是不是动机不纯,因为危难的关头,容不得你去想这样做是否值得,是否公平。在生死面前表现的应该是人最本真的表现。

道德是社会利益关系的一种体现,是协调社会利益的一种公共准则,更是维系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纽带。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需要一整套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合理有效的道德规范体系,建立这样一整套道德规范体系,涉及的方面是很多的,但是明确道德底线,建立回报机制和提倡高尚道德这三个层面是构建和谐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方面。

4.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时代精神和民族优良传统的统一,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与时俱进

道德作为一定的意识形态,寓于一定的社会形态之中,因而带有鲜明的时代性。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创造性地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原则、基本要求和规范结合起来,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内容作出了高度概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离不开借鉴、吸取优秀的民族思想道德传统精髓。中华民族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道德文化永远是我们社会道德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古人的荣辱观中涉及了如何对待义与利、公与私、美与丑、善与恶、苦与乐、生与死等各种矛盾关系,在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方面,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基本的参照。在我国古代传统道德史上,以“仁、义、礼、智、信”为基本道德要求的儒家道德规范体系集中地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两千多年来的社会生活中产生了巨大影响。当然,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内容的中国古代道德规范体系,是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服务的,其中难免含有集权专制、愚忠愚孝、男尊女卑等糟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仁、义、礼、智、信”内容上的合理内核,摒弃其封建性糟粕,并结合时代特点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加以发展,推陈出新,从而使我国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具有了很强的民族性和历史传承性,呈现出鲜明的中国风格。

5.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德体系建设

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道德体系的根本要求,也是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推进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够为人们的行为直接提供一种“正当”性、“正义”性、“应当”性的合理性精神支撑。这种激励性的强大精神力量,既有利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也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利益矛盾,从而促进社会全体成员之间和谐相处。“八荣八耻”把道德规范与人的综合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品质与社会道德评价紧密结合起来,明确指出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什么是高尚的、什么卑劣的,什么是必须提倡的、什么是坚决反对的,对于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高度认同、在实践中自觉履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成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社会主义道德的规范、引导、调适、融合、促进作用的发挥,大力宣传并弘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自然观、竞争观等现代观念,积极汲取优秀传统道德的积极成分,使全社会逐步形成和谐共识,从而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相承接、与和谐社会要求相吻合的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思想道德体系。

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与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周密制订和认真实行道德建设指导计划,把基本道德观念的要求融于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政策中,融于社会的各项管理中,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形成和完善。要抓好对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努力在内容、方法和手段创新上下工夫,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为群众所乐于接受。应结合实际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评价机制、奖惩机制和监控机制;在做好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提倡和典型示范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功能和作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引导和督促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自觉地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使人们在反映和谐社会运行要求的道德的约束下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实现社会稳定有序、安定祥和,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平等友爱、融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