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难”问题已经存在很久,但一直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虽然很多学者和专家都提出了自己的构想,但始终没有形成通说。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使被执行人对于法院的执行不再逃避。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5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