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处理矿井灾害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现场指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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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处理矿井灾害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现场指挥原则

张连龙

龙煤双鸭山分公司救护大队

矿井发生重大灾变事故后,灾区情况一般都比较复杂,如果矿井提供的图纸资料和灾区基本情况不尽翔实,或者个别人出于某种原因故意隐瞒灾区真实情况。加之指挥部有的人对灾区情况了解不清或救灾知识缺乏,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常常会出现长官意志,仅凭简单的行政命令指挥救灾,所以问题处理起来往往十分困难。这就要求救护队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正确的救护现场指挥原则,特别是各级救护指挥员要沉着冷静,全面了解矿井事故现场的情况,认真分析救灾方案,并根据参战救护队的实战能力,制定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确保抢险救灾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处理事故时对现场指挥有以下要求:

一、必须成立抢救指挥部并建立救护指挥系统

1、矿井发生事故后,必须成立抢救指挥部,矿山救护队长为指挥成员,必须亲自参加救灾方案的制定。无论什么情况,无论什么样的领导,救护队指挥员都必须参加到指挥部当中去,主动参加救灾方案的制定,用自己的救灾经验和救灾理论衡量救灾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指挥员个人首先必须清楚救灾方案的意图,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救护队的战斗力及装备情况,正确分析评价救护队所能做到的程度;其次指挥员要向全体指挥员明确传达抢险救灾方案所要达到的目的。

2、无论是一个还是多个救护队联合作战,都应该在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专门负责救护行动的救护指挥部,由事故所在区域的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如不能胜任指挥工作,由救灾总指挥另行委任。救护指挥部的成员一般由救护队(中)队长、技术人员,矿井熟悉井下生产、技术、通风、机电情况及后勤等部门人员组成。救护指挥部成立后,应根据需要组成井上下基地救护指挥组,建立起在救护指挥部领导下的救护指挥系统。同时根据需要设立处理事故的特别服务部门。

3、救护指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建立起畅通的通信联络系统,即救护指挥部一井下(上)基地救护指挥组一灾区工作小队,井下基地指挥组同灾区工作小队必须保持不间断联系,便于指挥部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进展。

4、救护指挥部工作的救护指挥员应轮流值班和下井了解情况,以便在事故处理中能合理安排,统一指挥。

救护队指挥员或救护指挥部应指定专人做好事故处理记录和资料收集。

二、认真调查了解与事故处理有关的基本情况

为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矿山救护队到达矿井后,无论情况多么紧急,都不能盲目行动,必须想办法调查清楚与事故处理有关的基本情况。

1、事故矿井的基本情况

(1)要认真了解事故矿井的自然情况,内容有矿井的开拓方式和巷道布置情况,矿井提升、排水、通风及供电设备,矿井瓦斯涌出及水文地质情况,自然发火期,矿井掘进、采煤方法、工作面及硐室个数,周边矿井或工作区域与事故矿井或事故区域的位置关系等。

(2)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前后井下的基本情况,内容有井下工作地点、数量、巷道状况及人员分布情况;近期瓦斯涌出情况;各种通风构筑物及通风设施的地点及质量、井下自然发火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类别、范围,尚在灾区人员数量及位置,灾变后的气体成分、温度、风量及变化情况;救护队到达前采取的措施。

2、救护力量情况

(1)出动的小队数量,佩戴呼吸器、包括已经下井、已经到矿、正在途中的小队及人数,队伍的实战能力等。

(2)救护装备器材情况,包括四小时呼吸器、检测仪器类及其他主要救护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条件,现有救护器材的贮备情况等。

(3)救护队联合作战时还应清楚外援救护队可到达的时间、人员及技术装备情况。

三、认真制定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并贯彻执行

救护指挥部或救护指挥员根据救灾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总体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调动必要的人物力,以书面命令的形式下达救护命令。

1、救护队指挥员领取任务后,应根据具体的救灾任务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行动计划要明确,安全措施要具体,要明确遇到各种意外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

2、指挥员下达任务时,必须讲明事故情况、行动路线、行动计划和安全措施,并检查掌握程度,尤其是领队指挥员必须做到心中有数。指挥时尽量避免使用混合小队。

3、救护指挥员必须亲自检查下井人员的战斗准备情况,包括个人及小队装备完好程度,下井人员的身体情况、心理和思想状态等。

4、遇有爆炸、高温、塌冒、水淹危险的灾区,指挥员只能在抢险生存人员时,才有权决定小队进入,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四、合理安排和使用救援力量

事故的规模、处理的难易程度、参加事故抢险的救护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决定了需要的救护力量的多少。对此,救护指挥员或救护指挥部成员都必须心中有数,要根据具体的救灾任务,提出调集救护力量的建议,合理安排和使用救护力量,确保各项救灾任务的顺利进行。

1、合理调集救护力量

确定调集的救护力量数量,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事故的规模。事故的规模决定了需要的救护队的数量,重特大事故往往需要多支救护队联合作战来共同完成救灾任务。

(2)事故处理的难易程度。比较复杂的事故处理,短时间难以结束,如果长时间救护力量不足,势必会出现疲劳作战的现象,不利于安全救护。因此,需要调集足够的救护力量。

(3)救灾能力。已有的救护力量如果由于技战术水平、实战能力的局限,难以完成救灾任务时,要考虑调集战斗力较强的救护队伍。

(4)救护工作的要求。《煤矿救护规程》规定,救护队工作一个呼吸班后应至少休息8h,才能再次投入战斗;同时井上下还必须有一定的待机力量。因此,为保证井下救灾工作的不间断和待机需要,应调集足够的救护力量。

2、合理安排救援力量

救护指挥员或救护指挥部要根据救灾任务合理编排救护工作轮流图表,同时对所有参战队伍的综合实力和装备水平要心中有数。安排救护任务时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下:

(1)对井下情况的熟悉程度。所有参战的救护队,开始时不可能都熟悉井下情况,因此,安排时必须考虑应有熟悉井下情况的救护队配合。

(2)综合素质。由于救护队的管理水平、装备水平、人员配备、综合训练程度和实战经验不同,使得救护队的综合素质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安排时要尽量考虑救灾任务与综合素质相适应的要求,但不允许安排一个救护队连续从事较复杂的救灾任务。

(3)实际情况。由于井下灾区情况的复杂多变,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意外情况,因此,安排时救护力量时,一是要选择战斗力较强的救护队作为应急机动力量,随时准备承担危、重、险、难、急任务;二是随时调整井下救护力量积极应对井下出现的意外情况。

3、合理分配和使用参战队员

救护队的整体实力,是每个救护队员个人综合素质的集中表现。因此,每个救护指挥员尤其是救护小队长必须对本队的每名队员的个人综合素质、心理及性格特点,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合理使用。

(1)认真分析参战队员的心理状态和思想状态,合理搭配和使用救护队员,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其作用。心理素质好的老队员与心理素质差的新队员搭配使用;身体有病、受到惊吓或惊魂未定、井下遇难人员中有其亲人的队员要暂停使用。

(2)合理搭配队员的体力、体质及技术素质,按体力分配工作,按技术素质分配任务。体力消耗较大的队员和体力消耗较小的队员慎重搭配,避免体力消耗大的队员过于疲劳;体质弱的队员和体质好的队员的搭配也是如此。技术素质好的队员和技术素质差的队员、经验丰富的老队员和经验差的新队员搭配使用。

救护指挥员指挥救灾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救援理念,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首先保证自身安全。

处理事故的救灾指挥工作是一门科学,有它一定的规律性。因此,救护指挥员平时要认真钻研救护业务技术,认真研究处理各种灾害事故的战略战术,掌握处理矿井各类灾变事故的方法,熟练运用救灾技术手段;要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汲取失败的教训,不断提高指挥能力,从而达到判断准确,决策果断,措施得力,救灾有效的目的,实现安全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