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陈彦君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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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陈彦君

陈彦君

湛江市国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摘要】我国建筑业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的行业。建筑业企业应认真研究建筑业安全管理的历史和现状,树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建筑业管理规律和项目管理特点的安全管理措施。

【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关系到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对待施工安全不可掉已轻心侥幸对待,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动态的过程,应常抓不懈,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当前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的现状

1.1建筑施工企业实际丧失了自主权和控制权建筑行业的激烈竞争和建筑市场的不规范,迫使相当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正在丧失自主权和控制权,被动地依附于建筑施工项目的承包人,被迫违心听从和放任于项目承建人;也从某种意义上,丧失了主宰控制权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指导管理,从而造成现在部分建筑施工现场,未能很好贯彻落实国家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规范,造成政令不通和建筑施工现场失控的被动局面。

1.2现行的管理机制造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当前,创优与不创优、市区与郊县的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相差较大;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且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不足或无安全文明施工经费的现象。然而,当前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差距较大,不适应新时期、新发展的落后管理机制和现行的行政隶属关系,造就市一级对区、县一级业务指导脱节,甚至出现政策贯彻真空、政策信息不灵、我行我素、划地为牢的地方保护主义被动局面。

1.3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视不够

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检查不到位;“三定”未落实,处罚不到位,而且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日常忙于事务,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形势和大政方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无暇顾及。

1.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

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安全生产机构名存实亡,安全生产机构、文明施工机构、卫生保卫机构、消防机构的工作无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经济承包合同未能体现从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施工作业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指标,目标管理及考核未能认真地执行和落实。

1.5以质量管理代替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是动态管理,侧重过程;而质量管理却侧重结果,所以需要专项跟踪管理、专项投入,也需要专职的施工安全员,但施工现场往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存在施工安全员的施工安全知识和业务素质较差,然而施工现场多数是配备注重质量管理的两职相兼质安员,实际上就是只管施工质量而不管或无暇去管安全生产。

1.6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和措施方面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现场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JGJ59—99》、国家有关的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不精通、不熟悉,未能认真执行。对照国家、省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检查,呈现以下特点:施工安全资料造假,不按规范标准建档的较为普遍;脚手架搭设不够规范;模板工程及基坑支护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现场施工用电不规范;未完全落实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机具防护不够规范;井字架搭设不规范;塔吊和外用电梯使用不够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意识淡薄和水平低,且重视程度不高。

2.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对策

施工安全无小事,是建设主管机构和各建筑施工企业的头等大事,而建筑施工无事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应重点加强、完善理顺和解决以下几项工作和问题。

2.1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关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是维持建筑事业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基础,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和效益。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始终把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作为最主要工作来抓。当前,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意识,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2改革实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的

专款专用制度,落实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通过行政手段,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独立于招投标之外,设立独立资金账户,在报建时统一收取,并通过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视其各阶段施工安全评价的达标情况,分阶段拨付,确保专项费用的正常实施使用,避免违规挪用或不投入;实施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将项目参保安全保险,充分调动项目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3根治建筑行业“高位瘫痪”的施工管理模式

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逐级管理,避免越级管理,做到级级有责任,级级负责,级级抓落实,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抓好施工安全生产;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落实各自应负的职责,管好施工安全生产,从而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各省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文件,一级管紧一级,级级时刻专注严管,避免政令不通,上紧下松的被动局面。

2.4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工作的动态性管理

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动态的,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一点松懈、麻痹的思想都要不得,而且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既艰巨,形势又严峻,必须考虑调整现行落后、不适应保稳定促发展的管理机制,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平衡发展。

2.5加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

发展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和档案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确保规范行为的良性循环、良性发展,惩厄制不良行为;严格企业安全施工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条件,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实绩与企业招投标准入管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晋升管理和企业评优相结合;加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同时,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2.6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统一施工安全资料标准

在建筑行业中,全面开展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范和有关文件,统一标准,强化标准,时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各方安全意识,并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让每一个人都学安全、懂安全、守安全,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从而制止和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

参考文献:

[1]杨富.我国安全生产的形势和任务[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2).

[2]田世宁.施工项目质量与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