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白居易讽喻诗的内容及其成因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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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白居易讽喻诗的内容及其成因

田梦林

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湖南长沙410006

摘要:白居易在继承前人诗歌理论的基础上,将诗歌的社会功用发挥到了极致,明确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理论主张,而他本人也身体力行,为人民的苦难而悲愤;对贪官污吏发出了深刻的鞭挞、嘲讽;对统治者的横征暴敛进行了无情的控诉。

关键词:讽喻诗补察时政泄导人情

中图分类号:I02

白居易作为著作颇丰的诗人,曾经创作了大量杰出的诗歌,现有存诗三千余首。而最让白居易引以为豪并且具有价值的是讽喻诗。这些诗作反映了广阔的社会现实,白居易在亲眼目睹了百姓的生活以后,对统治阶级的黑暗腐朽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因而具有较高的思想价值。而他所提出的系统性有纲领的诗歌理论,则对后世的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拟对白居易讽喻诗作产生的原因及具体内容进行探究,试图对白居易的诗歌理论予以正确、客观的评价。

一、讽喻诗作产生的原因

1、早年流离失所的生活经历使他对人民的生活状况有了充足的了解

白居易的青年时代是在颠沛流离中度过的。当时,唐王朝自安史之乱以后,中唐社会逐渐衰微,整个社会内部面临着内忧外患的困境。因此,在这内忧外患的夹击下,统治阶级对人民进行了严酷的剥削:加重赋税徭役和兵役,使得民不聊生,整个唐王朝实际上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为了躲避战乱,白居易先后迁居过徐州、襄阳等地,自小便有大量机会接触最下层的劳苦大众。另一方面,在父亲去世以后,生活也更加的贫困,迫使着他终日东奔西走,为衣食发愁。这种贫困的生活经历,在白居易心里打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使他对人民的痛苦能够感同身受,这些都为他日后在政治上和诗歌上的现实主义创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对唐宪宗知遇之恩的深切回报

贞元十五年到永贞二年,白居易参加了科举考试,此后,仕途一路平步青云,出身低微的白居易受到了破格提拔的优厚待遇,内心感激涕零,发誓要回报宪宗的知遇之恩。在他看来,创作出能够反映民生疾苦的讽喻诗,从而促进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有力的沟通,是报君恩的最佳方式之一。他的这一思想在《寄唐生》一文中被充分体现出来:“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1]

而唐宪宗作为开明君主,鼓励进谏,以直言进谏取士。这让白居易看到了希望,他一心想要实现自己的儒家理想,于是屡屡上书言事,创作了大量的讽喻诗。

3、受儒家诗学的影响

儒家思想特别强调诗歌为政治服务,明确提出“文以载道”、“文以明道,”将这作为对诗歌的总体要求。《论语·阳货》中孔子有云:“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2]因此,孔子是特别推崇诗歌的批评讽谏作用的。《诗大序》认为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提出“下”可以对“上”进行批判和讽刺,所采用的方法则是“主文而谲谏。”因此,《诗大序》成为白居易讽喻诗论的直接理论来源。

在儒家诗学的影响下,白居易认为诗歌的当务之急是要恢复诗歌的讽刺谏诤精神。这种诗论主张主要体现在《新乐府序》等文章中。

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不安,风雅比兴传统又一次被重视。钟嵘在《诗品序》里说:“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3]

到了晋宋时期,诗坛出现了一种偏重形式而内容空虚、脱离社会现实的不良倾向,陈子昂对这种浮糜的文风甚为不满,为了纠正这种不良风气,他在《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中指出:“文章道弊,五百年矣。汉魏风骨,晋宋莫传,然而文献有可征者。仆尝暇时观齐梁间诗,彩丽竞樊,而兴寄都绝,每以永叹。””[4]明确提出“文章道弊五百年”的论断,并把它作为诗歌创作的宗旨。

白居易就是在这一系列诗学思想的影响下,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创立了以“关心民生疾苦,鞭挞时弊为宗旨”的讽喻诗论。

二、讽喻诗论的主要内容

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说到讽喻诗的特点和创作主旨时曾说:“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因此,根据白居易自身的论述,大致可以将其诗作的内容分为以下四类:

1、为君而作

白居易非常强调“风雅比兴”的优秀传统,明确提出:“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在他看来,奸臣当道,君王容易受到蒙蔽,而诗人必须以叙写时事,劝喻君主为己任。通过诗歌,下情上达,就容易使统治者及时了解民情,从而补察时政。

白居易便是将这一创作主旨付诸自己的文学实践。在任左拾遗期间,他屡屡上书,对朝廷的弊病进行了分析,从而促使君王革新政治,体察民情。

此外,为了使统治者知晓民情,白居易大力主张恢复先秦的采诗制度,希望能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力主通过采诗来反映百姓疾苦,以唤起执政者改良政治,服务人民的决心。

白居易不仅将讽喻作为自己写诗的原则,而且还身体力行地将此贯穿到了对于诗歌的评判中。他将“六义”作为评诗标准,凡是不符合“六义”标准的,背离寄兴讽喻原则、不关注时事政治的诗歌,统统入不了他的法眼。因而,他对嘲风月、弄花草的文字也进行了批驳。

2、为臣而作

作为一名爱国志士,白居易深切希望国家能够重用贤臣,使其各尽其才。同样的,对于贪官污吏,白居易则持憎恨、鞭挞态度,对其进行了辛辣无情的批判。这一点集中在《卖炭翁》、《轻肥》《重赋》等诗篇中。白居易总结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喻诗,兼济之志也。””[5]这一思想包含着同情民生疾苦、关心国家命运、实行廉政统治的进步因素。

中唐的宫市制度,实际上是中唐以后皇帝直接掠夺人民财务的一种既无赖又残酷的方式。官府对于需要的日用品一般随意付出较少的银钱,以强买强卖的方式进行采办。这一制度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白居易正是看到了这一制度的不合理性,在《卖炭翁》中予以了辛辣的批判。《重赋》则是以农民的口吻来叙述社会的不公平,深刻揭露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尖锐的阶级矛盾。从而寄托了白居易对人民的深切同情。在这些诗作里还寄予着白居易对为官者、从政者的殷切期盼。

3、为民而作

白居易在《寄唐生》中提出“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未得天子知,甘受时人嗤。”其中的一句“惟歌生民病”,可以看作是白居易写作诗歌的中心思想,无论是为君而作,还是为臣而作,归根到底,落脚点还是在人民身上。白居易一生的经历使他对百姓的生活有了深刻的了解。他看到离乱给人民带来了莫大的疾苦,而统治阶层日趋腐败,加紧对人民的残酷剥削,这一切,都把人民置于水深火热之地。白居易为人民的痛苦而悲愤,对于统治者是直书其事。

在《观刈麦》中白居易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同时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感到深深的愧疚,表达了他作为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类似于这样的诗作还有很多,白居易以一颗悲天悯人之心,对百姓寄托着他真挚的同情,真正的将“讽喻”作为了诗歌的灵魂。

4、为事而作

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说:“始知文章合为时而作,歌诗合为事而作。”尽管杜甫作为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也曾经写下了一系列讽喻时事的优秀诗篇,但他并没有明确提出“为时事而作”的诗论观点,这一点,到了白居易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明确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理论主张,对现实主义的诗歌理论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这些诗作大多是针砭时事,对不良时事进行批判。

结语:白居易作为唐代著名的现实主义诗人,在其大量的诗歌创作中,讽喻诗占了相当一部分。这些诗选材极其广泛,大多反映社会现实,揭露社会丑恶,对贫富不均的社会现象进行批驳。反映百姓疾苦,为人民仗义执言的诗作更是其中的精华。白居易对封建社会和官僚腐败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鞭挞。在这些诗歌里,他还塑造了一大批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如卖炭翁、贫妇人、新丰折臂翁等。再加上委屈婉转的艺术手法,对社会民生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从而将诗歌的社会政治作用发挥到了极致。

但是,白居易不仅将讽喻作为创作的唯一宗旨,而且还贯彻到他对于朝文学的批评标准中去,因而出现了贬抑陶、谢、李、杜的言论,但结合史实来看,这种看法是有失偏颇的。但是瑕不掩瑜,整体来说,白居易的诗论主张是积极进步的,在现今社会仍然有其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游国恩.中国文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98.[]

[2]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114.[]

[3]吕德申.钟嵘诗品校释[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136.[]

[4]郭绍虞,王文生.中国历代文论选[M].上海:古籍出版社,1973:97.[]

[5]霍松林.白居易诗译析[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