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定额储备的“单价协议”模式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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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定额储备的“单价协议”模式

周清华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托克托010206)

[概要]为降低库存金额,减少采购周期长与备品备件急需的矛盾,满足安全生产需求,很多企业对部分物资实行物资定额储备管理。但受项目费用及其他因素影响,可执行性往往不强。物资定额管理的“单价协议”模式不需要确定项目费用出处,可执行性较强。

[关键词]发电企业;定额;单价协议

一、物资定额储备定义与类型、单价协议的定义

物资储备定额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为保证企业生产顺利进行所必需的、经济合理的物资储备数量标准。发电企业把定额储备物资主要分为事故备件定额、轮换备件定额、消耗备件定额、周转材料定额等几个方面。

事故备件是指一旦损坏,将影响发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而且损坏后不易修复和难于购买的备件或材料;轮换备件是指检修工作量大的设备和零部件,修复后可作为备品继续使用,如果利用备品进行轮换,则可显著缩短检修时间;消耗备件是指设备在正常运行时经常磨损,正常检修时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消耗周期较短;周转材料是指通用的、频繁使用的材料。

单价协议就是“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格不再调整的合同。单价协议执行期间,单价不变、结算量以实际使用数量进行。

二、常规物资储备定额的编制原则

常规物资储备定额总金额必须以不超过物资资金储备定额为前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储备物资或与已签定联储合同中规定的由本单位集中储备的物资,列入联储物资储备定额;关键设备、主要设备以及备用系数较小的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备品;两种不同型号的设备,如果之间有可以互换使用的零部件,该零部件需要储备时,储备数量则只按其中的一种考虑;管材及其它材料性备品,其储备量只考虑在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下所需要更换的数量,在执行计划检修时需要更换的数量不列入备品;普通的通用件、标准件不作备品储备,如螺栓、轴承、阀门等,仪器、仪表及自动化装置的一般元件、零件不作备品储备;在检修中使用的一般材料、设备、工具和仪器,及一般机电产品不作备品储备;设备损坏后,在短时间内可以修复、购买、加工制造的设备及其零部件不作备品储备;价格昂贵、突发事故概率较低、保养维护费用较高且目前无库存的设备可不作备品储备;固定安装的备用设备,如果整体处于良好备用状态,不作备品储备,如遇极特殊情况需要储备的,须附澄清性说明资料,并同时做好相应的联合储备、代储备完善工作;已经落实由修造企业储备的事故备品,原则上不再储备。

三、各类物资储备定额的方法

1.事故性备品储备定额

事故备件的是按照主要设备(主机和辅机)和影响生产的重要设备清单,根据配件对设备和系统影响的重要程度来确定的设备配件或材料;事故备件应满足在抢修期间供货时间无法满足修理时间的要求;事故备件的数量应满足一套设备修复的需要量;在确定储备品种和定额后,应统计出事故性备件定额所占用流动资金的金额。

2.轮换性备件储备定额

轮换性备件要根据年度检修计划、设备健康状态、备品修复周期和备件采购周期确定;轮换备件品种是根据设备维修时间、维修对设备出力和整个系统影响等因素制订;轮换备件储备数量是根据设备在装数量、修理频率、备件修复或采购的周期等因素确定;在确定储备品种和定额后,应统计出轮换备件定额所占用流动资金和年度周转率。

3.消耗性备品储备定额

消耗性备品的品种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和环境来确定;消耗性备品的储备数量根据设备磨损件更换周期与每次更换数量来确定;在确定储备品种和定额后,应统计出消耗性备件定额所占用流动资金和年度周转率。

4.周转性材料储备定额

周转性材料的品种是根据三年内消耗用的通用材料次数来确定的;消耗材料储备定额数量原则上按三个月消耗量确定;如果消耗次数较多的物资,可按月用量做为储备定额;如每天都需要的物资,考虑合理供货批量和供货周期后,可按周或天用量做为储备定额;最后应统计出消耗材料储备定额占用流动资金高低数额和年周转率。

四、物资定额储备的优缺点

物资定额储备由于提前考虑配件对设备和系统影响,年度检修计划、设备健康状态、备品修复周期和备件采购周期,设备运行状态和环境,以及通用材料的消耗次数等因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采购周期长与备品备件急需的矛盾,满足安全生产需求。但是,由于目前项目费用管理的计划性不断增强,每一项物资的费用出处与使用方向必须对应,为此,多数物资的定额得不到及时补充,影响安全生产需求;同时,由于定额计划的不准确影响,往往会造成部分储备定额物资形成永久库存,使得库存金额上涨,并且达到一定年限后,这些物资就要报废或者无法使用,进一步浪费资金费用。所以,物资定额储备有着一定的优点,但由于一些客观条件影响,缺点也比较突出,导致在很多企业物资定额储备无法执行或执行的效果达不到预期,最终都不了了之。

五、物资定额储备的“单价协议”模式

物资定额储备的“单价协议”模式是将物资定额储备与单价协议相结合,充分发挥两种管理模式的优点。采购申请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需求清单,可以是年度清单,对于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物资,也可以适当增加需求年份。物资采购部门按照需求清单,进行询价或者招标,确定合格的供应商,但此采购过程只确定价格,不确定数量,双方签订“单价协议”。

价格协议期限内,如有需求计划,且需求物资在双方签订的协议清单内,物资需求方按照预先规定条款,通知供货商依据协议价格进行供货,到货后按照正常采购进行入库验收、接收等。物资定额储备的“单价协议”模式,没有按照常规模式,对所需要的定额物资按既有原则及方法进行现货储备,还需要按照需求计划通知供货商及时供货,从时间上来说不如常规的定额储备时限性强。但此种模式,不要求提前准备项目费用,符合目前很多企业项目费用管理要求;不需要提前考虑配件对设备和系统影响,年度检修计划、设备健康状态、备品修复周期和备件采购周期,设备运行状态和环境等因素,可以随时提出需求计划;不会造成库存积压,减少库存金额,降低经营风险;不会由于存储年限长,造成物资报废,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通过避免以上几种风险,物资定额储备的“单价协议”模式,有很强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无论是常规模式的定额储备,还是“单价协议”模式的定额储备,均需要计划的重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如果没有及时准确的需求计划,后续工作就无法开展。尤其是“单价协议”模式的定额储备,需要提前尽可能将可能发生需求的物资都要提前考虑到。在这种模式初期,可以按物资类别,分批进行,不要急于求成,多而不全;可以将一类物资尽可能考虑周全,进行清单列举,确定协议单价,同时,还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记录好遗漏的物资。这样,就会成批次的形成定额协议,逐步完善。

四、长生产周期物资的联储与代储

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与同类型发电厂组成设备物资储备协作组,建立互利协作关系,并按照协作规定分工联合储备备品配件,形成联合储备定额;或者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让其对部分备品配件进行储备,建立供应商代储模式。

常规物资储备定额虽然时限性强,但受项目资金的专项管理、人员技术水平高低、设备运行环境以及定额物资形成库存等因素影响,可执行性不强。物资定额管理的“单价协议”模式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开始时,不需要确定项目费用出处,只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价格的协议期限,生产需要该物资时,按项目提出计划即可,物资部采购人员按协议直接制定订单。这一方式虽然增加了一定的到货周期,但相对正常采购的周期要减少很多,同时减少库存金额占有量,降低库存金额及管理成本,同时,可以有效的执行物资定额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