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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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的思考

尹世炜

哈尔滨西部地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是由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等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参股组建而成的企业形式,按照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会有越来越多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出现。党的建设是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如何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关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战略大局。现就如何开展好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谈谈自己的浅见。

一、依法开展党建工作,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得到有效宣传贯彻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应依法开展党的活动。《公司法》第19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公司法》的该项规定,要求企业设立时就应该遵照执行。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若国有企业控股,则应严格按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在混改时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若国有企业参股,则国有股东应该商各股东方在公司章程中对开展党的活动加以明确,并按公司章程的约定开展好党的活动,促进参股企业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依法健康发展、高效发展。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应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既是对全党的要求,也是对国有经济体、非国有经济体从业者的要求。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而言,其中的民营资本或外资资本代言人不排除单纯追求效益最大化,这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其行为有悖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悖于新时代的要求,则必须被禁止、被叫停,这就要求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股东发挥好引导和监督作用,进而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得到贯彻落实,并使企业从贯彻落实政策中觅到更多商机、获得更多支持、实现更好发展。

二、有效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指出“我们既要敢为天下先、敢闯敢试,又要积极稳妥、蹄疾步稳,把改革发展稳定统一起来,坚持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走得更稳、走得更远。”因此,我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时必须有所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九条指出:“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混合所有制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实现上述目的,就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因地制宜地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配齐党组织专兼职领导班子成员,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开展党的建设工作;要完善“三会一课”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要关心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使广大党员身在其中、参与其中,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要注重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在品德高尚、业务突出的骨干中发展党员,并使德才兼备、表现突出的党员得到重用,以此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而形成良性循环,使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二)丰富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活动形式和内容。在多年发展过程中,部分国有企业形成了固化的党建活动模式,如专题教育、专题学习、文明单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争先创优、扶贫济困等,有的经实践证明是实用、好用和管用的,党员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较高,也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然而,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如一味照抄照搬原有模式就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所以必须因地制宜,不断进行创新和完善。如参观“731”遗址、党史馆、开展以业务为载体的党员岗位标兵竞赛、党员群众一带一等,既使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又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热情、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进而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发挥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促进作用

(一)要形成既融合发展又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国家对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既欢迎非公有资本购买国企股权、参与国企增资扩股,也鼓励国企参股优质民营企业,以实现不同资本的融合发展,破解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瓶颈问题及规范民营企业发展问题,进而不断放大资本功能、实现资本保值增值。《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指出:要规范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组织的权责关系,按章程行权,对资本监管,靠市场选人,依规则运行,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混合所有制企业股东之间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提高增盈创效能力,所以要完善议事规则,既实现党要管党的目的,发挥党建的作用,又明确边界,使涉及法人治理的各方都在规则框架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围绕企业目标献计献策、攻关发力、行权担责,进而促进企业高效协调发展。

(二)要完善规范合理的协调会商机制。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经理层成员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组织成员之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有利于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有利于发挥民主和实现集中。同时要正确处理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新三会”与党委会、职代会、工会“老三会”之间的关系,要通过完善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激发各方的参与热情,充分发挥各方的作用,其中党组织要发挥好润滑剂、催化剂的作用,为决策层、监督层、经营层高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进而实现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目的。总之,开展好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更有利于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更有利于推动“四个全面”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