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访工作助推企业和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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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访工作助推企业和谐

陈建军

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陈建军

积极探索信访稳定工作的方式方法,促进基层信访工作稳定运行,推动企业和谐发展,是信访工作者的责任和担当。

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干部自身作风问题。个别业务部门对上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程序不规范,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不征求群众意见,不履行民主程序,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听之任之,处理问题避重就轻,使小问题拖大,诱使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上访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与自身的法律素质不能同步。随着依法治国方针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是仍有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政策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为我所用,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还有些群众把“上访”,作为一项个人产业,认为自己享有的还不够,对企业给予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永远不满足,提出一些不合理且过高的要求等等。

三是个别群众对信访这一民主行为认识不够全面。信访制度是让职工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向单位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单位权力始终处于被监督的状态,不断推进法治民主进程。但现实中上访群众混淆了信访与法律维权的界限,把信访看作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不论问题性质、大小、合不合理,只要稍有不满便上访,以要挟、施压单位促使解决问题。

四是信访处置举措的误导。出现信访案例后,有的单位为求息事宁人和社会稳定,选择运用法治以外的方式,甚至明显违反规定的代价来满足信访人的非分要求。虽然达到了息事宁人的目的,但却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和后果,导致重复上访。

化解信访案件的建议。一是完善信访体制建设。建立自上而下的信访稳定工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使信访稳定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迈进。

建立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联系点、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包案化解矛盾纠纷,是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热点问题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是化解企业矛盾、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有力举措。直接听取群众意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利于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有利于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政策;有利于领导干部提高处理复杂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更有利于增强党和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领导干部要及时向联系点单位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要求,要对联系点单位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包案化解。

领导干部要按照联系点单位的工作安排,及时参加联系点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会议。要督导联系点单位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指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单位,把重点人员稳控在企业内部。

领导干部每月一次,基层领导干部每半月一次,确保到联系点单位接待群众来访。合理安排接待活动,领导干部要按照接待日排列顺序,到接待点接待群众来访。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包案化解矛盾纠纷,首先要提前公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等情况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

其次要主动接访。根据情况可以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方式进行。定点接访是指在固定的接访场所面对面接待来访人。重点约访是指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并协调解决相关信访问题。带案下访是指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单位,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领导干部现场接访,涉及单位分管业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要做好陪访和相关材料等事项的准备工作。

再次要积极开展包案化解工作。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严格落实包协调、包稳控、包督办、包解决、包息访“五包”责任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突出信访事项主要领导要主动包案,确保问题及时就地解决。

最后还要保障落实。领导干部接访,重点要努力在“事要解决”上,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社会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问题得到有效妥善解决。

二是增强干部为民服务意识。首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增强政治观念和责任担当。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其次,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在矛盾没有激化前就要抓住不放,真正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

三是广泛宣传,加大对职工群众的教育力度。做好重点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要严格要求领导干部转变作风,切实让职工群众在遇到难题时,业务部门领导能依据政策做好解释和引导。同时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普法讲座,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做一个文明、诚信、守法的理性公民。

四是对非正常上访加大处理力度。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缠访、闹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非法代理上访牟利,或教唆、鼓动上访人非正常上访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依法严厉打击;完善维稳信访、渋法、渋诉三级终结制度,严格执行信访事项的办理、复查和复核三级终结制度,确保企业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