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的推广和应用定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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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初,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和外汇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中.有关工作重点的第二条第一款明确提出“鼓励推广公务卡”,并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积极带头使用银行卡.在行政经责,差旅责等公务支出中使用银行卡支付,提高预算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控”.《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了公务卡的概念,并结合这项业务的发展.要求所涉及的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积极配合与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