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兽医卫生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4-14
/ 2

当前兽医卫生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智红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中枢镇畜牧兽医站

摘要:由于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也有了更深层次的要求。在我国出现“非典”“禽流感”等疫情之后,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动物卫生检疫项目,深入开展兽医防御体系,使得我国卫生检疫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执法力度不断增强,然而当前兽医卫生检疫工作还是面临着很多问题。这篇文章我们主要对兽医进行卫生检疫面临的问题做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关键词:兽医卫生检疫;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前言

动物疫情的蔓延对畜牧业带来较大打击,也会危及人类健康,在养殖业的不断发展下,动物检疫情况对肉类安全有着直接关系,也成为社会焦点。动物检疫也是促进畜牧业长足发展和关乎人民食品安全的重要途径,所以深入开展检疫工作,有着积极作用。通过以往的实践经验,我们要明确兽医卫生检疫工作的作用,若是缺乏必要的管理,就会使得畜牧业造成极大损失,甚至是人们危及到的生命安全。

一、动物疫情现状

由于我国畜牧业的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动物疫情的蔓延既限制着畜牧业的长足进步,也在一定程度上危及人类的生命安全,产地检疫是当前动物卫生检疫的关键措施,在相关国家的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下,检疫情况有了极大改善,然而因我国的富源宽广,各区域养殖技术能力、防疫情况、地方经济状况、检疫管理等有着很大不同。尤其这几年来,各种疫情的出现,动物检疫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面临的问题主要有:

1.农村地区产地检疫落实不到位,屠宰检疫力度不够

如今检疫项目已大致完成了由运输检疫向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的实质性变化,在乡镇各地有了明确的产地检疫机构,达到了“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目标,极大地增强了检疫的科学规范性。然而市场上出现的动物产品通常是分散饲养,因数量各异、分布离散、出栏时间不一致,导致检疫项目出现了运行费用高、报检率不足等情况,检疫质量无法合格;且定点屠宰检疫的设备较为简易、分布不科学、屠宰技术陈旧,检疫工作难以执行。以及个别检疫人员为了减少成本支出,总是不到检疫场地进行实地检疫或者仅仅靠肉眼下结论,草草盖章就完事,亦或是某些检疫人员把检疫权限交由商贩,自行按照检疫程序进行,导致检疫质量无法实现。

2.养殖人员检疫认知不足

养殖人员及很多群众都缺乏必要的检疫知识,亦或是反感和抵触检疫人员的工作,觉得检疫只是浪费时间和金钱,只会徒增经费支出。并且农村检疫部门的设备简陋,检疫技术陈旧,必要的检疫技术和设备的更新都无法实现,工作方法简单,只是靠自身经验估计,对动物检疫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某些工作人员对检疫消极懈怠,对于检疫知识的推广落实不够,也导致了农村对检疫知识认知不足的情况。这些情况既使得检疫情况无法准确和公正,也是导致养殖户不配合检疫的重要因素之一。

3.违法情况难处理,监督不到位

不进行检疫、售卖病死动物等违法情况的屡增不减,在养殖和运输期间因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病死的动物,被任意处置或者混进黑市交易,最后供人们食用。如某年1月份江西省出现的售卖病猪肉情况,获利数额高达2000万,在此事件中对于猪肉的产业链中有这一条完善的隐蔽的链条,生猪到猪肉期间,要通过专业的机构进行屠宰,各环节都要进行各级检疫,直到完全合格才能进入市场。然而病猪肉只需历经这些“关卡”就能顺利到市场中。这起事件的出现,各项关口都没有起到作用,只是流于形式,所以明确的奖惩机制最重要,在侦查事件后要明确病猪肉的由来、去向,严格查处大规模售卖、购买病猪肉的养殖户及企业,极大地增强违法成本,才能降低违法情况。并且对于不发挥监管作用、使得病猪进入市场的人员要严格追究,尤其是贪污受贿,为病猪进入市场提供条件的人员更是不能姑息。若是实现了以上几点,病猪也就没有了生存空间,这类情况就会降低发生几率。

4.检疫各机构配合不到位

动物检疫项目还包括工商、税务、卫生等多个部门,所以需要各机构全面交流和配合,畜牧业一方是无法全面实现检疫的。然而农村地区屠宰管理情况是各机构为了遵循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自身利益的诱惑,使得各部门独立工作,互相缺乏交流,无法实现联合执法,部分行政职权难以落实到位,亦或是出现彼此推诿,难以达到整体管理的情况,检疫工作难以顺利进行,人为因素导致的管理“空挡”。这种情况就会使得利益部门多方控制,无利益环节无人监管的情况出现,导致管理不到位。

二、推动兽医卫生检疫工作质量提升的措施

1.政府部门要加大对检疫的重视力度

产地检疫是确保卫生检疫控制和肉产品安全的前提工作,规范、合理、全面的产地检疫是政府部门的一项关键职能。各级领导要发挥领导能力,提高对各地检疫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管力度,提出科学的动物检疫措施,结合当地的情况把动物检疫监督部门规划到地方财政预算中,为产地检疫带来足够的资金支持。在人员编制、机械设施、办公环境、成本经费、劳保各环节要全面调整,推动动物检疫科研的深入开展。并要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系统,引进新型科技检疫设施、交通设备、取证设施等,逐渐推动监督执法的执行,全面起到“以监促检”的效果。

2.加强宣传,普及检疫知识

要采用各种宣传方法,在以往的宣传形式基础上,借助新型信息技术手段,由微信、微博、QQ、电视等各种网络技术从宣传动物防检疫知识;各处标识宣传知识、发放宣传单等,彻底全面的开展动物检疫宣传措施。定期要安排兽医检疫人员到基层农村中考察情况,向养殖户宣传检疫工作的积极意义,对公益性技术做一定的推广指导。向人们普及相关《动物防疫法》的法律制度,提升人们对动物检疫知识的掌握,增强经营人员的法律观念,积极抵制私屠乱宰行为。引导各检疫机构落实好把关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面彻查违法活动。特别是售卖病肉发热违法事件,一方面要彻底封杀病死猪,不管是养殖户、猪贩还是餐馆,要大力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让他们懂得病猪的危害性,不再贩卖。另一方面就是要对养殖户实施建立台账的措施,对数量、出入栏情况做实时监管,消除病猪的市场源。

3.分类监管,提高农民和养殖户的检疫认知

把饲养的畜禽要依据各品种、哺乳动物等不同类别实施分类养护,尤其是猪、牛、羊等动物养殖要有明确的检疫要求,并根据口蹄疫、禽流感等疫情情况作必要的检疫要求。要对各种程度的疫情,对禽畜检疫力度及免疫期做一定的改善。深入改善优化技术标准和禽畜标识,待检疫达标后出示的检疫证明要与当前的规定检疫标准相一致。防止出现免疫标识与免疫情况不一致的情况。政府可对养殖户采取一定的财政补助,支持他们开展检疫工作,增强检疫积极性。并且要对不正当措施获取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指导养殖检疫不断走向正规化,降低动物养殖和经营成本,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报检率。提高对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经济手段,防止病肉进到市场,危及人类健康。

4.增强动物检疫人员的综合素养,提高检疫技术

基层检疫人员对我国整体的检疫情况有直接影响,所以强化农村动物检疫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很有必要的。检疫执法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形,定期开展检疫执法、检疫技术等环节的教育培训,进一步促进检疫人员的法律素养、检疫能力,满足当前畜牧工作的发展需求;各级政府要提高对检疫基础设备的投入力度,引进相应的防疫检疫设施,调整检疫措施来确保检疫规范化和科学化运行。

三、总结

兽医卫生检疫是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要素,也是落实国家出台的关于动物保护相关的、促进养殖业顺利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关键前提。这些年来,我国的动物检疫体系在进行了多项疫情检查后,使得检疫工作取得了极大的成效,畜牧业也有了全面的发展。然而在当前,我们旨在为兽医卫生检疫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的解决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并贯彻落实,才能促进畜牧业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段张秀.浅析动物卫生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民致富之友,2015(6):25.

[2]张俊雁.基层动物卫生检疫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甘肃畜牧兽医,2015(2):15.

[3]罗承宗.动物检验检疫工作中的问题与解决措施分析[J].农家致富顾问,2015(16):102-103.

[4]陈博文,何宏恺,高彦生,等.中日出入境动物检验检疫法律体系比较研究[J].检验检疫科学,2007(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