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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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李学龙

神华宁煤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宁夏银川750000

摘要:在我国大力发展社会经济进程中,各种工程建设以及环境保护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然而,地质灾害作为阻挠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主要因素之一,近年来造成的损失令人瞠目结舌。本文首先简要介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性质和意义,然后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实施要点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希望对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能够所帮助。

关键词: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勘察;实施要点

人类起源于自然,又高于自然,人类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在利用和改造自然。从原始人利用天然洞穴到学会挖土造屋,时至今日,人类己能够建造高达数百米的高坝和巨塔。在此过程中,由于地基处理的需要,逐渐形成了一门学科技术——岩土工程。这种技术是基于地基改良、工程安全运行而发展起来的,它缺乏环境保护的观念,缺乏减轻地质灾害的观念,说到底,缺乏地质的概念,仅从工程观点出发,从而出现了许多不但没有加固好工程地基或边坡,反而诱发了深层的更大的地质灾害的例证,如水电站、抽水蓄能电站、矿山等都有这方面的教训。为了弥补岩土工程学这种先天不足,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产生了一个新的学科——地质工程学。

1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性质和意义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指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工程措施。它在地质灾害防治对策中占有重要地位。其选用和实施是否得当,对灾害防治效果和防治效益常有决定性影响,因此值得专门研究。地质灾害是指各种地质作用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建设事业造成的危害。简言之,就是地质作用造成的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环境地质工作的核心内容,其目的是防止地质灾害发生,保护地质环境安全,维护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

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常由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和其与受灾对象(人、物、设施)的遭遇两个环节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途径就是反其形成之道而行之:一是防止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二是避免受灾对象与之遭遇。第一方面包括作用发生前的预防和发生中的制止;第二方面则含有移动受灾对象位置、改变致灾作用方向和隔绝两者遭遇通道。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可概括分为行政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两大类。行政技术措施主要是采取行政法令和技术法规等手段,规范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活动,避免诱发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监测预报致灾作用的变化动态,使拟建工程设施或流动性人、物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或将处于灾害危险区中的已有居民、设施迁出危险区等等。工程措施则是采取建(构)筑物或岩土体改造工程、疏排水工程及生物植被工程等,以加固、稳定变形地质体,调整、控制致灾地质作用,从而制止致灾地质作用的发生、发展及其与受灾对象的遭遇。所以说,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就是改造、稳定变形地质体,调整、控制致灾地质作用,从而制止地质灾害发生的专门性工程。它不同于一般的建筑工程。有的专家将之称为地质工程。

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实施要点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虽有其特殊性,但也是一种重要工程,故其实施也应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工程程序进行。认真做好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各个环节的技术工作。

2.1要切实做好地质勘察研究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不同于一般建筑工程。它是改造、稳定地质体和调整、控制地质作用的工程。一切工程活动都要围绕地质防治目标进行,地质的调查研究必须贯穿于其始终。首先要认真搞好治前勘察工作,准确查明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包括致灾作用的性质、成因、变形机制、边界、规模、活动状态、稳定状况及危险程度;参与计算评价的有关岩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及水文地质条件;成灾危害情况,包括可能遭受危险的人、物、设施的位置、规模、价值及可迁移程度;影响治理工程实施的自然条件(地形、水源、天然建材)及社会条件(交通、能源供应、劳工等)。其中准确地判明变形作用的性质、成因及其稳定程度是关键。

2.2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需进行专门的可行性论证

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是防治工程的必要性和防治方案的可行性。防治工程的必要性,应从灾害的危险性、成灾损失程度和各种对策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及撤离等其它减灾措施)的适宜性等方面加以论证。当灾害的危险性较大,成灾损失也较大,而其它防减灾措施皆不如进行工程防治经济、有效时,防治工程的必要性才能成立。防治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多方案的比选和选定方案的可行性。方案比选及选定方案的可行性论证依据,即是前述地质的有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3条原则。较小规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可与地质勘查报告的编写同时进行。

2.3要妥善确定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实行信息化施工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既要有利于顺利完成工程本身的实施任务,又要不因施工扰动而对变形地质体造成新的破坏。对每种新的或较有破坏性的施工方法,采用之前均应进行方法(工艺)试验。施工程序,包括防治工程总体的阶段程序和具体防治工程单元的施工顺序。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与复杂的地质体打交道,欲解决的问题常有很大隐蔽性和随之而来的不确定性。每处防治工程的效果不是都能一次预见得到,防治工程对变形地质体的长期性扰动后果也不一定能很快显露出来,有时需要通过局部或前期工程实践(试验性施工)才能有把握地确定下步工程的做法。

2.4要合理确定防治目标

防治目标包括形象目标和安全目标。形象目标即防治对象的范围、部位;安全目标即防治工程所应达到的安全标准。明确防治目标是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的首要问题。对防治对象范围的确定,一般应以致灾地质作用的活动单元为界,作整体考虑,不宜随意切割取舍。但在总体范围内,则应视险情的轻重缓急划分出重点与一般,或主要与次要的不同部位,不能平均对待。对防治工程应达到的安全标准,应依据下列3方面的情况加以确定,即所欲保护的受灾对象的重要性和可撤离程度、国家的财力水平和有关的工程规范。关键是要适度,既不能标准过低,治而无效;又不能过分追求高标准,多耗国家资金。关于防治标准,对每处地质灾害的不同部位或不同影响方面,也可因地、因事制宜地区别对待。

2.5要多方案比选防治工程方案

每一处地质灾害的防治,欲达到稳定变形地质体和制止致灾地质作用的目标,常有多种工程方案可供选用。而选择合理与否,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防治工程的效益。因此,必须进行多方案比选,从中选出最好的工程方案。方案比选的依据是地质有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所谓地质有效性,是指能有效地达到稳定变形地质体、制止致灾地质作用的目标,而又不致引起其它不良地质后果;技术可行性,是指在工程技术方法、设备材料及施工条件上,不会遇到大的困难;经济合理性,是指投资相对较低,国家承受得了。这三者要相互结合,综合比较。

2.6要加强监测工作

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动态及其稳定状态,只有通过监测才能准确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效果,只有通过治前治后的动态监测成果对比才能反映出来。动态监测还为在施工中发现重大险情变化和预报地质灾害,提供信息依据。因此,地质灾害监测工程必须贯穿于防治工程的始终。监测内容包括变形地质体的动态变化、防治工程结构体的状态变化、地下水及其它环境条件的变化。防治工作及其勘察、监测等工作,都要重视应用新技术。

3结语

地灾防治工作的开展不仅仅取决于治理方案的合理性,更重要的是社会的支持程度。以后地灾防治工作更应适应社会环境的发展和城市(镇)规划建设,加强地灾防治工作的科学研究,争取用最经济合理有效的治理方案,获取最佳的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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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传正.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理念[J].水文地质工程地质,2013(40).

[3]刘传正.地质灾害防治研究的认识论与方法论[J].工程地质学报,20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