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核心维修能力研究现状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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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核心维修能力研究现状分析

蔡丽影①,白永生①,王禄超①,赵莹①②

蔡丽影①;白永生①;王禄超①;赵莹①②

(①军械工程学院石家庄050003;②南京军代局驻济南军代室,济南250021)

摘要:深入研究美军核心维修能力已有成果,对深入我军的核心维修能力研究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从美军各个法规对核心维修的界定描述核心维修能力的内涵。对美军核心维修能力的法定地位进行全面介绍。列表描述历史上美军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的演变情况。全面论述美军核心维修能力的计算方法与其执行以及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关键词:合同商保障;核心维修能力;法定地位

中图分类号:TJ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0-0112-03

0引言

美军由于在长期实施合同商保障过程中,认识到各军事基地保障美国部队的重要性,和过分依赖合同商负责重要军事需求的风险性,而由美国国会于1984年颁布的法律中提出“核心维修能力”这一概念。《美国法典》第10卷第2464节[2]规定:为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国防动员、国防紧急情况和其他紧急需求时,国防部必需拥有一个政府拥有、政府运营的核心后勤能力(包括:政府人员和政府拥有且政府运营的设备和设施),以确保拥有一个稳定并受控的技术能力和资源来源。其中,“及时”是指,在应急想定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维修任务。“有效”是指有成本效益地保障核心维修能力需求,而不是在基地维修资源大量闲置的情况下来保障核心维修能力需求。

1美军核心维修能力的法定地位

美军核心维修能力的确定和使用,都是受到美国法律的保护的。从最高法律《美国法典》,到顶层维修保障条例国防部指令DODD4151.18《军事装备维修》[6],从最高条例国防部指示4151.20《基地级核心维修能力确定方法》[4],到顶层手册国防部手册DOD4151.18-H《基地级维修能力和使用方法手册》[7]都表现了核心维修能力的法定地位。

1.1美军核心维修能力受到最高法律的保护《美国法典》第10卷第2464节《核心保障能力》中,明确规定:“国防部维持政府拥有且政府运营的核心保障能力,以确保能够拥有准备充分且受控制的技术竞争力和资源,能够有效、及时地对动员、国防紧急状态、以及其他紧急需求做出响应,这对国防建设来说至关重要。”……“国防部长要求必须在政府拥有且政府运营的国防部设施上来执行维持核心后勤能力所需的核心后勤工作量,并负责为这些设施分配足够的工作量,以确保在平时具有成本效益和技术能力,并且具备充分保障制定的战略计划和应急计划所必需的浪涌能力(surgecapability)和重构能力。”在美国这个高度法制化的国家,最高法律的这种认可从根本上确定了核心保障能力的牢固地位。

1.2美军核心维修能力受到顶层维修保障条例的保护美军有一个关于维修保障方面的顶层条例——国防部指令DODD4151.18《军事装备维修》,该指令从根本上确定了美军装备维修的政策和职责。3.1.3条规定:维修规划应该按照《美国法典》第10卷第2464节,规定政府固有的建制维修以及核心能力需求。3.2.2条规定:维修规划应该按照《美国法典》第10卷第2464节,规定政府固有的建制维修以及核心能力需求。3.2.2条规定:确定《美国法典》第10卷第2464节所必需的基地级核心维修能力需求。该条例对核心维修能力的地位、计算、例外、调整、评审等问题都做出了规定。

1.3顶层条例给出了计算核心维修保障能力的法定方法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是负责后勤的国防部副部长帮办办公室于1993年11月提出的,后来经过四次修订和完善,一直到2007年1月5日美军颁布国防部指示4151.20《基地级核心维修能力确定方法》,给出了美军最新的基地级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基地核心维修能力的计算方法才最终成为了正式的国防部条例,具有了非常强的法律效率和约束能力。

1.4顶层手册提供了使用核心维修能力的方法1997年1月,负责勤与装备战备的国防部副部长帮办办公室出版了国防部手册DOD4151.18-H《基地级维修能力和使用方法手册》,其目的是为执行军事装备基地级维修的国防部建制单位测量各基地维修能力(包括核心维修能力)和使用能力(主要是核心维修能力的使用)提供指导。于2007年3月10日,在2004年3月31日下达的国防部指示DODI4151.18《军事装备维修》的授权下,发行最新的国防部手册DOD-H《基地维修能力和使用测量手册》,从而取消前面两个条令的法律效率。该手册规定了维修能力的计算方法手册,还为国防部各单位制定并规定了用来监督和保障建立和维持国防部指令DODD4151.18必需基地级维修能力的报告的标准。

上述法规条款都明确指出军方应该保留核心维修能力,并给出了标准的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使用方法和实施方案。这些规定既是对核心维修能力重要性的一种证明,也是军队对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种贯彻和落实。

2美军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的演变

美军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自负责后勤的国防部副部长帮办办公室于1993年11月列出以来,经过1996年、2003年1月、2003年11月和2007年共四次修订(参见表1),最终形成现行算法。

3美军核心维修能力研究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美军的核心维修能力研究已经相当成熟,也取得很多非常好的成果与建设经验,但是,在其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本身、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执行过程以及核心维修能力的建设情况这三个方面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3.1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存在的不足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1.1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连续性不强美国各军兵种普遍认为关于基地级核心维修能力的国防部政策是不连续的[9]。美军核心维修能力自1993年11月列出计算核心维修能力要求的标准步骤以来,到现在为止已经被修改过四次,最近的一次是2007年更新的。虽然每一次方法的修订与调整,都会较以前的方法有所改进,但是修改次数过多,使得各军种在刚刚熟悉原来计算方法的时候,甚至尚未熟练掌握原有计算方法的时候,新的计算方法又下来了,这样不利于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的落实和推行。

3.1.2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没有具体指出,如何根据各军种制作的工作表来计算不足能力[10]。而且,国防部的核心计算过程缺乏相应的有效机制,确保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现役武器系统核心能力的不足问题。由于核心计算过程不能准确计算不足能力,因此,国防部并不十分清楚各军事基地是否拥有必需的能力以向国防应急想定和其他紧急需求提供及时、有效的反应。最后,由于国防部不必向国会提供关于核心计算过程的信息,这就导致国会对核心过程进行勘漏造成困难。

3.1.3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并不十分全面,没有很好地预测新的武器系统及其未来相关的维修能力需求。针对新的和改进的武器系统的采办过程中,核心维修能力需求判定过程缺乏配套的采办过程。

3.2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3.2.1各军种利用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确定核心维修能力过程中存在错误和不一致的地方[10]。但是,国防部还没有采取有效的内部措施来防止核心过程中的这些错误和不一致。a.大多数军种都没有准确地确定保障2007年核心需求所必需的武器系统。比如:海军陆战队把一些参谋长联席会议(JCS)应急想定需要的武器系统,比如:中级战术车辆替换系统,从核心计算过程中排除出去。b.海军和海军陆战队在其2007年两年一次的核心需求计算中忽视了软件维护工作量,而陆军和空军把软件维护放入了核心计算过程。c.空军在进行冗余能力调节的时候,把私营部门工作量考虑在内。比如,对大多数的机身、发动机和其它主要成品来说,空军把私营部门工作量考虑在内与公共部门一起调节冗余工作量,这样就减少了其工作量。d.空军利用使用的计算核心能力不足的方法与其他军种使用的方法有所不同。比如,空军不像其他军种,它可以在计算不足之前调整其核心需求。

3.2.2国防部通过核心计算过程,没有全面、准确地评估出其各军事基地是否拥有了保障先以武器系统所必需的核心维修能力。尽管国防部在其2007年核心计算结果的内部报告中表示,国防部自己报告它已经拥有保障2007年核心需求所需要的全部的核心能力,且3/4的军事部门已经确定它们各自部门里核心能力的不足,工作细致到设备和技术的具体类型。但是,这一报告并没有指出3/4军种在其各自核心计算中确定的具体的核心能力的不足的地方和数量。

3.2.3每次利用核心维修能力计算方法确定的核心维修能力变化过大[9]。很多军队的基地核心能力应相当稳定,但是已经修改过很多次。虽然,核心维修能力会因为兵力结构变化、新武器系统服役、现有武器系统的老化或修改等多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进而规定的是每两年要对确定的核心维修能力进行评审,重新确定各基地的核心维修能力。但是,整体上说,军队各基地的核心维修能力还是应该基本稳定的,但是各基地每次确定的核心维修能力变化很大。

3.2.4国防部没有通过采办过程很好地完成这些新的和改进的武器系统的核心需求分析,且不能充分保障这些武器系统的未来核心需求。总审计局也对很多新的和改进的武器系统进行了评审,国防部没有对其执行核心能力分析,也没有建立核心管理以及时对这些系统进行维护和修理。国防部采办指导要求必需在里程碑B(采办过程中的第二个主要决策点)之前,如果这一武器系统没有里程碑B的话就在里程碑C之前,对新的和改进的武器系统组织进行核心后勤分析。但是,总审计局评审的这些系统,指导采办周期结束也没有进行这一分析。特别是,总审计局(GAO)发现评审的52个系统中的20个都没有在里程碑C之前判定核心需求。比如,陆军的Stryker战车家族和空军的移动式前进控制系统(MACS)直到里程碑C之后都没有完成核心分析,而此时这些系统已经处于生产和部属或者运行工作和保障阶段了。

3.3核心维修能力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目前,仍然有很多武器系统没有建立起必需的核心维修能力,比如:

3.3.1陆军的AN/MPQ-64“卫兵”雷达系统于1997年形成初始作战能力。尽管“卫兵”雷达系统的核心基地评估于2004年五月完成,并被确定为核心武器系统,但是直到现在29个基地级修理才建立起11个,而且都是那些与火灾巡视器相同的部件,是“卫兵”的先驱。据陆军各位官员表示,尚不具备建立全部核心能力的资金。因此,在形成初始作战能力12年之后,陆军仍然没有在军事基地系统建立起必需的能力。

3.3.2海军的AirLaunchedExpendable-50(ALE-50)系统,提供了一种电子对抗方法可以应对反空导弹的威胁,于2002年形成初始作战能力。尽管应该在2006年建立起核心维修能力,但是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在任何一个军事基地建立起维护和修理该系统的核心能力。据海军和该项目官员表示,海军航空系统司令部已经申请了建立核心能力的资金,但是来自海军作战司令办公室的资金仍然没有用于必需的基地能力的建设之中。因此,在该系统形成初始作战能力之后的第7年,基地仍然没有拥有修理ALE-50的核心能力。

3.3.3空军的LargeInfraredCountermeasure(LAIRCM)系统,于2004年形成初始作战能力,能够提供快速准确的威胁探测、处理、跟踪和对抗,以应对目前和为来的红外线导弹威胁。因为空军在基地不具备保障建立核心能力所需要的技术数据或基地工厂设备,因此,一直以来,LAIRCM系统都是有原始制造商进行维护的。空军和联合基地维修活动小组都认为应该通过公司合作在华纳罗宾斯空军后勤中心建立建制维修能力,但是目前,在该基地没有进行任何类似工作。

美军核心维修能力研究的成功经验和理论成果为我军的核心维修能力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其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一方面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给我们提供了经验教训。我们应该在开展我军的核心维修能力研究和相应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借鉴美军的现有成果,并从一开始就注意解决美军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使我军的核心维修能力工作,尽可能地少走弯路,多走捷径。

参考文献:

[1]Pub.L.No.98-525,§307(1984).这一部分最早在编在10USC§2304(标注).

[2]USCode.Title10ArmedForcesChapter146–ContractingforPerformanceofCivilianCommercialorIndustrialTypeFunctions.§2464—Corelogisticscapabilities.Section(a)at:http://www.dtic.mil/doctrine/jplogisticsseriespubs.htm.

[3]ArmyRegulation750–1ArmyMaterielMaintenancePolicyHeadquartersDepartmentoftheArmyWashington,DC.20September2007.Chapter5-5.

[4]DODI4151.20《DepotMaintenanceCoreCapabilitiesDeterminationrocess》January5,2007.

[5]MCO4000.56.MARINECORPSPOLICYONDEPOTMAINTENANCECORECAPABILITIES.9Jun2000.

[6]DODD4151.18.MaintenanceofMilitaryMateriel.March31,2004.

[7]DOD4151.18-H.DepotMaintenanceCapacityandUtilizationMeasurementHandbook.OfficeoftheDeputyUnderSecretaryofDefenseforLogisticsandMaterielReadiness.10March2007.

[8]JP4-0《JointLogistics》.Chapter2《CoreLogisticsCapability》.July18,2008.

[9]CoreDepotMaintenancePolicyandtheImpactonCINCs.ADA327312.BrownKerryM.8April1997.

[10]GAOReporttotheSubcommitteeonReadiness,CommitteeonArmedServices.HouseofRepresentative.DepotMaintenance:ActionsNeededtoIdentifyandEstablishCoreCapabilityatMilitaryDepots.14May2009.

[11]CiviliancontractorsunderMilitaryWar.MarcLindemann.Autumn2007.at:http://carlisle-www.army.mil/usawc/Parameters/07autumn/lindema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