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损伤合并胸腹脏器损伤的抢救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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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损伤合并胸腹脏器损伤的抢救体会

闫怀臣

叶琴(十堰市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442013)

【中图分类号】R197.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5085(2013)30-0397-01

疫苗是预防、控制针对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措施,我国从2008年开始,将甲肝、流脑等15种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0~6岁儿童接种的疫苗由原来的15剂次增加到22~24剂次。随着扩大免疫规划的实施,接种机构除接种免费的一类疫苗,还要提供可控制传染病的自费二类接种。疫苗种类的增多,引起预防接种不良事件增多。而经验丰富的接种人员相对不足,人为的接种纠纷也在增多。加之监护人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接种疫苗后的反应成为高度关注焦点,免疫接种纠纷呈上升趋势,成为影响免疫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

1接种纠纷分类

1.1接种纠纷分类

纵观既往引起纠纷原因,将其分为三类:预防接种不良反应、预防接种事故、医患矛盾激化。

1.1.1预防接种不良反应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或称副反应,指受种者在接种疫苗后,在机体产生有益免疫反应的同时或之后发生的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对机体有损害的反应。发生原因:(1)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制造工艺和附加剂。如异种蛋白免疫作用、减毒活疫苗剩余毒力过高、附加剂的超敏反应等。(2)违反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对象选择和接种安排失当、接种前后缺乏宣传。接种人员技术不熟练,对象选择不当、剂量过大、部位不准确、给免疫功能低下者接种减毒活疫苗、空腹接种及接种前后没向儿童监护人告知;(3)疾病的偶合反应、接种个体的遗传因素、个体素质。

1.2接种事故预防接种事故一般是由于疫苗的生产质量或预防接种实施时的差错、污染造成的。与责任心不强、不规范操作、疏忽等人为因素密切相关,其性质与医疗纠纷类似。发生原因:(1)生物制品质量事故:少见,如菌种搞错、减毒不全、制品污染、毒力过高、野毒污染、不按正常渠道供应而采购了假冒伪劣疫苗等。(2)预防接种使用中的事故:最常见,如:用错疫苗、剂量过大或重复接种、接种途径和部位错误、继发感染、接种对象选择不当等。

1.3医患矛盾激化发生常见原因:(1)沟通不到位:接种时双方告知效果差,出现反应时易引起纠纷。2)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语言生硬、宣传或解释工作不到位。(3)处理接种反应方法欠妥:怕家长扯皮,推卸责任。较轻的接种副反应或接种事故,通过解释、说服或诚恳道歉可以化解。但往往医、患双方没有处理好相互关系,尤其是作为工作者没有处理好医患关系而使矛盾激化、升级而引起。

2接种纠纷预防对策

2.1对接种机构定期督导、考核评估2005年卫生部制定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国务院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对免疫工作做了进一步要求。我省从2006年开始,按照管理人口,开展规范和示范门诊建设,不断改善服务环境,接种信息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但个别接种机构仍然存在管理不规范、设置不合理现象,如接种资料不完善;不规范采购二类疫苗;工作人员变换频繁,接种差错、事故时有发生。为避免出现松懈滑坡现象,对接种机构要定期督导、考核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撤销。

2.2完善免疫接种纠纷的法律制度免疫接种纠纷参照医疗事故进行处理,但现行赔偿特别是导致死亡病例赔偿费用偏低,如对于确无过失,单纯因接种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造成的损害,由国家疫苗损害赔偿基金酌情支付补偿,国家疫苗损害赔偿基金可由地方卫生事业经费、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多方筹集。

2.3加强规范接种意识,履行告知、知情同意,减少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工作坚持“知情同意”的原则,接种前做好宣传、告知、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接种禁忌、注意事项;接种完毕,现场留观30分钟,并告知接种后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的报告程序等;群体接种时,对心理素质较差,恐惧心理严重的儿童,不得强行接种;所有接种点必须配备急救药品。

2.4加强管理力度,提高管理职能:(1)提高免费补助,硬性规定疫苗补助直接发放到接种人员手上,以提高接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相关部门加强对免疫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理解接种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接种单位在效益工资方面充分考虑免费疫苗带来的不利影响。(3)完善预防接种处方单、书面告知签字制度。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建立医患之间的信任感。

2.5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科学考核制度许多接种纠纷因接种人员缺乏责任、服务态度差等造成或加剧的。因此,树立和提高工作人员服务的意识,既可避免盲目扩大免疫对象、用错疫苗、错误注射部位等人为的错误,又可以热情的服务消除监护人疑虑,去除医患关系的隔阂,有效化解大部分的接种纠纷。考核以实际接种率、免疫质量、管理规范化指标进行考核,以科学的考核制度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接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