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化建设新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12-22
/ 3

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化建设新探

刘伦姜尔岚魏巍

关键词: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G6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33X(2011)11-0003-02

随着高校与社会互动的日益加强,高校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更加突出。[1]如何更好地适应这些新变化、新要求,如何让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开展,如何把安全稳定事件的消极影响降至最低,一种有效策略就是运用科学管理原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理论,构建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建设。

一、标准化建设的目的:解决四个问题

(一)解决泛化与弱化问题。当前,社会问题和高校内部问题相互交织,治安问题和政治问题相互影响,有的还相互转化,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视域已经扩大,不仅要考虑高校内部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还要考虑与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密切相关的外界环境因素,按照这一逻辑估计,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涉及面将变得更加宽阔,极易出现工作“泛化”的倾向。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中高校职责的泛化,势必让高校陷入“草木皆兵、处处皆兵”的谨小慎微境地,容易干扰本职工作的完成,对无力独立担当的任务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如:无执法权),事实上容易衍生出“弱化”的倾向。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价值取向是,从高校的角度出发,依据职责,进一步明细高校在安全稳定中的侧重点,同时力争对高校在安全稳定工作中涉及到的教育、预防、处置、保障等具体工作提出标准,以标准的导向性、约束性助推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区别主因与诱因问题。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进一步厘清影响高校安全稳定的主因、诱因及相互转化的关系。引发安全稳定问题的直接原因有时是清晰的,但是其深层次的动机、背景乃至决定性的原因却常常极为复杂。[2]如果只孤立地考虑主因,而忽略了诱因,则可能导致诱因转化为主因。相反地,如果对主因重视不足、预防不到位、处置不得力,主因则可能再次转化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诱因,这种诱因又可能演变为引发社会安稳的主因,并且容易导致双重变异,再次成为影响高校安稳的主因。有人认为,影响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因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高校自身内部的因素,这是给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带来不稳定隐患的主要因素(主因),另一种是来自高校外部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这种因素构成了影响高校安全稳定的诱因。借鉴这一人为划分,在标准制订时,可以在教育、预防、处置等环节予以侧重考虑和协调解决。

(三)克服就事论事问题。在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实际工作中,由于忽视安全稳定事件本身所固有的社会性和衍生功能,有些直接从事维稳工作的人员,仅仅关注事件本身、仅仅针对事件显性的形态特征,只考虑对自身所在单位的影响、只利用所在单位现有的方法与手段等,缺乏综合考虑和统筹安排,还没有摆脱“就事论事、见子打子”的局限。因此,有必要对直接影响高校安全稳定的各类因素逐一梳理和界定,并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分类分级,进而确立相应工作措施的标准。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流程、保障条件的标准化,同样直接影响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时机、效果和质量,在这个意义上,工作流程和保障条件的标准化也是需要一并解决的主要课题。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就是要从主因到流程,再到保障,研究确立一个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善、具有普适性、操作性的的标准体系,具体包括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内容标准、工作流程标准、保障条件标准三个方面,以此克服“就事论事、见子打子”的现象,促进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一体化、有机互动”工作格局的形成。

(四)克服标准不统一问题。由于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本身具有复杂性、多样性以及个案的特殊性,不同时期、不同组织、不同专家对标准的定义也不相同。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又一重要目的,就是建立起具有较强适宜性、相对统一、操作性强的标准体系。从定义层面看,应依据国家标准(GB3935.l-83)对“标准”的定义,即“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以此为指导,我们可在大体相当的条件和范围内,对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复性事务和程序化工作制订和使用同一标准,具体讲,可依据影响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因素的规模、速度、辐射范围、蝴蝶效应等,对应对工作程度确定分级标准,对工作流程(教育引导、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工作等)提出具体标准,对保障条件(组织保障、人员保障、技术保障、经费保障、物质保障、制度保障)等提出具体标准。

二、标准化建设的关键:坚持四个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体系是一个庞大而繁杂的工程,在选择确定标准体系的内容时,应选择能取得最佳效果的要素来制订标准。标准化效益应从维护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全局出发,力求获得最佳效益,而不是某一子体系局部的、片面的标准化效益。其次,权重是衡量一个系统内部关系的核心要素,因此要科学设置各子体系间的权重,权重不科学,将直接影响整个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相对统一原则。标准化的本质是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时间内、一定程度上对重复性事物和程序化工作进行统一和规范。这种统一是是相对稳定,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适时、适度调整,不是绝对化。目前,各高校现有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体系存在分散性、片面性等缺陷,有必要进行一次统一修订,以达到“相对统一”的要求。同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高校,确定各子体系相对统一的量值,并对量值上限和下限进行科学设置,以增强标准适宜性。

(三)协商一致原则。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体系应由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共同协商探讨,在取得一致共识的基础上构建。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体系只有得到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和认同,取得各高校的认可,才能增强其权威性、约束性,发挥好标准应有的功能。特别是在处理一些重大突发、覆盖面较大、不可控因素较多的事件时,必须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否则标准体系将成为一纸白文。协商一致原则,既可以保证标准体系的科学合理性,又可以为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动态求优原则。由于影响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不确定性因素有很多,因此,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体系的制订应根据时间和环境条件来确定,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社会环境和学生思想的发展变化而进行必要的调整。因此,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的修定,及其内容的选定、标准的高低等,都需要根据时间和环境,针对实际中出现的问题作出及时反应,对标准体系进行动态调整,以求得体系的最佳状态和使用效益。

三、标准化建设的思路:抓好三个立足点

(一)立足于“将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着力点放在最基层”的理念。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与其它工作一样,也有“牛鼻子”,即“关键在基层、重心在基层”。江泽民同志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底层是社会的基础,基础牢固,政局稳定。底层秩序混乱,根基不牢,则国家治理无序且难以持续发展。[3]维护高校稳定,关键在基层、重心在基层。这一理念实质是党的群众路线在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上的具体体现,我们只有切实了解高校学生的思想和利益要求,掌握学生心理,研究学生思想观念的变化,才能使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从决策到具体实施得到学生的理解、支持、认同,才能更好、更及时地应对和解决纷繁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一理念可细化为五个着力点,即:教育引导在基层,问题发现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事态控制在基层,事件处置在基层,影响控制在基层。以教育引导为例,就是要发挥高校教育资源优势,将学生安全稳定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拓展教育渠道,落实教育载体,优化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建立考核机制,从而构建起较为完整的高校学生安全稳定教育引导工作体系。

(二)立足于构建以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流程为主线的标准体系。高校安全稳定是个综合性概念,主要是指高校内部各个系统以及外部环境的秩序性、协调性、规范性、可控性和在此基础上形成和维持的相对稳定性。事实上,影响高校安全稳定的主因、诱因多,有的还带有偶发性、不确定性;维护高校安全稳定所涉及的单位多,职责上有共性也有各自的侧重;高校安全稳定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十分广泛,有治安事件类、网络安全事件类、人身财产安全事件类、心理安全事件类、利益矛盾冲突事件类等等,而且什么时候发生,程度如何很难预见,工作标准(要求)也不可能一致。这些都给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的制定和标准化建设带来了难题和挑战,很难从这些层面理出主线制定标准。比较可行的办法是:从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主要流程”(教育引导—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及“工作保障”中涉及到的基本要素出发,罗列出工作要点,并对工作要点制定工作标准。以教育引导工作为例,可将教育引导工作按二级目录进行细分,第一级目录:日常安全稳定教育;校园网络宣传教育;示范教育等。第二级目录:新生入学教育中的安全稳定教育;学生实验、实训、实习、实践中的安全稳定教育;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中的安全稳定教育;特定时期、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稳定教育;就业工作中安全稳定教育;校园网络阵地(安全稳定板块)建设与管理;网络舆情监控;网络安全稳定教育活动;重大事件、特定时间节点网络舆论导向等。在二级目录下制定具体标准,如“新生入学教育中的安全稳定教育”包括的标准:新生入学安全稳定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使用规范的教材,讲义、教案齐备;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心理适应教育等;课时安排不少于10个学时;对学生通过考试、写心得等形式进行考核;对教育情况有检查制度和记录等。

(三)立足于标准体系的表格描述方式。为方便理清标准体系中的内在逻辑关系,方便浏览、识别、比对和操作,方便对标准体系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可选用表格的方式进行标准体系的描述。在表格中,可参照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做法,以“二级指标”的方式确定出“一级指标”的种属意义上的标准,以“三级指标”的方式确定出“二级指标”的种属意义和评价意义上的标准。在“三级指标”下列出评价意义上的具体工作标准,从而构成逻辑结构明晰的高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标准体系。这里以教育引导工作为例作简要示意(表格中的内容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常涛.新时期维护高校稳定工作体系研究[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8.3

[2]吕晨飞.当前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难点与对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8.12

[3]刘德福,朱文瑜.我国治安防控模式与基层公安“三底工作思路”[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