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内节细胞胶质瘤MRI的诊断及病理对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12-22
/ 1

颅内节细胞胶质瘤MRI的诊断及病理对照

朱默戴颖钰张卫国邢建明杨振贤

朱默戴颖钰张卫国邢建明杨振贤(通讯作者)(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放射科江苏苏州215006)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18例颅内节细胞胶质瘤(GG)在核磁共振(MRI)上的各种表现和病理特点,得出结论:MRI能显示GG的某些特征,有助于术前诊断。

【关键词】脑肿瘤节细胞胶质瘤磁共振成像

脑内节细胞胶质瘤是一种少见的原发肿瘤,肿瘤由神经元和胶质2种成分组成。是中枢神经系统少见的低级别肿瘤,具有非侵袭性生长方式。好发于儿童和青少年,早期治疗对其预后改善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提高对该病的认识,我们收集了近3年来经手术和病理证实的资料齐全的18例GG,对其MRI征象、病理特点及鉴别诊断进行了分析,以提高影像科医师对本病的诊断水平。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18例脑内节细胞胶质瘤中,男10例,女8例,年龄14~48岁,平均28.5岁。其中有12例年龄在16~30岁之间。其中12例以癫痫为唯一的临床表现;6例患者有头痛、恶心、呕吐等颅内压增高表现。查体均未发现明显阳性体征,实验室检查无明显阳性改变。所有病例均行MRI检查,并经手术病理证实。所有病例均手术切除病理证实。术后随访无复发和转移。

1.2检查方法采用GESignaHDxt3.0T超导性MRI成像仪,包括常规MRI平扫、增强检查。常规MRI包括FSET1WI(FLAIR技术)TR/TE=1960/28.2;FSET2WI加权(PROPELLER技术)TR/TE=5100/122;DWI(SE/EPI)TR=5400,TE=75行轴位成像,层厚5mm,层间距1mm。增强扫描,对比剂采用钆喷替酸葡甲胺(Gd-DTPA),剂量为0.2mmol/kg,以2~3ml/s的速率经肘前静脉注射,注射后行轴位、矢状位和冠状位T1WI成像。

1.3病理标本对手术切除标本常规切开,4%甲醛固定,石蜡包埋切片成4~5um厚,HE染色,常规显微镜观察。

2结果

2.1MRI表现病灶全部为单发,多见于幕上皮髓质交界区,病变位置较表浅,主要累及脑皮质,邻近脑髓质不同程度受累。本组病例幕上l6例,幕下2例,多见颞叶,其中颞叶9例,额叶3例,顶叶、枕顶叶各2例,小脑、延颈髓各1例。肿瘤结构形式多样,8例为实性+囊性型,4例为完全实性型,6例为囊性+囊壁结节型,肿瘤直径从2~8cm不等,其中10例无明显瘤周水肿,边缘较清。6例边缘欠清,有轻中度瘤周水肿。MRI表现有一致性:(1)T1WI囊性部分呈低信号,实性部分呈等或低信号;T2WI囊性部分呈高信号,实性部分呈等或高信号;(2)Gd-DTPA增强扫描实性部分及附壁结节肿瘤轻度或明显强化,囊壁强化或部分不强化。

2.2术中及病理观察与MRI对照术中大部分肿瘤与正常脑组织境界清晰,其实性部分质地较硬呈鱼肉样,肉眼呈黄色、红色或灰白色,血供丰富;囊性部分则张力较高,囊内多含黄色囊液。解释了MRI表现大部分肿瘤边缘较清,呈囊性、实性或囊实性改变,病理质地较硬部分为实性改变,部分病灶血管丰富在MRI增强上显示明显强化。2例瘤体内可见灶性钙化,MRI未能显示因为MRI对细小钙化显示局限性。

3讨论

3.1GG的病理特点GG明确诊断必须依靠病理组织学检查,GG含有节细胞和胶质细胞成分的肿瘤,此两种成分可由同一肿瘤中的成胶质细胞和成神经细胞各自独立或相互作用发展而来,也可来源于同一前体细胞/祖细胞。瘤性胶质细胞和节细胞所占比例不一,绝大多数GG以含有星形细胞,尤其是低级纤维型星形细胞为其病理特征。

3.2GG的MRI表现平扫显示GG大多为单发,多数学者认为囊变是节细胞胶质瘤的特征性改变,出现率约为37.5%~53.0%[1],其中以囊性病变并壁结节最为常见,是此肿瘤的特征性表现之一[2]。MRI表现可分以下2种:(1)囊实性改变和完全实性:T1WI实性肿瘤及肿瘤的实性部分多数为等或低信号,囊性部分为低信号。T2WI实性部分为等或略高信号。(2)囊性+附壁结节型:囊性部分T1WI呈低信号,T2WI呈高信号改变;囊壁及其附壁结节T1WI呈稍低信号,T2WI呈稍高信号改变。囊性肿瘤的边界常清晰。无论哪种类型,大多数病变占位效应和脑积水情况常取决于肿瘤的大小和部位。

4结论

颅内节细胞胶质瘤是一种罕见颅内原发性肿瘤,MRI检查具有一定的特征性,对其诊断及鉴别诊断有重要的价值,囊变、钙化及壁结节为其特征性改变,但是MRI对钙化的敏感性不如CT,所以必要时应结合CT诊断。

参考文献

[1]田国才,姚振威,龚沈初,等.CT和MRI诊断脑节细胞胶质瘤[J].中国医学影像学杂志,2007,15(2):94-96.

[2]陈涓,陈敏,郭锬.神经节细胞胶质瘤的影像诊断[J].医学影像学杂志,2009,19(4):381-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