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检察院介入民事公益诉讼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2-12
/ 1
我国的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不宜盲目移植国外的民事公诉制度。笔者认为:民事诉讼特有的规律要求我们在立法上对检察院介入民事诉讼正确定位,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机关职能意识,同时,由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对行政机关行使督促起诉权。这是目前形成对国家和社会公益有效保护的最为现实和合理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