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人大考核评议 中层干部不能拟任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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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河栏镇党委为了实现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评议干部制度的有效结合,从2005年11月开始,实施了镇政府机关中层干部任前须经人大主席团评议制度,不仅为党委讨论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也使人大对干部监督从“任后”转为“任前”。河栏镇党委出台的这项制度,主要是针对拟任镇政府机关各部门的站长、所长、主任等职务的中层干部,在党委讨论任用之前,由人大主席团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满意率达不到71%以上的,不提请党委讨论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