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保护学校学生人身安全,教育部发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最高院也有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往往理解不到位或忽视对未成年人特别是致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这就需要我们律师竭力为孩子们争取权益。
天津律师
2006年G0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