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耗传感器的简易核查方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8-13
/ 1

油耗传感器的简易核查方法

蒋丹

柳州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广西 柳州 545000

摘要:汽车燃油消耗量的测定方法有多种,可采用流量计容积法、流量计质量法和排放分析仪尾气成分中碳含量碳平衡法计算等多种方法。直接测量车用油耗均采用前流量计形式的油耗仪。容积法测量方式,需要用到油耗流量传感器,该传感器校核周期为一年,期间需要视情况进行多次核查。

关键词:油耗仪、油耗传感器、核查

引言

为使油耗仪油耗传感器在相邻两次检定/校准期间,保持检定/校准状态的可信度,保持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需要进行多次核查,本文介绍一种简易油耗仪传感器核查方法。

1 油耗仪测量原理

流量计式油耗仪分为定容式和容量式两种。定容式油耗仪是通过测定流经流量计一定容量的燃料所需时间来计算油耗量。容量式油耗仪是通过测定一定时间内消耗的燃油容积,按下式计算得到燃油消耗量Q:

5f34a0e1e07c7_html_3db14747219c7197.gif

式中:Q-燃油消耗量,kg/h,V-消耗的燃油容积,mL;

γ-燃油比重,kg/L,t-流经流量计为V的燃油所经历的时间,s。

2 数据允许误差范围

检查油耗仪油耗传感器的燃料消耗量参数是否在误差范围之内,最大允许相对误差:±1%。

3 核查方法

3.1 核查环境条件

温度: 10 ℃~35 ℃

湿度:≤85 %RH

大气压力:98 kpa ~102 kpa

3.2 核查周期

在相邻两次检定/校准期间视情况进行多次期间核查。

3.3 核查方法

3.3.1 按照条件保障部制定的期间核查计划,在计划时间内,在环境条件符合3.1时,组织相关检验、质量管理及监督人员共同进行期间核查。

3.3.2 在核查期间,如有行业内进行同类型仪器(设备)的实验室间比对试验时,本实验室应组织参加,并将比对试验的结果(结论)作为期间核查的判定条件。

3.3.3核查方法:

3.3.3.1 核查所需的其他仪器设备:

电子台秤或电子天平

石油密度计

3.3.3.2 如图1所示连接好油耗仪油耗传感器,在容器1注入柴油(汽油),将所有阀打开,调整容器记高度差,使油可顺畅流动,检查并确保油路无渗漏,将油耗仪油耗传感器及管路的空气排出;待空气都排出后,先关闭阀2,再关闭阀1,保证阀2之前的油路充满。

5f34a0e1e07c7_html_dec355b7426ce2ed.gif

3.3.3.3 拔掉快速插头(该插头可在拔开后自动封口,避免燃油泄漏),在容器1内注入适量燃油,用电子台秤或电子天平上测量出容器1和燃油的总质量M1

3.3.3.4 接好快速插头,依次打开阀1阀2,待流出一定量的燃油后,先关闭阀2,再关闭阀1;读取油耗仪油耗传感器燃油消耗量的读数,记为V0(ml);

3.3.3.5拔掉快速插头,用电子台秤或电子天平上测量出此时容器1和燃油的总质量M2

3.3.3.6 用石油密度计测量出所使用的燃油的密度ρ;

3.3.3.7 根据公式(1)计算出燃油消耗量V1:

V1=(M1-M2)/ ρ (1)

式中:V1: 燃油消耗量,ml;

M1,M2: 测量前后总质量,g

ρ:燃油密度,g/cm3

3.3.3.8 至少重复测量3次,将结果记录;

3.3.4按公式(2)计算相对误差::

δ={2(V1-V0)/ (V1+V0) }×100% (2)

式中:δ ---相对误差

将误差记录,并根据技术要求进行符合性判定。

4 核查结果处理

4.1 所有测量点都符合技术要求,则认为该仪器状态良好,可保持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可继续正常使用。

4.2 如有测量点不符合技术要求:

4.2.1 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测量点≥2个,则认为该仪器不能保持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应立即进行重新检定/校准。

4.2.2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测量点为1个,可按3.3.3重新进行核查。重新核查结果按表2填写,并在备注处注明“重检”。如重检的每次测量的误差都符合技术要求,则认为符合要求,按4.1处理;如有≥1次不符合,按4.2.1处理。

参考文献

[1]徐晓美,万亦强.汽车试验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7:103-107.

[2]GB/T 27840-2011《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测量方法》[S].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