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 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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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 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分析

车卫宾

身份证号码: 41078219860510****

摘要: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是生存最基本的经济基础。作为农村最重要的制度,土地制度关系到土地的合理分配合理利用,为民生建设提供动力源泉。现存的土地制度还不够完善,频频出现土地管理漏洞。土地问题的矛盾在于如何改进耕地保护制度,如何健全土地占用制度。因此,我们需要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关键词:农村土地;土管制度;完善措施

引言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农村经济的基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否科学、合理,对稳妥解决“三农”问题的影响极大。目前,我国农地的细碎化经营、产权混乱、管理不规范、违章征用土地等问题比较严重。农村土地制度决定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国农村政治和社会的稳定,事关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

一、现行农村土地管理的现状

当前,带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核心要求。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带来人口的大量转移和集聚,产生了对农村征地用地的大量需求。因此,实施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已成为推动农村地区城镇化的重要保障。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了“要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并提出“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当前形势下,土地管理存在着生态保护、农民利益、专业化管理、投资主体以及制度等方面的一些问题,严重阻碍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不利于全国城乡统一的土地使用权市场的建立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当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征地范围过大,补偿标准不合理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另外,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以年产值为依据制定征地补偿标准,从实践中看,合理性和科学性程度不高。补偿标准参差不齐,“同地不同价”的现象较多。

2、土地管理的生态问题

当前,“占补平衡”是土地管理中需要真正实现的目标。《土地管理法》对于占补平衡制度有着明确的定义:所谓“占补平衡”就是指对于耕地进行开发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建设单位必须补充相应的耕地,以保证耕地不减少。但是,土地开发中的利益让许多负责人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为了能得到持续的占用地以扩充其建设项目,或是快速得到政府的审批,拿到审批文件,开垦土地早已顾不上补充耕地的质量,因此,导致被开发的土地质量下降,无法保证这些被征用的土地质量达到应有的标准。土地开发负责人的错误做法是:不仅没有正确地使用原有的土地资源,而且还浪费了开发土地所用的资金。

3、失地农民长远生计难以保障

一方面,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造成强烈的征地冲动,而部分农民又期望通过征地“一夜暴富”。由此导致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上访和行政复议案件居高不下。另一方面,现行征地报批程序仍较繁杂,审查权限过于集中、重复审查事项过多,导致审查周期过长,进而造成未批先用现象难以遏制,影响政府形象和法制权威。同时,一些纳入流转试点的地方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政府推进热情不够。

4、土地管理的投资主体问题

目前,我国政府的投资成为了土地开发管理的资金来源,而且它是最主要也是最稳定的来源,为土地开发管理起到了指引方向的作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开垦费、农业重点发展基金等都是政府投资的主要方向。但是,政府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特别是在资金上难以支持全部土地开发管理。为突破这一难题,必须拓宽土地管理资金来源渠道,拓展土地管理投资主体。

5、土地管理的制度问题

(1)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问题,主要包括集体所有权的主体模糊和集体所有权的行使不明确。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民集体”没有做出清晰的界定,在民法中所有权的性质属于财产权利,其权利主体通常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而“农民集体”这一权利主体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更不是非法人组织。农村土地产权无法明确,所有权主体模糊,“农民集体”的意志无法通过某种有效的机制形成和表达。集体所有权主体模糊的结果就是多元主体对于权利的竞争日益激化,从而使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变得不明晰,土地流转的进程也无法加快,限制了农村的发展。

(2)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土地规划制度的缺失,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协调的问题,使得城乡在土地管理层面分离。缺位的农村土地规划使规划管治和管理无法有效进行。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新增规模和建设用地的总规模是土地规划最主要的方向,而多数农村土地规划都是以农业耕地为主,而未重视对农村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管制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

三、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建议

1、进行土地开发规划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

开展土地开发规划工作,生态型规划是我国应该选择的科学道路。应统筹整体规划,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水利工程规划、道路建设规划等。为了满足农业产业化及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必须搞好农田基本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现有农地及社区景观相融合,构建和谐统一的整体。这不仅保护了环境,而且也使经济、环境及资源实现了有机结合,真正落实了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

2、加强对土地承包和流转的管理

农地流转作为农村土地制度变革重要内容之一,产生多方面效应、涉及很多制约因素,要求有一系列相关制度予以配套,系统、稳妥推进。积极进行配套改革,克服限制因素和不利影响,建立健全相关基础配套制度,不仅是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的基础内容,也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前提和推动力量。

3、土地的流转工作,要求政府来负责管理

因为细碎凌乱的小片化经营,要组成规模的大片土地开垦,没有政府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是不能把小片变成大片的。在我住的陕西省山阳县是一个山区贫穷县,土地、林地、山地,自发结合的、经土地开发商和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矛盾,有人一见开发企业在土地上流转挣钱就红了眼,要求重新变更合同,寻事生非,破坏土地承包经营者正常生产秩序,所以在土地管理、流转、承包中,政府应将土地收回国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流转和承包土地与国家协商,签订一定的合同年限,确保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 强化农村配套改革,保障农民利益

现阶段政府管理部门要注重做好农村地区产业结构发展调整,实现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做好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发展。通过多项改革活动实施为各项基层制度改革创造更多有力条件,实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能进一步深化发展。为了实现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还要注重完善农村地区原有的财政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改革户籍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为广大农民补充更多平等就业发展的机会,能公平享受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保障权利。

四、结语

全面思考未来土地管理规划的总体布局和发展方向,土地管理者应抛弃既定的思维,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不断创新,不能只考虑眼前的短期利益,应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此,不断强化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土地管理问题,将有效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罗连发.提升我国城镇化质量的发展模式研究———基于湖北省沙洋县后港镇的案例分析[J].宏观质量研究,2018,(01).

[2]李兴江,张亚伟.基于超边际视角的城乡二元结构与城镇化发展分析[J].商业研究,2017,(05).

[3]何磊石.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问题探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