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新时期营林工作的探索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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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以来,我市的营林工作在国家、省、市林业局的支持和指导下,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林业二次创业、优化生态环境,加快产业化进程的决定》、以及《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提高林业三大效益的决定,》的方针,树立“发展特色林业”的指导思想,大力拓展林业工作新领域,加强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环境建设,着力于培育森林资源,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实现增资源、增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迹地更新和低产林改造8520公顷,沿海滩涂营造红树林累计造林1600公顷,中幼林抚育10227公顷,育苗184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