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下务工的生存状况以及近年来普法工作的困境——“衍法行动”大创项目调查研究报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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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期下务工的生存状况以及近年来普法工作的困境——“衍法行动”大创项目调查研究报告

韩亿

(南京审计大学,江苏南京, 211815)

摘要:在特殊时期下,大量员工面临着失业以及工资拖欠的状况。政府、企业、社会都缺少对务工地维权政策。不少人没有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的权益遭到了极大的侵犯。许多务工不仅没维权意识,反而不敢用适当的法律武器来保卫自己的权益。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普法工作也有着极大的缺陷。针对这种现象,作者对这种窘境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关键词:务工 普法 维权
一、引言
在当今社会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背景下,尤其是在特殊时期之后经济受到冲击的情况下,普法援法道路变得难上加难。同时农民工在我国产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也是脱贫攻坚,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决定部分,所以需要我们对务工当今生存状况以及阻碍因素有一个具体的分析。不仅如此,传统固有的普法模式已经不适用于当今的互联网新时代的发展,因此探索出具体的创新普法道路也是至关重要的。
二、对当今务工状况的具体分析
2.1务工具体的生存环境

进城的务工并未得到预期的经济收益和社会保障,而且其应有的权益也常常受到损害。在很多地方行政机关,很多地方的企业都存在着不重视务工的情况。这也是与我国城乡经济差距过大,贫富差距过大,农村城镇户口问题有着极大的关联。很多情况下,企业的老板对雇佣的务工有着一定的歧视心理,认为务工只是给自己打下手,就可以对其经济利益进行任意的剥削。当企业遇到资金不周转的情况时,第一时间不是去改变相关政策,而是去想着怎么通过剥削务工来达到自己自身一个经济不亏本的状况。一方面当老板压榨员工时会降低企业的上限,另一方面企业的压榨又会降低务工自身的积极性,造成一个恶心的循环,给大家带来双输的局面。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同一级别之间的压迫,有些人利用某些特殊的关系,使得该行业内部不再那么公平,给那些进城求职的务工无形中又上升了一道门槛,还给本身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此这种在雇佣方面的偏见会深深地损害务工的利益,还会拉大原先的贫富差距,不利于城乡的整体发展与人民的共同进步,而且也是损害务工环境的主要原因之一。而且这种现象在我国的任何一个地区都是普遍存在的,会造成一些“以牙还牙”等一些极端的报复手段,不仅如此,这种现象更不利于国家地团结稳定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务工对这种现象越敏感,其不良情绪和反生产行为较为严重。

2.2务工可使用的具体法律武器

外出的务工首先就要用法律武器来武装自己,要有警惕感,随时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在求职时,有以下几个点要非常的注意:第一,要找到正规的企业。要认清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人员上岗证,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再用互联网多多搜集关于该企业往年的资料,避免上当受骗。第二,要尽快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上要仔细检查,检查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有受到保护,一方面就是工资的问题,不能出现拖欠的情况,另一方面就是确保自己与企业是一个正当合法的劳动关系,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签约证书,这些都是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的法定依据与重要手段。如果务工缺失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往往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并且还会缺少很多相应的证据。第三,依法解决劳动争议。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二是调解不成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三是因劳动者不维护合法权益的具体原因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3务工不去维护自身权益的具体原因

(1)务工虽然人数庞大,有着很重要的位置,但是务工一直都是以一种廉价的劳动力存在着。而且务工社会地位低,报酬低,风险高还十分的劳累从事超负荷的工作。因此有很多务工久而久之产生自卑的想法,认为自己的力量是弱小的,为了获得报酬会去向他人低头,做出让步。 劳动合同签订率过低。许多务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的维权意识不够高,不知道签订合同的重要性。还有一些企业从中作梗,逃避相关的社会责任,在关于务工权益问题时含糊其辞。

(2)“中间人”模式存在弊端。主要是包工头和劳务派遣的相关团队,由于中间人的存在,虽然让更多务工找到了工作,但是企业却将此作为责任推卸的借口,给了企业这方面的可乘之机。

(3) 维权成本过高。为了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或工伤赔偿金,务工需要大费周折。包括住宿费,电费,餐饮费,路费等等。并且据调查结果显示这个周期也是十分的长久。一方面务工本身就没有一个这样的经济能力来承担其这笔费用,另一方面太过偏激反而会使自己本来的工作不保,影响以后的谋生与发展。很多务工人员都头来维护自身权益所花费前钱比捍卫来的钱多得多。这也是务工人员不愿去保卫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原因。

(4)企业主非常贪婪,很多企业恰恰就是利用到了务工的软弱性与妥协性,变本加厉地去压迫员工。很多员工为了守住自己的工作与维持自己的生活也只好委曲求全,不把事情闹大。

(5)务工人员欠缺维权常识。务工人员本身水平就是特别的低,大多数都是农村户口,没有什么教育的背景。另一方面很多务工都是无可奈何来到城市打工,需要维持自身的生活条件,对法律这一块不闻不问。而且很多务工并不认识一些专业的律师,圈子停在底层阶级,遇到问题也不能找人询问与帮忙。

(6)务工人员保障制度不健全。由于务工数量庞大,劳动力市场的供给量也是特别大的。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很多地方政府与企业还是只看重自身的经济发展,忽略了外来人员的经济保障。因此若想达到持续协调发展,光保自身的经济发展是不够的,需要健全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制度。

三、当今互联网时代普法的困难程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 动”。其将普法目标定位为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强调要充分发挥群众的自主性,要让群众自身就要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能遇到事情光想着去问人。因此传统的普法模式在当今也不太适用,互联网时代的大数据信息就显得格外重要。

在过去的三十年中,常规的普法工作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政府主导型,社会目的性,大众公益性。大多数往往还是政府安排的,缺乏一定的普及性与彻底性,形成了一套以司法为核心的法律援助程序与维护程序。 但是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时代的不断进步,现代信息已经呈现出一个鱼龙混珠的状态,有一定的错综性,复杂性,不利于当代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3.1 传统普法模式的固有缺陷

传统普法模式是时代背景以及经济条件的具体产物。传统普法工作最大的局限性也是限制上限的地方就是以行政为核心,并且在很多具体地方机关问题明显,比如说很多的行政机关充斥着行政化,娱乐化和奢靡之风。而且政府对普法人员的考核有着所谓的量化标准,是一种与地方政府政绩挂钩, 以赋分考核的方式衡量普法效果的体制。这种普法工作的考核标准已将普法变成了一种考核任务,一方不能将法律的全部内容正确地传输给人民群众,另一方面不可以定位准确,不能满足有需要的人。与业绩进行全面挂钩使得普法工作止于表面,流于形式。量化标准会导致工作报告趋向于机械化,流程化。使得最后的工作成果空洞,虚假泛滥。 从普法内容上,很多普法人员把当下的热点看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但是问题就是这些热点符不符合务工当下的需求,并且更多的内容偏向于红色主题的政治研究,让群众无法从中概括出具体的维权方法与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从普法形式上,很多地方的基层政府倾向于用一种可以得到考核高分的手法,就是给群众上课的形式。最终很多老百姓也是花钱买了书,花了时间听了课,但是重要的内容早就忘得一干二净。普法的工作仍是停留在表面,不能深入进人心,成为他们自己维权的武器。所以,这种量化标准在这种形势下让普法工作趋于形势,普法也逐渐丧失掉了本来的意义。

3.2互联网时代下的普法困境 传统普法模式自身有一定的弊端·,而时代的快速发展也是逐渐证明原来的道路不可行。传统模式下普法可能只是领导者确保自身领导地位的工具,才实现了以知识为载体的国家 权力的延展,但这也往往落入了普法即为运动的怪圈。在强调政府主导的多元运作口号下,仍然刻意回避了时代的多样性,只要一种声音、一个 精神,试图加强整个社会当下的共时性。这种带有训斥意味的普法简单地将受众客体化,单从现实操作 层面,就让一场普法变成了“包公戏”般的呵斥与教训 然而,互联网的发展使得社会关系网络与社会资源配置机制的双重转型,让权力从共同体向个体开 始转移。从信息资源上,互联网打破了民众与权力中心之间的信息藩篱。一方面,权力中心的崩塌释放大量的自由空间与许多有用的资源与信息,使个人不像以前对国家、组织有那么强的依赖,除了依靠阻止还有有许多的生存空间与资源。另一方面,这种权力向个体的转移表现出互联网的“赋权”本质,这一 特质将引发活跃的社会变化,在数字化的未来人们将找到自己的存在价值与意义。所以,在个体崛起的互联网时代,法律是按照复线展开的社会不同角色之间的对话关系,所有人的意见和正义观念都应该得到表达 从而形成普遍接受的法律框架。因此,权力基础的缺失阻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结语

目前互联网时代下,普法工作,维护务工合法权益都是长期存在并且是长期需要解决的问题。衍法行动团队不仅需要抓住当下热点,发现最新问题。还需要对务工生存情况有更为深刻的了解,去经历去感受务工的生存环境才能更好的去解决问题。同时,普法的任务也是不能耽误,需要打破传统以行政为核心的普法模式,提升自身的效率,公益性为核心的模式,发挥出我们团队自身应该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孙成武;进城务工人员希望对心理适应的影响:有调节的中介效应[B]上海;上海师范大学
[2]吴兆文;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面向特殊人群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以劳务工和残障人群为例[G]南京;南京图书馆


[3]冯硕;论互联网时代普法困境与出路[D]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17

作者简介:韩亿,2001年6月生于江苏,汉族,江苏南京人,南京审计大学,本科在读,审计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