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源产排污系数在污染源普查中的应用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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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源产排污系数在污染源普查中的应用分析

张经俭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山东淄博 256400

摘要: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系数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为例,探讨了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计算现状及改进措施,通过实例分析,提出了相关建议,对提升普查数据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污染源普查;工业源;排污系数;产污系数


引言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1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决定于2017年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设施等。普查的时间点为2017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为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二污普”)工作更加科学、顺利地推进,进一步增强此次普查数据质量,在国家下发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的基础上,分析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一污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的差异,全面开展各类污染源产排污量核算。通过收集已有的产排污系数资料,分析国家下发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以工业源产排污系数在污染源普查中的应用为例,总结分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产排污量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系统提出解决措施,协助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污染源产排污量核算,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量核算奠定扎实基础。

1 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分析

1.1 一污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分析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是我国第一次对所有工业企业的产排污情况进行系统地归纳。通过一污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的应用范例可以看出,产排污系数给污染源普查中每一个污染源的产排污量计算提供了很好的依据,建立健全了各类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取得了一些很有价值的经验。但由于是第一次进行全国范围的普查,仍然存在许多问题:(1)涵盖行业小类不够全面,很多行业小类需要类比其他行业小类的产排污系数进行产排污量的计算,甚至有些行业小类无法进行类比计算。(2)部分污染源由于原料或处理工艺的差异,在产品名称、原料名称、工艺名称、规模等级4个方面找不到完全符合的组合,无法利用手册中给出的产排污系数进行计算,只能参照更早一些的经验系数或者行业产排污系数来计算产排污量,这样处理可能导致对企业的产排污量计算不够准确,甚至差别较大。

1.2 二污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分析

2019年4月下发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试用版)》,包含了工业源、生活源、移动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产排污系数。其中《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试用版)》涵盖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代码为05-46的42个行业大类共564个行业小类,与一污普相比更为系统和全面。除了调查的行业类别有所增加,涉及的生产工艺、处理工艺更加多元化,通过产排污系数计算的污染物种类也有所增加,例如废水增加了总氮、总磷指标,废气增加了颗粒物和废气重金属指标。

1.3 结果分析

通过工业源产排污系数的应用范例可以看出,与一污普相比,二污普的产排污系数手册涵盖行业更广,行业分类更细。随着社会工业的高速发展,更多、更先进的生产、处理工艺被写入其中,产污系数明显减小,用末端治理技术效率替代排污系数的做法更直观地展现了末端处理工艺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变化之间的关系。但二污普的产排污系数手册仍然存在着产品及工艺组合不够全面、部分行业相关污染物产污系数缺失的问题。

2 二污普产排污核算方式的局限性及解决思路

(1)部分行业产排污系数缺失。虽然《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试用版)》相较于一污普,涵盖的行业小类、生产及处理工艺更为精细,但通过查询无法进行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核算的工业源对应行业的产排污系数手册,发现仍有部分行业产排污系数存在缺失。主要包括以下2类:①部分行业小类缺失,如窗帘、布艺类产品制造行业(行业代码1773)和服饰制造行业(行业代码1830)均无法在《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试用版)》中找到对应的行业小类;②部分行业产排污系数缺失,如制造行业有使用锅炉但没有工业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而米、面制品制造行业存在颗粒物产生但没有颗粒物的产排污系数。

(2)部分行业产排污系数核算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近年来,很多工业的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优化了产业布局,很多企业的原料结构、能源消耗、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产排污手册涵盖范围比较有限,部分企业根据“四同原则”无法找到对应组合的产排污系数,包括以下2类:①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处理技术与主流工艺不一致,未被记录在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无法查找对应组合获得产排污系数,如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行业和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产品种类多、生产工艺复杂,原料、技术等在产业发展中不断调整变化,根据“四同原则”无法在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找到对应组合的产排污系数;②“四同原则”不适用于“离散型生产”企业,其特点为生产规模小、品种多,使用的不是流水线的生产模式,生产原料随产品变化而变化,如糕点、面包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豆制品制造等行业中的部分“离散型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都存在着显著的个体差异,无法根据“四同原则”进行产排污核算。

3 二污普产排污系数核算及数据的应用分析

通过对二污普产排污系数核算技术的了解以及在普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明确工业源产排污系数以及二污普数据在未来发展中的应用前景:①通过对重点行业的企业进行污染物排放量的监测,与二污普产排污系数手册的核算结果进行比较,可以了解该企业的生产技术、处理工艺是否达到国家平均水平,也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工业技术结构的长处与短板。②通过对比一、二污普产排污系数手册,研究各个行业产排污系数的变化情况,了解这10年中技术革新最突出的行业以及技术进步较为缓慢的行业,对选择鼓励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提供一定的参考方向。③通过对不在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无法核算的生产技术、处理工艺进行手动监测,将其中数据量较大的技术、工艺进行产排污系数的总结,结合二污普产排污系数手册,总结完成地方特色行业产排污核算的技术储备,对使用明显落后工艺的企业进行整改或淘汰。

4 结论

随着工业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两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进行,我国的产排污系数核算技术不断完善。通过一、二污普的产排污系数核算的应用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二污普产排污系数核算技术基本反映了我国当前的生产和处理工艺水平,基本满足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污染源产排污量核算的要求。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少数企业无法进行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核算的问题,通过对存在问题的细致分析提出了一些解决思路。通过研究工业源产排污系数以及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不仅可以对工业技术水平有一个更加直观的认识,也能对未来的产业升级提供很好的参考方向。

参考文献:

[1]曹群,郭正,李亚丽.工业源产排污系数在污染源普查中的应用分析[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09(2):14-15.

[2]乔琦,白璐,孙园园.我国工业污染源产排污核算系数法发展历程及研究进展[J].环境科学研究,2020(8):1783-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