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货物项目评委管理分析报告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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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货物项目评委管理分析报告

金蕾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评标中,评委作为评标工作的参与者,其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评标工作的规范、效率和质量。评委能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客观、公正、独立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将直接决定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性。但是,随着招投标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部分评委存在的不良行为和问题对评标结果形成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强评委管理及规范评委评标行为已成为目前招投标交易活动中一项重要课题。南京市公共资源中心长期探索和研究规范评委评标活动的相关措施,坚持在简化、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同时,加强评委的管理工作,现将近年来对评委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如下分析:

  1. 总体情况

1、评委考核情况

2015年至2019年,参与工程货物评标工作的评委统一从江苏省货物评委库南京分库中随机抽取,共18767名评委参与评标工作,货物资源部货物科见证人员依据《南京市货物评委和货物评委库管理办法》对416名评委进行考核扣分处理,占比约2%,考核条款主要集中在“迟到、评标过程中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认真阅读招投标文件”等内容;2020年至今,参与工程货物评标工作的评委统一从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共计7602名评委参与评标工作,见证人员依据《江苏省综合评标 (评审)专家库及专家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94名评委进行考核扣分处理,占比约1.2%,考核条款主要集中在“迟到、未按要求携带有效CA数字证书或者身份证参加评标(评审)”等内容。

2、违反评标区管理通报情况

2018年至今,交易中心货物部门见证人员依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标区管理办法),对21名评委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处理,通报内容主要集中在“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串场评标”等内容。

  1.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1年1月,如某等7名评委在交易中心参与某项目空调评标工作。评标过程中,评委焦某不断催促、干扰其他评委评审,交易中心货物部门评标现场见证人员多次提醒评委应认真仔细对每一家投标单位进行独立评审。该评委不仅不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职,反而在评标现场训斥见证人员,认为见证人员干预评委评标。事后,见证人员依据《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上述评委进行考核扣分,同时将如某的行为通过联系单报送监管部门。评标结束后该项目引起了投诉,招标人组织复议,原评标报告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在存在认定错误的情况,评委会对上述单位业绩进行了重新认定。由于评委会不认真履职导致招投标活动暂停,对该项目建设进度对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监管部门依据见证人员提供的考核条款及联系单内容,对以上7名专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焦某进行了诫勉谈话,依据《细则》追加对焦某的考核扣分。

案例二:2021年3月,某项目在交易中心进行评标工作。在详细评审过程中,招标人评委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进入评标室卫生间,见证人员及时将此情况逐级汇报。评标结束后,见证人员首先对上述二人违反《评标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通报。其次,部室通过调阅现场录像及招标人评委操作录屏得知,招标人评委在没有查看招投标文件的情况下便进行打分,认为上述人员异常行为不仅违反《评标区管理规定》,背后的原因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深挖,才能起到震慑作用,部室及时将相关线索通过联系单移交监管部门,同时部室及科室负责人已对上述人员进行诫勉谈话,监管部门目前已介入调查。在此阶段,上述人员将无法进入交易中心评标区。

  1. 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1. 考核结果发挥实效

多年来,货物资源部见证人员始终坚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评委、招标

代理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及管理,考核时不得给人情分,不徇私舞弊,每项评分都有事实依据,做到公正、公平,可查、可溯。监管部门按照见证人员现场考核内容,对493名评委进行处理,暂停3名评委的评标资格,对规范评委的评标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1. 评标区管理落到实处

2018年,交易中心对原评标区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坚持可操作性与适用性相

结合原则对评标区进行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2018年至今,货物资源部见证人员严格按照《评标区管理规定》对21人进行通报,通报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营造了秩序良好的评标环境。

下一步,南京市公共资源中心货物部门将继续研究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尝试结合“阳光四季”一体化智能管理平台专家行为、考核情况,对“问题评委”进行人工大数据分析并建立“问题评委清单”,加大对重点人员见证力度,增强见证活动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的健康发展。

作者:金蕾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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