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建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体系的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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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构建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体系的思考

侯世明

文山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文山州农广校) 副主任

内容摘要:乡村振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民是主体,人才是关键。构建乡村振兴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是人才振兴的保障,笔者通过分析当前乡村人才培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对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体系构建和完善措施,提出几点可行性思考。

关键词:构建 乡村振兴 人才培育体系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围绕“三农”工作,构建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体系,深度结合乡村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人才队伍,使其在产业振兴中显身手、担重任、挑大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构建培育体系是乡村人才振兴的保障

乡村振兴战略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描绘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如何“画”出乡村振兴的美卷就要抓好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产业兴旺靠人干,生态宜居靠人建,乡风文明靠人树,治理有效靠人抓,生活富裕有人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民是主体,人才是关键。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了要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5支队伍建设。明确“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的目标任务。在乡村振兴战略开局阶段,乡村人才的培养要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为主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服务一二三产业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服务的农业农村科技人才队伍,以及乡村治理人才队伍为切入点,迫切需要构建有保障的乡村振兴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二、乡村人才培育中存在主要问题

(一)现阶段人才培育不能满足乡村振兴对人才的需求。围绕乡村振兴需要全方位培养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人才总量、质量、类型、优化结构上是一个系统的培养需求。在目前状况下,高素质农民队伍和服务一二三产业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在农村劳动力总数中占比较低。而农村实用人才中,大多是从事第一产业的生产经营、技能服务型人员,从事服务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和治理的人员更是不足,在乡村人才储备的数量和类型上远远满足不了乡村振兴对人才的需求。

(二)人才流失严重和外来人才引进困难。一是反哺乡村建设的本土人才受诸多条件限制流失严重。受农村设立的岗位有限、个人发展条件短缺、子女教育问题、生活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影响,造成很多乡村在外读书的人群一般都不愿意返乡就业;二是乡村留住人才困难。各地基层政府提供了一定的待遇条件引进、招聘人才,但当服务期满,由于生活需求、个人家庭事业、晋升职位、收入水平等方面因素,大部分基层人才选择离开乡村,造成了人才的流失;三是外地人才引进乡村困难重重。许多地方由于农村创新创业岗位待遇较低,工作生活环境欠佳,不足以留住人才。

(三)农技服务体系弱化对乡村产业发展的推动力减弱。原有农技服务的机构设置为州、县、乡三级金字塔形的农技服务体系,2019年以来事业单位机构优化整合后,乡镇以综合服务中心的形式代替了原有的站所设置,重新定编,缩减人员编制,造成了基层农技人员转岗流失,人员老化、人才断档、知识断层的问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农技人员常年工作在基层,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相对较少,虽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但是由于缺乏知识更新和进修深造机会,跟不上科技发展的步伐,很难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加之大量基层农技人员被抽调,无法顾及业务工作,减弱了对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服务力度。

(四)乡村振兴人才培育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一是扶贫攻坚时期贫困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整合,县级财政对高素质农民培育的资金支持严重不足,贫困地区地方财政无相应培训经费和配套工作经费投入培育工作。二是农民科技培训资金投入远远不足,因各县重视程度不同,资金投入不均衡,人均投入仍然有限,对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技术人才、创业创新人才等乡村振兴人才的培训资金分配非常有限。

(五)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足。随着资金整合后大多未能按原渠道划拨培训实施单位,加之机构改革,工作人员调动频繁,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学习不够,培训管理经验不足,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水平不足,师资力量明显弱化,造成了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出来。

(六)人才认定工作滞后,农业职称制度改革推动缓慢。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中,按照属地原则对农村实用人才进行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简称“新绿证”)的工作未能持续和覆盖不足。农业技术职称评定多在涉农事业单位中开展,一些具备农业技能的农民、能工巧匠没有技术职称认定的渠道。乡村振兴人才的认定工作仍是空白。

(七)政策和资金扶持未明确。各地区在出台与产业振兴人才培养相应的扶持优惠政策力度不够,顶层设计未形成配套或较为系统的扶持措施。

三、加快构建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思考

(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工作,保障并加大资金投入。在2020年、2021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均提到“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内容。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更是明确要求“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引导各类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打造一支能够担当乡村振兴使命的人才队伍。”希望顶层设计将人才培养列入约束性考核指标,促进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培养工作,保障和加大培训资金的持续投入。

(二)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推动职能部门、培训机构、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多元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技推广机构、农业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培训机构等多方参与培训的作用。引导市场化教育培训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规范参与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培养工作,规范市场主体培训行为。

(三)升级建立乡村振兴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在数字信息化的时代,应探索研发大数据、信息化的管理系统,摸底农村劳动力状况,建立乡村振兴对人才的动态需求,储备人才信息,培训师资库,实训基地等大数据系统,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提供智能化支撑。

(四)加大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有计划、系统地组织农业农村科技人员培训,切实提高科技素质,增强其引领农民走科技兴农之路的能力。将人才激励机制落到实处,引进高、精、专的科技人才,让科技人员从科技创新中得到实惠,科技创新推广到乡村。加大科研投入,对在科技创新和推广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鼓励科技人才在实际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推广新模式,鼓励技术人员走出去,把科技成果与企业相结合,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五)建立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分级分类资格评价机制。按属地原则对高素质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科技人才、乡村治理人才等各类乡村振兴人才的分类认定,出台相应的认定管理办法,打通产业能人、能工巧匠、产业科技人才职称申报途径,建立技术人才资格认定评价机制。

(六)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制定系统的、配套的扶持政策是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建设,激发乡村人才内生动力,推动产业振兴的重要环节。在生产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社会保障、土地流转等方面配备真正具有含金量的扶持政策,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一支用得着、留得住的骨干人才队伍。

(七)建立培训师资库,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强化乡村振兴人才培养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在区域范围内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素质优秀的乡村振兴人才培训师资库,储备教师资源。依托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农民田间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给予农民田间学校政策、资金支持,将农民田间学校纳入培训体系,使其成为农民科技培训、农业职业教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学习平台和引领示范,把培训办在田间地头,打通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工作“最后一公里”。







参考文献:

1、《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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