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课中融合教育对促进法治建设重要意义的实践与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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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课中融合 教育 对促进法治建设重要意义的实践与研究

刘贵弘

廊坊市教育局教研室 河北 廊坊 065000

  摘要:法治教育作为思政课的重要内容是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思政课教学中融合法治教育有效的方法与策略,进而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如何从学生的立场出发,遵循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基本规律,实现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关键词:思政课融合法治建设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非常必要,是培养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障。法治教育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和高中阶段《思想政治》(以下统称思政课)的重要内容是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在思政课教学中,以相互融合的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又是提升少年儿童道德自觉和法治意识的内在需求。准确把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两者的关系,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效融合,通过对法治知识的学习,帮助学生理解法治是人类文明演进中逐步形成的国家治理方式,进而引导学生形成宪法至上、法律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从而懂得法律赋予自身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义务,彰显课程的育人属性。在思政课中融合教育对促进法治建设有哪些重要意义?我们进行了研究实践与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理解思政课中融合法治建设教育的重要意义

 Shape1  思政学科的核心素养着重培养学生的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法治观念是指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理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在同向同质基础上双向融合互动,通过道德与法治课程融合教学的研究应用,使学生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最终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见右图)

道德与法律的深层联系以及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互相支持,在两种教育融合中具备了共同的基础和目标。在现实生活中,道德和法律二者同源共生。对于完善社会生活而言,道德与法律可以互补;但是,道德与法律毕竟是不同的,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也存在差异。应把握两种教育融合的限度和方法,通过资源整合、情景引入、思辨自省、学以致用四大策略提升教学实效,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

思政课程中的法治教育,属于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是公民素养层面的教育,而非法律专业教育。法律观念与法律态度的培养是第一位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是第二位的。为此,《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指出“侧重法治意识、尊法守法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其中,法治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的认可、崇尚与遵从,是关于法治的思想、知识和态度。公民的法治意识,就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融合教育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对教学的目的、主体、内容、方式和评价进行多维系统融合的一种教学理念。融合指的是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在教育目的、内容、方式等方面的融合。作为一门融合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综合课程,教师要依托教材中的内容与学生的生活实际,找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点对学生进行有意识、有步骤的道德与法治教育,以期适应新时代对人才的客观需求,有效促进学生道德品质的提升和法治意识的养成。

  二、思政课中融合法治建设教育的实施路径

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以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为依据,以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实践为实施主要阵地,以突出教育育人属性为目标,通过理论学习、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课例研究、专题研讨和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从思政课程的综合性、生活性、活动性特点以及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间的异同出发,探究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实施路径。

当前小学德育课程的名称由“品德与生活(社会)”改为“道德与法治”,课程名称改变后,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能否融合是一个必须关注的问题。鉴于道德与法律的深层联系以及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互相支持,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中两种教育具备融合的基础条件、现实需要和长远意义。但道德与法治毕竟是不同的,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也存在差异,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践中也应把握两种教育融合的限度,既要避免将二者完全割裂,也要避免将二者完全等同。

(一)基本思路

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遵循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的形成规律,坚持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统一。通过设置议题, 创设多样化的学习情境,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的实践探究和体验 活动,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涵养必备品格,增强规则意识, 发展社会情感,提升关键能力。在教学中,坚

62bc07251e249_html_494c6298077e5d8.png 持以“一个主体,双线融合,三步实施,四种策略”作为实践探索的基本思路。即突出以学生为中心这一主体位置和作用,以生活线和知识线“双线”融合,提升学生的法治思维,通过生活场景呈现、教学情境导入、社会法治实践三个阶段分步实施,运用资源整合、情景引入、思辨自省、学以致用四大策略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见右图)

  1. 实践路径

1.小学低学段是有具体法治内容要求的。比如,认识宪法法律规定的国家标志,初步建立公民、国籍、国家的意识;初步建立对家庭关系的法律认知;初步树立规则意识,认识常见的交通标志和公安、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志等。

  2.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法治教育要有机结合学生生活经验,从现实问题入手,以案例为依托,突出正面引导,让学生体会到法治让生活更美好。切忌在教学中全部呈现极端案件,毕竟这对小学生来说不是生活常态。

  3.课程中的法治教育与其说是渗透,不如说是开发,教师要有意识地从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去开发和整合法治教育课程资源。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法治教育中法治意识、法治知识与法治行为是统一的整体,法治教育不仅是让学生掌握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初步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4.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除了传统的讲授外,要更多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比如故事教学、情境模拟、模拟法庭、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方法,把法律知识与法治事件、现实案例、常见法律问题紧密结合,强调学生的参与、互动、思辨,让学生在行动中体会法治的理念,在实践中践行法治。教师要尽可能与学校德育工作整合,充分挖掘法治教育的显性资源与隐性资源,从而实现课内课外一体化育人。

三、思政课融合法治教育内容有效衔接策略

在实际教学中,因学段之间存在一定壁垒,教师关注的多是本学段的教学内容,对其他学段的法治教育内容缺乏全面了解,进而造成教学内容的割裂与重复,影响教学效益。所以在思政课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中,应遵循逻辑体系,厘清统编教材中法治教育内容之间的关系,才能促进各学段教学的有效衔接。

  (一)遵循法治教育螺旋上升的结构体系

思政课遵循学生认知规律设计课程内容,体现不同学段特点,研究生阶段重在开展探究性学习,本专科阶段重在开展理论性学习,高中阶段重在开展常识性学习,初中阶段重在开展体验性学习,小学阶段重在开展启蒙性学习。教学时教师要遵循中小学法治教育螺旋上升的结构体系,以不同学段特点和学习侧重点开展法治教育,明确教学边界,以促进学段之间的有效衔接。

(二)理清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在整体上把握好各学段法治教育的侧重点后,教师需要对教学内容作有效衔接的教学准备。一是,做到心中有数,即对学生“前在”法治教育内容的学习与认知基础了如指掌。二是,做到心中有“术”,即对学生“前在”法治教育的学习经历和方法一清二楚。三是,做到心中有“道”,即对联结学生“前在”与“潜在”法治教育的学习有路径和方法,让学生连贯地、循序渐进地学习法治教育内容,掌握法治方法,提升法治思维。

(三)制定法治教育阶梯式教学目标

在对学生“前在”法治教育内容的学习与方法有清晰了解的基础上,依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及学段法治教育内容与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目标,既不拔高要求,也不降低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可以参照《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中阶段目标的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

(四)开展校外法治教育实践

 教学时要鼓励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扩展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能力,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多渠道开展校外法治教育实践,让学生走出课堂和学校去学法、守法、用法。小学阶段可开展以参观、感知为主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初中阶段可到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职业体验、法治社会小调查、志愿服务等为主的实践活动;高中阶段可开展以法治实践观摩和模拟、法治社会调查、社区法治宣传等为主的实践活动。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是中小学思政课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思政课法治教育有效衔接,有利于推进德法兼修、以法促德、以德养法的一体化建设,落实铸魂育人、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这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必然要求,更是国家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由之路。


  本文系2022年度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令性课题 思政课中融合教育对促进法治建设重要意义的实践与研究》(课题编号:2022039课题组成员:刘瑞芳、郝玉伟、倪秀娟)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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