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施行。9月18日,国管局组织召开了《条例》实施工作座谈会暨全协会长(扩大)会议,各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在座谈中表示,《条例》的施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增强责任感,巩固扩大节能工作成果,采取有效措施,把《条例》贯彻落实好。
中国机关后勤
2008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