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青《结婚十年》中的女性地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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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青《结婚十年》中的女性地位

郑二虎

周口文理职业学院   河南周口   466100

摘  要:在苏青的小说《结婚十年》中,具有强烈的悲剧意蕴,展示了女性的生存困境,这在于写作主体选择的一种二元对照叙事结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家庭地位的对照;第二,社会地位的对照;第三,心理地位的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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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青的以女性为中心展开叙述的作品中,女性的命运常因受制于男性,呈现出悲剧的意蕴,而由此带来的女性生存问题,是无法逃避的一个话题。《结婚十年》中充满了二元对照的叙事结构,男女地位的差异在在这种清晰鲜明的不断对照中凸显出来,女性在婚恋生活中受到了诸多不平等待遇,被动地走向生存困境。

本文通过家庭地位、社会地位、心理地位的三方对照,以期揭示《结婚十年》中男女地位的差异性,认识女性地位的悲剧性和女性生存的困境。

一、家庭地位

《结婚十年》通过婚恋题材,展现了女性在自我意识觉醒的过程中,可能或必然遇到的艰难险阻,她们挣脱男性的束缚进而争取男女平等权利的同时,更要承受来自家庭、社会和她们自身的压力。小说对徐崇贤、苏怀青夫妻在日常生活琐事的叙述,具有象征男性与女性冲突的特点。男、女地位的巨大差别,让女性常常抱有自我怀疑的态度。

“家庭乃至家族,从它出现的一刻起,便是以男性为标志、为本位、为组织因素的。”这就昭示着,在由契约关系和血缘组成的中国传统家庭中,男女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着不同的地位,而“男尊女卑”可以说是对男女在家中地位的最好的概括。几千年的中国历史,早已形成了完整的礼仪规范,虽然礼仪之邦的涵义并非像字面义这么简单理解,“男尊女卑”的观念就是“礼”在家庭中的体现。《结婚十年》中,“礼”更多的是起到的压抑女性意识的作用,初为新娘的苏怀青大小便急切,但接亲的人未到不能脱身,无奈之下只能“翻身就枕”,这样看似低俗的情节发生在一个“知书达理”的小姐身上,显的荒唐,而在这个行为的背后,是传统婚俗礼制的束缚。哪怕是一个花轿,也是对女性的考验。“关好轿门,放好轿顶,花轿里便几乎全是漆黑的了,闷气煞人。脚下的铜炉一阵阵弥散出热气来,逼得人昏沉沉地,我生怕窒息了,移时反冤枉落个不贞的罪名。” 在严格的婚礼习俗要求下,女性要么卑微地接受,要么冒着被“冤枉落个不贞的罪名”遵循个人意愿,没有可以缓和的地带。

男性则是大不相同了,除了必须完成与新娘拜堂的程序,其他的吃闹环节,与平日相差无几,甚至进洞房后只剩下夫妻二人,男性依然是那个“洒脱”的人。入洞房的夫妻,更像是“照章办事”,“好几次我故意挑逗他,但当他拢近身来的时候,我却疾言厉色的直嚷道:‘请不要触着我呀!’他似乎出乎意料的大吃一惊,踌躇半晌午,只得悻悻地默默走开了,我觉得很伤心。”各种礼仪规范,让人连基本的人伦之情都难以尽情表达。夫妻之间是这样,血浓于水的母子也是这样。婚后的“我”觉得母亲渐渐地变得生疏起来。同样的情况,也体现在“我”对女儿只能生而不能养。女人的无奈与男性在礼仪规范中的洒脱态度,是“男尊女卑”在家庭地位上的鲜明表现。

二、社会地位

传统家庭中男女的生活,是一个“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女性极少有接触社会的机会。苏怀青的婆婆在家中是“母亲”,但在公公跟前依然不然逾越出家事半步,“公公只热心地同她谈着下一代及勉励他好自努力用工,他唯唯诺诺答应着,说了许多未来的大志,婆婆插不上口,只得自下厨房准备吃食去了”。苏怀青曾走出家门找工作,但家中的琐事、领导同事的不理解及周围人的非议,让她最终不得不回归家庭。

社会虽然是一个开放的空间,但真正留给女性的并不大,女性的独立单纯靠一份工作不能解决。徐家的帮佣林妈妈和童妈妈,她们都是以女性的身分在社会中工作的女性,但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都很低下。备受丈夫毒打的林妈妈相较于苏怀青在丈夫发达后的境遇,相差无几。男性给女性一定的自主权,但要建立在男性权威得到充分体现的基础上的,比如徐崇贤对苏怀青投稿这件事的态度变化,就是在他获得物质带来的自足感以后。总之,对于深受传统“男尊女卑”观念观影响的女性而言,在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这两方面的认识,并不能让自己清醒地意识到自身命运的悲剧性,也就不能正视现有的生存困境,还需要对女性自身的心理进行定位。

三、心理地位

女性地位的悲剧性,体现在心理上,是女性将自己放在男性的从属位置上,忘记了自己也是女性的事实,缺乏对女性自我意识的清醒认识。徐家的人认为女性价值体现在服从,而不是在找到工作上。所以在他们看来,苏怀青在工作上和婚姻上的失败都是她咎由自取。同样身为女性,杏英从来不以同情或支持的眼光看待自己的嫂子,她把自己非议苏怀青的行为当成是对哥哥的负责,既然认定了嫂子做的都是无用功,那么自然也就不会觉得苏怀青婚姻的失败是一个悲剧。

苏怀青则对女性地位有自己的看法,在女儿微微出生之后,她没有把自己当作生产机器,当母亲还在为她生下女孩而宽慰她时,她在心里寻思,“我偏不要养男孩,永远不!”如果说在杏英、苏怀青的母亲以及婆婆的身上,体现了男性权威观念对女性心理上的同化,那么苏怀青则对自己作为一个女性的悲剧命运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不仅如此,小说以“我”的女性视角进行叙述,在夫妻生活琐事中,“我”对丈夫的行为心理动机经常进行详细的解剖,对婚姻中男、女的不合理之处做了深刻的批判,以女性的视角勾勒出女性命运的悲哀,以理性的反思关照着女性的生存现状。“我不知道一般男人都如此呢,还是只有我的贤如此,她似乎不高兴我俨然学者的样子在家中看书看报。他愿意我故作懒孩子脾气,只好玩,爱打扮,好向他撒娇,而有事时则又须一本正经搭主妇架子,督促佣人清洁居室,买煮小菜,并且替他抄抄笔记,改改考卷之类。他不喜欢我有‘大志’,也不愿我向上好学,我想既然如此,当初又何必要娶个女学生呢?”

注释

①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

 ②苏青,苏青文集上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版,第39页。

③苏青,苏青文集上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版,第93页。

 ④苏青,苏青文集上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版,第90页。

⑤苏青,苏青文集上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版,第134页。

参考文献:

[1]苏青,苏青文集上册[M],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

[2]陈顺馨,中国当代文学的叙事与性别[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3]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郑二虎(1991-),男,汉族,河南周口人,硕士研究生,助理讲师,周口文理职业学院研究方向为现当代文学。